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18-163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承市建发〔2018〕9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8年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污染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07-20   23时40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桥区质安办,高新区质安办:

今年春季以来,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持续偏高,空气质量呈现出恶化趋势,环境治理形势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本着“冬病夏治、集中攻坚”的原则,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承德市夏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七个专项实施方案》,对全市各行业今夏环境整治工作做出了部署。结合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18年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8年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扬尘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5日

2018年建筑施工现场

夏季扬尘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建设,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百”,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项目参建各企业要在全面落实《承德市2018年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方案》扬尘防治要求的基础上,同步抓好以下五方面夏季攻坚重点工作:

(一)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管。

深入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要签订现场扬尘防治承诺书,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建设单位应足额缴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施工企业扬尘防治经费开工前到位;建筑施工现场在开工前要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专职保洁人员)到位;对新开工工程扬尘治理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日常监管。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要做到“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裸露土地和细颗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建筑工地在开工前必须配备至少4台射程达到20米以上的雾炮机,确保设施完好,随时投入使用;必须在主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带泥上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建筑物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建筑施工及市政建设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

(三)加大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技术支撑。

各县(市、区)具备条件的建筑施工现场6月底前要实现远程视频监控,监控设备安装点位要满足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材料加工区、主作业区、生活区等易产生扬尘部位的监控要求,基本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四)加大对无施工许可手续和未介入监管、擅自施工项目的扬尘治理。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筑稽查机构要加大对辖区内无施工许可手续和未介入监管、擅自施工建设项目扬尘问题的查处力度,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条例》相关规定对存在的扬尘问题依法进行处罚。

(五)开展对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集中整治。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车辆冲洗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必须进行冲洗,禁止带泥上路;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全密闭装置的渣土车辆,自6月底以后(双桥区自6月10日以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对使用不符合要求渣土车辆的单位,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引起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项目参建各方企业要切实增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科学安排各项举措,统筹好辖区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要强化应急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不折不扣的完成攻坚行动治理目标任务。

(二)强化举措狠抓实施。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夏季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明确重点任务目标,加强工作梳理,加快工作推进,确保按时完成。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整治阶段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区,务必要提高认识,采取超常规举措,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巡查、监督职能,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重点复查辖区内建筑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扬尘防治制度体系是否建立,扬尘整治标准和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集中各种力量全面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要求。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机制。

各地要建立执行督查机制,采取昼查夜查、明察暗访、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强化各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举措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领导要对夏季扬尘整治攻坚行动进行亲自安排部署,做好记录,局分管领导每个月调度不少于1次,每个月督查不少于2次,并将有关情况每月1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安监站(联系人:杨爱丹,联系电话:2074350,邮箱:cdajz@163.com)。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督导过程中对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将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连续两次督导检查均被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县区,市住建局将约谈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督查发现的问题将纳入全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之中,对工作未安排部署、推进缓慢的,应付了事的县区,将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大气办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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