《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经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后,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做好《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平泉市精细安排,多措并举,全面对《规定》进行宣贯。
一是下发了《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规定》宣贯工作。
二是印制了《规定》1000册,利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志愿者进企业活动和各种会议、检查的机会,向全市工矿商贸、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发放。到目前为止,1000册《规定》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是各行业管理部门分行业集中开展宣贯培训会议。安监、住建、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直管行业企业开展《规定》宣贯培训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培训,确保《规定》有效实施。
四是强化《规定》贯彻实施督导检查。市安委办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制定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积极督查各行业企业积极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规定》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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