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8/2018-0149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协助局长谋划、部署、组织全市公安工作,并负责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机关各部门之间关系,保证全局中心工作落实;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和公文的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及全市公安档案业务指导;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要、保密、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调研工作。负责党委会议的筹办、组织和文件起草、管理;督促、检查党委会议决议贯彻落实;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市区110、119、122的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重大警情的指挥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指挥中心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培养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指导并组织政工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警衔管理及民警录用、辞职、辞退工作,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年度考核、劳资福利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等级考核、科技人才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舆情导向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退职人员及提前离岗民警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组织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员函调工作;负责承办市直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和经费开支;负责财务计划和预算;负责各项财务资金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指导做好财务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业务经费。
负责机关各项事务和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和被装的规划、购置、调拨、储存、供应、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警务、勤务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生活保障工作。
负责对本级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及时查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和业务指导。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指导做好赴京访、赴省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控制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案件;直接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
负责制定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建立并管理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管理全市公安有线、无线通讯网络,保障通讯畅通;负责局机关电话、图像、电话会议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通讯保障。负责贯彻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强警战略,组织实施“金盾工程”,研究拟定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公安科研攻关、科技立项、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研究开发公安专用装备。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和综合分析全市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和刑侦工作情况,制定宏观对策;具体组织和实施开展严打斗争;负责协调、指导、侦办全市涉枪、涉爆等暴力犯罪案件、文物走私案件、重大涉外刑事案件;负责侦破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犯罪直接办理重特大和有较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流窜犯、追捕在逃犯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案件质量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技术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直接参与全市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勘查、尸检以及疑难案件的痕迹、物证、电子物证、法医、理化、毒化、文件等方面的检验、鉴定复核工作。
指导并组织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警队伍的思想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城乡居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指导城市交通指挥工作;负责机动车辆监理、发证和审验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和审验工作;指导公路治安巡逻工作;指导全市交警系统财务工作,管理交警系统的各项规费。
部署和组织开展全市巡警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县区巡警队伍开展实兵巡控和视频巡控工作;发现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直接参与重点区域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审批工作,制定和审核活动安保工作方案;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负责参与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扰事件等重大治安事件;参与打击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犯罪;参与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群防群治组织和社会面防控网络建设;指导并参与对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对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负责对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及非法出版案件的查处。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等内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搞好常住人口的审批、登记、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租赁房屋、重点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口统计和人口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的制作、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工作,掌握和综合分析全市毒品犯罪规律特点,制定宏观对策;直接办理重特大和有较大影响的毒品犯罪案件;负责涉毒情报资料的搜集、管理工作;负责对戒毒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经侦工作,掌握和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对策;直接办理各类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指导并组织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及对策。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安全事故;组织、指导监所监控技术建设。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活动的内部法律监督、检查、咨询和“两错”责任追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应诉工作。
指导、协调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及往来港澳台地区的审批、证件签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查控、管理不准出入境人员;指导并参与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旅行的管理及外国人来华定居和华侨、港澳台居民来大陆定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多次签证的审批、管理工作;受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申请并发放国籍证书,指导处理国籍事务。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
研究拟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指导或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社会关注、基层公安机关查办困难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负责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民警培训和服务保障工作。
掌握全市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研究拟定全市环境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和侦办社会反响强烈、下级公安机关查办困难的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及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二十三、驻京工作支队
负责重点地区进京访人员的登记、询问、影像资料录制及接劝返工作;依法对进京访、重点地区无理访、非法访、重复访等涉访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搜集相关证据资料,移交管辖地公安机关处理;负责与北京公安机关和省公安厅驻京工作队协作联系,建立重点地区进京访情报收集、研判和预警机制;协助北京公安机关和省公安厅驻京工作队及时处置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