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8-1550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8〕10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客观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成效、新经验,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承德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的政务信息考核工作。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往年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将考核对象分为各县市区、A类单位、B类单位、C类单位四组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第三章报送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主要指反映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本地区本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典型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政务信息重点报送以下内容:
(一)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反映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并提炼总结工作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指导性、创新性的新经验、好做法和亮点工作。
(二)灵活运用多种调查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了解重点项目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实施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可操作性建议。着重挖掘在推动各项工作、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创新、典型、特色做法,取得的经验与成效。
(三)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重要情况,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第四章报送要求
第四条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每周报送政务信息10条以上、每月报送调研信息2篇以上;A类单位每周报送政务信息2条以上、每月报送调研信息1篇以上;B类单位每周报送政务信息1条以上、每季度报送调研信息1篇以上;C类单位每周报送政务信息1条以上、每年报送调研信息1篇以上。政务信息每条一般在200字左右,要求时效性强,事实清楚、表述完整;调研信息每篇一般在2000字左右,要求条理清晰、有措施、有事例、有数据支撑,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报送联系电话:2050253,邮箱:zhengfuxinxi@sina.com,报送时应标注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五条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和2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1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备案。
第五章积分计算
第六条考核对象要按时保质完成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以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实行积分制,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省级以上信息计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的,每条计1分;上报后被省政府办公厅《要情快报》、《河北上报国办信息》刊用,每条计5分;上报后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交流》、《专题信息》刊用,每篇计10分;经市、省上报后被国办《要情》、《约稿》、《综合》等刊用的短篇信息,每条计15分;经市、省上报后被国办《专报》等刊用的长篇信息,每条计30分。
(二)市级信息计分。被市政府办公室《要情快报》刊用,每条计1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专阅》综合刊用,每条计2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专阅》《政务情况交流》刊用,每条计5分。
(三)领导批示计分。刊用后信息,获得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在原得分基础上另加5分;获得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在原得分基础上另加2分。多位领导批示重复计分。
(四)约稿完成计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约稿通知》要求报送的信息,视完成情况计分,完成较好的计3分;基本完成的计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采用、不计分;未按时完成的减3分并在全市通报。
(五)“双倍计分”制。结合往年每月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经验,在1—2月份,实行“双倍计分”,即将分值增加一倍。
第六章 奖惩机制
第七条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科每两个月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未按本《办法》第四条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在收到通报后,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反馈至市政府办政务公开信息科。
第八条 年终考核分类进行,依据各单位政务信息得分情况评出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对于得分在本类考核对象中排名前三名的单位评为优胜单位;得分在本类考核对象中排名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单位评为先进单位,在全市通报表扬。对于年内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三次以上的单位,以及年终得分在本类考核对象中排名后两位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由市政府秘书长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承德市政务信息分类考核单位名单
一、各县市区(13个)
承德县、兴隆县、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县、宽城县、围场县、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
二、A类单位(19个)
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发委、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人行、市地税局、市工信局
三、B类单位(21个)
市交通局、市卫计委、承德调查队、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气象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承德银监分局
四、C类单位(18个)
市供销社、市外办、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市公积金、承德检验检疫局、承德无线电管理局、市邮政局、市农林科学院、市金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宗局、市文物局、市中行、市档案局、市烟草局、市人防办、承德银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