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8/2018-1651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对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2015年至今的工作开展了常规巡察,2018年3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城管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周仲明同志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明确指示,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
市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进行巡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处级以上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局长兼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城管局党组及时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三个方面8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根据工作分工,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配合领导)、责任科室(配合部门),限定了整改时间。
(三)注重实事求是。坚持厘清责任、分工负责,是谁的责任由谁负责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真查真改,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借势造势,对照反馈意见全面盘点延伸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抓现抓长,既解决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互促互进,把整改工作与城管体制改革和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合理安排时间和力量,立行立改、结合整改、全面整改。
(四)调度整改进度。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检查。党组书记、局长颜振乾同志亲自调度督促整改落实,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云霄同志几次组织协调,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抓,一条一条理,其他局级干部也按工作领域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有力的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省市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上较及时,但存在以集中观看十九大开幕式代替支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现象;局机关党委下达通知组织“四个意识”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也只是文件落实文件而已;支部学习形式化、过场化,记录过于简单,没有广泛开展、深刻的讨论学习,学习笔记基本没有专门的学习记录等问题。 整改如下 :一是党组修订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和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机关党委和各支部都进一步严格了“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统一印制了党员干部《学习手册》,发至每名职工手中,要求学习要全面细致,写体会做笔记要形成习惯;三是明确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与12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巡察曾提出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依旧没有落实到位,直到2017年2月之前仍由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最新的班子成员分工,有的班子成员一人分管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分工不合理的问题。整改如下:党组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将副局长王云霄同志分管的人事科、宣传科和副局长解洪峰同志分管的广告亮化科调整为副调研员董晓霞同志分管。财审科由一把手分管改为副局长分管,并对相关财务制度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2016年省巡视提出的“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围标、串标、非法竞标”问题,市城管局制订了多项制度,但是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问题。整改如下:加强承德市公用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联系与沟通,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合同履约行为的跟踪管理,防止将应当招标的工程进行肢解、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和理由规避招标的行为;防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及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防止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或任意扩大、缩小工程规模等其他协议。
2、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局党组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分析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情况不够,党的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全面,党建与业务工作没有进行同部署共谋划;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对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支持不足,开展有针对性的党组织、党员活动少,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党组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写出全年的工作要点,在年初的工作会上做专题部署;二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双重生活责任制,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工作,并建立了联系县局和直属单位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三是加大对机关党委工作的支持,围绕业务特点针对队伍状况开展扎实有效的组织活动。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及时。党组研究解决反映问题力度不够、未做好解释工作、始终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致使市城管局成立2000年通过考试招聘的89人因为身份、养老保险未缴纳等问题多次上访的问题。整改如下:因此事存在时间较长,且涉及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单位,我局于2017年12月21日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解决市城管局组建时原招聘人员遗留问题的报告》,承市城管[2017] 94号。常务副市长李晋宇、副市长刘宏伟分别于2017年12月27日和28日在我局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拟请市人社局、编办提出意见。在市政府将我局报告转发至市人社局、编办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加紧跟踪督办,责成人事科先后4次向市政府综合五科、市人社局等部门了解解决问题的意见,同时每星期采取与职工代表座谈、电话告知等形式,稳定职工情绪。市人社局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意见,并于4月23日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解决市城管局遗留问题的建议。目前我局正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19名同志2000年10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单位应补交养老保险金,此事有望妥善解决。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执行不到位,随意违规扩大资金支出范围。如:讨论两笔农村扶贫款共35万元,其中2016年7月支付给宽城新甸子村25万元、2016年11月支付给围场县城子乡10万元,该重大资金使用问题在党组会议记录上没有经过研究讨论的问题。整改如下:2016年7月我局支付给宽城新甸子村25万元、2016年11月支付给围场县城子乡10万元。该事项在2016年党组7月1日党组扩大会议时进行了讨论,会议由蔡青同志主持,会议第八个议题为美丽乡村经费支持问题,该议题议定后继续商议了拨付围场县城子乡二号村扶贫款事宜,会议商定根据实际需要支持5至10万元,待项目确定后再确定具体数额,不再另行例会研究。此事虽已经会议商议,但在会议记录中未体现,也确有资金使用范围不当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进行纠正。现已重新修订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重业务、轻党务、党建的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建设弱化,局机关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多数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中,业务是主业,党务是副业;支部活动不规范、形式单一、理论学习深度不够,主要以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精神、发展党员代替支部活动,没有深入的探讨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也没有把探讨业务工作融入到党支部活动中来。党的基层组织活动不正常。支部活动和学习不规范;党支部实质上是一个松散的组织,不能充分发挥监督、教育、管理党员的作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存在支委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次数不够、没有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会议记录简单应付、一人代替多人签到等问题。大部分支部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个别召开的质量也不高。党支部没有结合党员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简单的以捐款捐物、志愿者活动代替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局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的意识,履行好“一岗双责”,将班子成员全部分散编排到分管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中,与普通党员共同开好“三会一课”,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是各支部必须履行职责,健全党内生活,认真填写《党支部手册》,将各种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上半年已全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签到、签字等规范管理;三是组织各种学习、研讨、竞赛、文体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将加强检查,如实本人签到,上半年各支部已全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建立局足球队、篮球队,组织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技能大赛、发挥党员的作用,带动整体文体生活的开展。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党委共有3人,专职副书记实际在园林监察大队开展工作,主任科员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仅由一名城管监察员处理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机关党委发挥作用不明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党支部基本未进行换届,支部书记和委员任职未进行选举,随职务变动而自然转任;退休党员基本上分散在各支部,真正的参与组织生活基本没有等问题。整改如下:党组加强基层组织的正规化建设,健全和充实各级组织力量,配齐配强人员。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已组织换届,正在积极推进。从推荐的候选人看,整体力量比以往有所加强,并全部在基层组织明确专门纪检员,加强监督管理。单独建立退休党员支部,组织好各项活动,发挥其作用。
4、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对自身建设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没有把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同谋划、同步开展。领导班子整治素质和领导能力有待提高,班子成员之间分工明确但协作不够,只关注自己分管的科室业务关注,成员之间配合、补位意识差。局领导之间对待上级安排部署的关注任务,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不能明确是由谁分管的或界限不清的,全部由办公室办理;部分领导不能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在职工中没有起到好的表率作用的问题。整改如下:4月4日召开了党组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党纪党规,认真反思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差距,重新调整班子人员分工。体现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并将此次机构改革中即将归并到我局的工作明确了责任对接人,相近的业务尽量归一个人分管便于统筹,工作量大的业务适当削转体现分担。要求班子成员之间加强协作、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缺位补台。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修订了《值班管理制度》,确定了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双人双岗值班的有关要求,局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并对所带班到岗值班情况负总责。明确了办公室专人每天通知带班领导,局961890管理人员通知值班人员值班,对值班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出了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派驻纪检组抽查发现值班脱岗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了书面检查。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分口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传达。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收效很好。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议事规则》不能及时修订,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会议没有做到一会一个记录本,按时间顺序混记在同一个记录本上,而且一个记录本上有跨年记录的,同时还存在隔页、空页、字迹潦草等常规性问题,研究表决过程不清楚,未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要求,不能体现民主决策过程的问题。整改如下:重新修订了局党组会议、局班子会议、局务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项会议的参加人员、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等内容。对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单独配齐了会议记录本,要求分本记录,明确了会议记录人员,并对会议记录工作进行了培训规范。
5、关于“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着力整改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不规范,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甚至存在软弱涣散的问题。城管系统办公地点分散几乎不组织全体党员活动,基层党组织生活很不健全,看不到党组织活动的痕迹。抽查学习笔记只有园林支部按时上交,且只有学习十九大内容,除此之外,其他支部就一名同志有学习笔记。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不强,限制了核心作用的发挥,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受到了影响等问题。整改如下:一是改选了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充实了力量,配强支部书记(全为正科级干部)和纪检委员,以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和监督作用;二是健全党的生活,强化“三会一课”;三是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调整党员分布;四是强化党员活动要求并督促落实,机关党委和园林局党总支新设立的党员活动室正在着手整修和布置。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局个别领导没有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没有有效地在全体党员心中树起严格整治规矩意识。局党组缺乏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查摆问题没有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的局面。整改如下:我局党组书记与局级领导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追究、检查考核等各项内容,明确了“一岗双责”任务。召开了局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整改措施和期限。党组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决心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前提下注重自身形象、发挥示范作用,以身正影直带好队伍。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不能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存在问题。①违反《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工程项目均未经审批即付款。②无招标投标、无依据确定监理队伍问题等问题。整改如下:局组织力量对2014年以来的工程项目认真进行了复核检查,召开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对2017年出台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特别明确,一是明确工程项目相关的服务中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选定,达到招标限额及核准后需招标的服务中介按程序进行招标;对未达到招标限额和按上级有关规定不需招标的服务中介,也要采用比质比价方式采购,不得直接指定服务中介;二是工程的付款方式在按合同约定执行的同时,明确工程结算按规定必须经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后,按照审定后金额予以付款; 三是采购限额按照《关于调整设区市、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进行调整,凡属应招标的项目(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投标,工程项目必须先评审后付款,严禁无招标投标,无根据确定建立队伍,一切建设活动依法合规按程序运转,违者追究问责。
7、关于“执法不严不公”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没有履行好指导、监督各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碍于情面不敢严格管理,对机关和基层警示教育和廉洁风险防控不够,“优亲厚友”存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加强对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注重调查研究,推广先进典型,普及执法规范,培训执法队伍;二是加强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克服选择性执法;三是结合正在进行的城管体制改革在10月份进行系统大培训,整饬工作作风,强化行业风气,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新风”行动,推行“7.2.1”工作法,对系统统一着装进行规范和检查,树立城管在群众服中的良好形象。
8、关于“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制度修订不及时,运行不规范,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如下:我局对现运行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建局党组会议、局班子会议、局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制度14个,修订值班管理、项目工程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制度12个,今后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修订了《机动车管理制度》,明确了车辆使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各项内容。
对于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执行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缺乏统筹,有的岗位编制和人事任职存在不符。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对业务掌握不是十分熟练,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未进行集中、规范性的整理,民主推荐票名称使用不规范。”“市委组织部人事档案检查组对市城管局提出的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不规范、档案散材料多、材料归档分类不及时等问题,至巡察期间仍未整改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对于整改岗位编制和认识任职不符问题,我们已开始纠正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年底结束前,岗位编制和人事任职不符问题纠正到位。二是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及组工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将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进行集中、规范行整理,按任职时间分别存放。三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增设档案管理设施,确定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对档案材料及时归档分类,严把新调人员档案审核关。杜绝出现“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情况。全局干部档案整理任务将于今年9月末完毕。对2018年调整提拔的13名干部严格按规定的推荐票名称进行民主推荐、党组会议研究、个别谈话推荐、考察座谈、党组会议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完善了文书档案存档工作。
对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车辆维修审批无制式表格,无预算,仅用询价价格进行审批,实际入账金额、修理费用与审批手续行的金额安全对不上问题。整改如下:一是修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用车、派车秩序管理;二是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实行定点。比价办法,完善报批手续,实行先预算、后修理。三市对车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对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违反会议法规问题多发。①大额现金支出。②原始票据不合规。③凭证附件不全问题。整改如下:一是部分凭证附件不全的,已补齐相关文件。今后财务进一步将强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及时指出,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做好认真审核监督,保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规范合法。二是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其中已支付的国防光缆维护费是国防办统一要求已无法更改,今后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管理使用现金,除工资、劳务费、零星开支以外,一律通过转账方式、公务卡方式进行预算,避免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将严格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把好审核关,没有预算,坚决不能支出,用好每一笔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正在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制订《关于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规定》,将完善《内控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四是食堂财务纳入相关财务统一管理,以正规发票入账,保全出入库手续,食堂人员工资改由食堂收入支出。
市委巡察组共交办巡察建议22条,我局制定整改措施27项。截至目前,已完成17个,基本完成4个,未完成1个。
2018年5月17日市委巡察组移交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共五件问题线索,现正在办理中。
三、下一步打算
由于城管工作点多面广,有的存在问题较多较久,对于上述整改还是初步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机构和人员逐步到位进一步抓好整改,并丰富和补充相应机制。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推进城管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整改方案落实的责任分工和整改任务,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加强督查,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务保全部到位。
(三)进一步整章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成果,加强源头管控,促进城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314-2159712、0314-2159725
中共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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