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18-0590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承扶农发字〔2018〕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5-09   11时37分 浏览次数:


201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全市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承德实际,制定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2018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扶贫脱贫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期间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紧盯突出问题,聚焦关键制约,做好脱贫攻坚八措并举“组合拳”的深化与提升,强化扩面全覆盖。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贫困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全年实现11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滦平、兴隆、承德县3个贫困县摘帽。

二、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

(一)强化党组表率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放战略思想作为办党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办领导带头学习贯彻,各支部结合实际抓好跟进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切实把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学懂弄通做实。

(二)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扶贫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理解、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三)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指南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制定我市工作实施方案,聚焦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和老年人、残疾人、大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困难贫困人口,围绕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深化政策举措,加大帮扶力度,提高扶贫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三、夯实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基础

(一)科学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2017年度减贫情况,在征求各县(区)意见基础上,对有关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科学制定2018年度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县摘帽计划。组织有扶贫任务的县(区)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压实减贫责任。

(二)抓好阳光扶贫数据监督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借助电子政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乡、贫困村之间的纵向数据传递和市直行业部门间的横向信息共享,做好人员抽调、培训等工作,力争3月底前完成市级平台上线试运行。建立入户走访机制,摸清贫困户致贫原因、脱贫需求,明晰收入项目,摸清到户政策,掌握落实情况。加强农村贫困监测调查与数据统计分析,组织有关县和部门对贫困发生率在20%以上的县和30%以上的村,进行跟踪监测和预警评估,逐一分析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政策落实,确保如期脱贫摘帽,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指导服务。

(三)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服务机制结合贫困识别、纳入和退出工作,完善建档立卡档案,根据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扶贫档案标准和体系,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完善市、县、乡镇、村、户五级档案管理体系,实行痕迹管理,指导乡镇、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做好分级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专人专管,为精准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立数据定期对接机制,定期同住建、民政、车管、国土、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确保数据准确,提高数据利用率。每月开展调查服务工作,按户建立扶贫台账,以村为单位建立贫困户花名册和登记台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明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开展贫困户月收入登记工作,逐项摸清生产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等收入情况和生产经营性支出情况,把收入核实搞准。建立完善省、市、县、乡和村精准扶贫工作年度统计表,规范填写贫困户扶贫手册。建立健全户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或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班子包联的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制度。

(四)高质量做好贫困退出工作严格落实《2017年贫困退出工作方案》(承扶领字201748号),指导各县(区)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贫困退出质量。认真落实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高扶贫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的意见》,建立完善脱贫巩固提升机制,贫困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继续做好后续帮扶工作。摘帽贫困县(市)要继续在产业就业增收、提升“三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上下功夫,确保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加强摘帽贫困县(市)督查巡查,巩固提升考核评估工作

四、瞄准重点难点精准施策

(一)聚焦重点。一是聚焦八措并举“组合拳”。进一步深化与提升八措并举“组合拳”,推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注重点上经验向面上的推广,按照连点成线、扩线成面的原则,每县抓出10个示范村、亮点村,多方位、多渠道带动困难群众脱贫增收,抓好全覆盖,促进八措并举“组合拳”取得更大的成效。二是聚焦重点区域。1.强化协调调度瞄准3个深度贫困县、72个深度贫困村,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督促市直责任部门、“五包一”“四包一”帮扶单位、深度贫困县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落实制度、调研指导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市直责任部门每季度将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向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反馈,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汇总后定期向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2.打好“双基”提升硬仗。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协调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落实意见》,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加强督导协调,扎实推进深度贫困村“双基”提升工程。协调督导市发改委牵头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市农牧局牵头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牵头打好特定贫困群体脱贫硬仗。三是聚焦非贫困区域。牢固树立脱贫攻坚“一盘棋”思想,把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纳入全局考虑,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科学制定《非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建立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具体分管领导,选优配强工作力量,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立足非贫困县(区)贫困人口分布相对分散的实际,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户制定脱贫计划,逐户落实帮扶措施,精准实施差异化帮扶、针对性扶持,提高帮扶实效。

(二)实施产业就业扶贫一是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实现“两个全覆盖”。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围绕全市“一环六带”农业产业布局,聚焦林果业、食用菌、家庭手工业等九大特色扶贫产业,加快打造“五个百万基地”,促进基地建设扩规模、提品质,基本形成一县一主业、多县一主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格局,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京津冀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农业开发扶贫工程。继续加强建设肉牛、马铃薯等产业为主导的扩县连片扶贫产业聚集区的工作推进力度,重点谋划深度贫困县全产业链条、滦平“兴洲皇庄”田园综合体、宽城神栗创新园区三大农业开发工程。立足建设全国功能农业扶贫综合示范区,功能农业科技园和特色小镇为依托,重点打造功能农业田园综合体项目,加快建成辐射京津冀,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功能农业“智慧中心”光伏扶贫工程。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及“三无户”等重点人群,深入实施“万户阳光扶贫”工程,2018年底前建设完成已下达并网计划的16个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48万千瓦,覆盖贫困户1.7万户。组织实施645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年内实现6个国定贫困县所辖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覆盖。2018年底,全市新增户用光伏1.5万户旅游扶贫工程。大力推广“景区带村、能人带户”模式,把贫困群众组织起来、贫困村带动起来、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起来、文化特色弘扬起来。年内计划进一步建设提升8个景区带动型旅游扶贫示范区,重点扶持12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带动1.2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家庭手工业扶贫工程。重点发展满族刺绣、草编、活性炭画、布糊画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家庭手工业扶贫产业项目,加大培训力度,促进优势家手工业项目的,进一步扩覆盖面受益人口,推动家庭手工业与文化、旅游、轻工业的融合发展;电商扶贫工程。继续加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巩固提升现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水平,抓好2017年新争取电商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的建设和开展,大力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提高农民收入。二是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重点培植一批对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作用明显的扶贫龙头企业,使其成为有力带动和辐射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年内计划培育省市县三级扶贫龙头企业610个,确保直接扶持贫困户达到6万户,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7万人。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效益不佳,已失去龙头辐射带动贫困户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予以摘牌,不再享受扶贫优惠政策。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明显,符合扶贫标准的企业给予挂牌,认定为扶贫龙头企业,规范完善扶贫龙头与贫困户的“合同、合作、股份、劳务”四大利益连接模式,实现双方共赢的龙头带动局面。三是推行多元股份合作扶贫模式,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大力推广“政银企户保”“三零”“万户阳光”“一地生四金”“一林生四财”等各类产业扶贫经验模式。坚持扶持贫困户与培育经营主体相结合,财政扶贫资金支持与信贷资金支持相结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与折股量化相结合,继续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合作社+贫困户”的多元股份合作模式,创新贫困户、村集体、企业多方受益机制,让贫困户和贫困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实现股份合作制经济覆盖所有贫困村。四是开展就业创业脱贫培训,增强就业增收能力。以就业为导向,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对存量劳动力有选择性地进行短期技能培训,推进贫困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打工型向创业型的转变,增强其稳定优质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创业脱贫培训,力争到2020年,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100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00人,科技培训2000人,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努力实现“一人优质就业、全家稳定脱贫”。五是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来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农地、林地、山场集中流转,引导闲置农宅农房开发经营,开展土地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盘活资产,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对具备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贫困村,在确保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人均收入,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按照回头看后全省确认的3.2万搬迁贫困人口规模,完善工作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调整标注,建立完整的县乡村户搬迁档案体系,做到搬迁贫困人口台账、系统数据、实际搬迁贫困人口三者吻合一致。加快调整2018年度搬迁计划,全力推进和保障工程进度等,2018年底实现2017年计划建设的52处集中安置小区全部竣工入住。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力度,坚持产业园区与搬迁社区“两区同建”,实现3.2万搬迁贫困人口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后续扶持全覆盖,确保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贫困群众的就业增收问题。

(四)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新建一批高水平的美丽乡村精品片区。集中力量重点实施道路改造提升、水利提升、电力提升、通讯提升和易地扶贫搬迁“五大工程”,抓好贫困村水、电、路、讯、厕、灶、房等方面的改造提升,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全力推进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加快补齐短板,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一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公路三年攻坚计划”,2018年计划新建改造农村公路900公里,贫困村主街硬化率达到100%;二是水利提升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实施打井、引泉、管路等项目,建设“五小水利设施”,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三是电力提升工程,优先安排投资计划,保障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接网工程顺利实施;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项目785个,新建、改造35千伏及以下线路1495.51公里,新增配变1314台,总容量198.9兆伏安;2020年底前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水平。四是通讯提升工程,实现贫困村4G网络全覆盖,宽带速率达到50M至100M以上。同时,确保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7%。

(五)强化社会保障政策兜底一是加强保障性扶贫工作。切实加强对老人、大病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特困人群的保障性扶贫工作,发挥驻村工作队和乡村两级作用,督促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支持为贫困人口设立公益岗位,创新保障性扶贫方式。二是协调市民政局健全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全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提高到3900/年,月补差提高至200元以上,确保始终高于扶贫标准。三是协调市卫计委积极开展健康扶贫行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与“三重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兜底保障模式,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模式,为贫困人口、低保人口、特困人员和贫困边缘人口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负担。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扶贫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协调市教育局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救助机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国家助学政策支持,保证每个贫困家庭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五是协调市住建局大力推进安全住房保障。建立农村危房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坚持“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则并”的思路,探索采取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档立卡户基本住房安全。

(六)探索金融扶贫新模式协调配合市金融办,督导市供销社抓好金融扶贫工作。一是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提升“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全面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门槛高、成本高、贫困户覆盖率低、贫困户利益难保障”等问题。按照省印发的《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8年力争全市每个贫困县,扶贫贷款担保基金累计达到1亿元,风险补偿基金累计达到3000万元。指导贫困县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作用,将合作银行范围扩大到村镇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严格落实扶贫小额政策要点,按照基准利率发放贷款。配合银监部门落实好责任银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好新纳入贫困户贷款需求调查,实行名单制管理,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款全覆盖。二是抓好保险扶贫继续深入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民生保险,积极探索开展扶贫保险,提高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达到全覆盖切实提高贫困群众抵御生产生活风险的能力。三是抓好资本市场扶贫对列入上市免排队的6个国定贫困县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扶贫龙头企业,加快保荐上市;深化“一司一县”结对帮扶,推动域外优质企业迁址到我市挂牌上市;培育一批后备企业,开展资本帮扶,支持其做大做强、尽快进入资本市场。

(七)管好用好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提高效益。明确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主体责任,省、市有关部门赋予贫困县立项和审批权限,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不审批具体项目,不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将具体项目的立项权、审批权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由贫困县根据脱贫攻坚需要,自主确定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主要投向。重点解决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非贫困村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改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各贫困县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额度,采取乡村推荐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论证,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总投资测算,按照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金融扶贫项目(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保险基金、贴息和保险费补足、投资平台资本金),股份合作制项目到户权益资金,其他项目等分类确定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建设项目,健全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搭建起项目管理平台。项目库管理实行定期动态更新,确保扶贫项目可实施、能落地,切实变“资金等项目”为“项目等资金”。二是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以脱贫攻坚项目库基础,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列入计划项目必须是入库项目。并依据年度实施计划,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年度整合资金渠道及规模、脱贫人数、具体建设项目及相应资金、项目完成时限、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等要素,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三是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台帐。各贫困县要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建立“三清单”管理台帐,即项目任务清单、资金整合清单和绩效目标清单。

五、推进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

(一)提高中直单位定点扶贫成效指导对口帮扶贫困县(市)加强同中直定点帮扶单位对接,召开专题会议,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脱贫规划,创新扶贫方式,抓好各项扶贫政策落地。邀请中直单位领导到贫困县开展调研,适时召开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推进工作落实。受帮扶县认真做好中直定点扶贫单位挂职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5个对口帮扶贫困县(市)【丰宁、围场、隆化、平泉、滦平】争取中直定点扶贫单位支持情况工作台账,实行季度统计、半年通报、年终考核。

(二)强化京津两市与我市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配合市发改委协同办协调京承、津承协作双方增进交流互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帮扶思路,确定重大协作项目,谋划承接京津冀产业合作项目80个,新落地50个以上。编制扶贫协作规划,依据支援资金额度,科学制定和落实好2018年对口帮扶实施计划,加强资源整合。协调京津两市与我市援受结对区县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发力。

(三)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搞好驻村帮扶工作。一是调整选派驻村帮扶力量。按照市委《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选优派强190 个市直和563 个县市区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所有驻村干部一定3年,不脱贫不脱钩,确保到2020年完成脱贫任务。二是强化驻村工作管理。加强驻村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到工作队员当代表、派出单位作后盾、一把手负总责,实行“条块双项”考核。对工作出色、群众认可的,奖励重用;蹲不住、不干事的及时召回;完不成任务的,追究派出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责任。三是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市县分级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观摩、项目拉练等方式,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帮扶措施到户到人搞好培训,确保驻村扶贫干部培全覆盖,提高驻村干部工作水平。

(四)扎实开展唐山市对口帮扶做好唐山市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区)结对帮扶我市贫困县(市)的协调对接工作,指导相关贫困县(市)开展好对口帮扶工作。适时召开唐山市对口帮扶工作调度会,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推进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五)深化“千企帮千村”行动配合市工商联继续完善“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推动“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加大对民营企业扶贫的政策指导、服务和支持。

(六)推进社会扶贫。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完善服务平台,做好产品包装、宣传推介等工作。完善《承德市国奶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奶扶贫工程。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继续实施好“龙头企业建工会”、“青春建功做先锋”、巾帼脱贫攻坚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等专项行动,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制定《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指导各贫困县(市)开展扶贫募捐、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主题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上、对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七)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把救急解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把扶贫措施与组织贫困群众参与结合起来,把强化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贫困县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选择1-2个贫困县,指导每个县选择2-3个村,搞好奖补式脱贫试点。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充分发挥党员、致富带头人带富作用。加强思想动员、文化教育和典型引导,推动贫困地区移风易俗,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主体意识,提高脱贫发展的主动性。

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开展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各贫困县和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区),开展2015年以来中央、省以及市县本级扶贫发展资金、整合涉农资金、信贷资金等支持的产业扶贫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实行双周报告、分级调度、明查暗访等制度,加强责任追究。重点聚焦产业扶贫项目选定、实施、监管、验收、收益分配等5个环节存在的违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核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消除隐患,以问题整改推动项目落实和机制完善,确保产业项目立项严格、推进有序、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督查配合市财政局,严格落实《承德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承德市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在抓好扶贫资金公平分配的基础上,严格实行扶贫个人资金、扶贫项目资金联签联审“四联签”确认制度,严格规范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实现贫困县扶贫发展资金督查全覆盖。顺着资金流向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使用过程是否公开,效益发挥是否明显,贫困群众是否受益。充分发挥国家、省、市三级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批。

(三)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问题。依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目标清单,严格督导考核,倒逼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七、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机制。制定《承德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提升工作效率;完善市级领导分包县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成立脱贫攻坚推进办公室等工作机构,由各县(市)区委书记直接管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强化督查巡查机制配合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开展好督查巡查工作,把脱贫攻坚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督查、巡查工作的重点,坚持把随机暗访与综合督查有机结合,倒逼工作落实。发现一批先进典型、总结一批扶贫模式、查处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追究一批责任人。

(三)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制度完成国家和省对我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任务,组织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参照省直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市直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目标清单,加强督导调度,年底考核要账。指导各贫困县(市、区)制定相应办法,加大对市直、县直部门的考核力度;制定出台非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优化指标设计,提高非贫困县(区)脱贫攻坚考核成绩在市级考核的权重,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督导各贫困县(市、区)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规范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严格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制度。

(四)健全培训机制。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拉出去学习等实战培训方式,围绕扶贫政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帮扶措施到户到人等内容,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扶贫系统干部、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乡镇两委班子进行轮训,实现扶贫培训全覆盖。同时,以就业为导向,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创业脱贫培训。

八、加强扶贫机构和业务能力建设

(一)厘清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统筹协调、督导落实、考核评估的职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行文审批、工作协调、督办落实、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等制度。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规则,并按照规则抓好工作落实。

(二)狠抓班子队伍一是配强工作力量。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打脱贫攻坚战的要求,配齐配强扶贫办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从大学生村官中选配扶贫政策信息员。二是建强班子队伍。指导各县(市、区)扶贫办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主责主业,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带头钻研业务,带头攻坚克难,靠严格的制度规范干部队伍,靠务实的作风带动干部队伍,靠扶贫事业凝聚干部队伍。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对各县(市、区)扶贫干部进行轮训。注重培训实效,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拉出去学习等培训方式,确保驻村扶贫干部培全覆盖提高扶贫干部能力素质。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做到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能出彩、生活上有保障。

(三)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大兴学习研究之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钻细研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熟练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在学习研究中提高指导精准扶贫的实践能力。二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一线,多搞调查研究,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接地气,工作方法对头对路。紧盯责任、政策和工作“三落实”,狠抓“最后一公里”,真正让脱贫攻坚的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群众的各项工作实起来。三是大兴攻坚克难之风。坚持雷厉风行,事不隔夜,坚决杜绝四平八稳、疲疲沓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四是大兴敬业奉献之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创造扶贫队伍的好风气好环境,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能干事的人吃亏,不让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的人吃亏,为真正能干事的人撑腰壮胆。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办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要带好头、带好队伍,持续加强对扶贫干部的政策和法纪教育,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的队伍。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引导扶贫系统干部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是“高压线”的意识,让廉洁扶贫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关口前移,早防早治。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公开公示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解读,让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了解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二是加强典型引导重点培树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典型案例。通过抓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两台一报”开辟专题专栏,加强宣传报道,讲好脱贫攻坚故事,传递扶贫济困正能量。加强对上、对外宣传,展示承德扶贫脱贫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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