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18-0255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承扶贫脱贫〔2018〕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高扶贫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
2018-04-24   12时32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扶贫脱贫质量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扶真贫、真脱贫、不返贫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现就建立健全贫困群众增收机制,提高扶贫脱贫质量,做好脱贫巩固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对河北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省扶贫脱贫工作会议、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全市农业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紧盯突出问题,聚焦关键制约,抓住重要领域和环节多方施策、多管齐下“阳光扶贫”数据平台为载体,以落实到户扶贫政策为支撑以发展脱贫产业和促进就业为主攻方向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增收与解困相结合,切实增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和内生动力,做好脱贫攻坚八措并举“组合拳”的深化与提升,建立健全脱贫巩固提升机制,确保贫困县区经济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稳步提升、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做到扶贫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坚持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实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夯实脱贫攻坚基础,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质量导向,抓好四个转变。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从注重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性和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为脱贫巩固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精准施策,注重问题导向。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责任、发展扶贫产业、落实扶贫政策,切实找准症结把准脉,开对药方拔穷根。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和后续扶持的精准性,强化脱贫农户监测管理,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落实到户政策,抓好面上共性问题,解决好点上个性问题,深化、细化帮扶工作,确保脱贫后续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坚持统筹整合,凝聚脱贫合力。进一步统筹整合各类帮扶力量,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坚持增收与解困相结合,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社会保障政策,减轻贫困群众负担。强化政策支撑,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既要扶产业、促就业、增收入,又要转观念、帮思想、增信心。鼓励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自我发展实现脱贫,大力营造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能力。

(三)任务目标

贫困群众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制度更加健全,贫困县(市)区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激发,兜底保障政策有力有效。2018—2020年,全市现行扶贫标准下20.77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剩余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稳定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二、完善管理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精准摸清底数

1.识别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村为基础、户为单位,严格标准,细化到人,建档立卡。实施“三严、四准、五到位、六比对”工作法(“三严”即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责任;“四准”即力求做到识别范围准、人口识别准、信息采集准、帮扶措施准;“五到位”即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宣传到位、督导到位;“六比对”即将扶贫信息与住建、民政、车管、国土、行政审批、财政等6个部门进行“六位一体”数据比对),真正做到精准识别到位,帮扶措施明确。对建档立卡系统内家庭成员增减情况进行变更,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2.建立走访机制,摸清脱贫需求。每月开展调查服务工作,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带着感情入户走访,对待贫困户要热心、耐心、公心、真心,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全面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针对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动力、缺土地、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致贫原因,摸清医疗保障救助、残疾人保障、教育资助、临时救助、产业扶持、金融扶贫、技术培训和社会保障等脱贫需求,为精准制定帮扶计划、登记扶贫台账打好基础。

3.明晰收入项目,核实收支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明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开展贫困户月收入登记工作,逐项摸清生产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等收入情况和生产经营性支出情况,把收入核实搞准,建立工作台账按月登记签字年度汇总。

4.摸清到户政策,了解落实情况。全面梳理到户扶贫政策,汇总各类扶贫政策,形成《政策汇编》,统一印发到贫困户手中。摸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农业综合补贴、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光伏扶贫、小额信贷、低保五保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二)精准档案管理

1.规范标准和体系。根据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档发[2017]40号)和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要实事求是,讲究科学、讲究方法、讲究效率,不能搞繁文缛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以“严谨、准确、细致、真实”的工作标准,做好自身档案资料整理的同时,指导乡镇、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加强各级扶贫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各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专人专管做好档案的收集、归类、管理,为精准脱贫奠定扎实的基础。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标准、体系健全。一是统一设计、统一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制定档案管理标准,做到档案柜、档案盒统一定制标准化。村档、户档分开,做到一村两档,一户一档。要做到档案目录、内容、格式规范。二是体系健全:建档立卡工作时间跨度应从2014年开始,要做到一年一册,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资料整理,做到内容完整。

2.规范档案内容。档案资料要记录帮扶计划、扶贫措施和扶贫脱贫过程,包括产业发展、就业帮助、饮水安全、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小额信贷、资产收益、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记录群众增收、生活改善、三保障解决情况等帮扶成效。确保档案体系健全、内容完整,档案资料反映脱贫攻坚客观实际。

3.规范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贫困户所在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严格按要求及时如实填写。要做到填写致贫原因准确、帮扶规划科学、帮扶措施精准、帮扶成效真实。扶贫手册填写内容要与建档立卡系统保持一致。《扶贫手册》由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份,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的《扶贫手册》不得以任何借口代为保管(特殊情况可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村委会留存的《扶贫手册》要有专人负责,集中保管。

(三)精准落实政策

1.制定脱贫计划。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精准确定脱贫路径,深化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实施“四个动起来,四个全覆盖”即党委、政府动起来,富民产业全覆盖;企业、农户动起来,股份合作全覆盖;银行、保险动起来,金融支撑全覆盖;社会各界动起来,帮扶救助全覆盖。对有劳动能力但缺技术、缺资金的,重点在产业、就业方面予以支持;对因残、因病和无劳动能力的,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和社保兜底进行帮扶;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得不到保障的,落实教育扶贫、危房改造等政策。2.落实保障政策。强化社会保障兜底。积极推动低保与扶贫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低保兜底精准水平和兜底能力,有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②持续改进医疗保障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与“三重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兜底保障模式,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模式,为贫困人口、低保人口、特困人员和贫困边缘人口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负担。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扶贫的能力和水平③持续改进教育保障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完善困难学生救助资助政策,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保障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继续落实好“三免一助”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国家助学政策支持,提升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集中连片乡村贫困地区所有中小学和教学点宽带网络全覆盖,促进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巩固提升中的重要作用。④持续改进安全住房保障建立农村危房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坚持“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则并”的思路,探索采取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档立卡户基本住房安全。

3.创新帮扶机制。建立“双承诺、双认定”工作机制,提高帮扶成效。“双承诺”即帮扶干部对贫困户进行精准帮扶承诺,贫困户通过主动发展生产、自力更生、辛勤劳动实现脱贫摘帽,对脱贫时限进行承诺;“双认定”即贫困户对帮扶干部的工作措施、成效予以认定,帮扶干部对贫困户脱贫成效进行认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通过入户走访,签订“双承诺”责任书,将帮扶责任落到实处。

4.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瞄准3个深度贫困县、72个深度贫困村,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五包一”“四包一”帮扶力度,集中解决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特色产业不强等瓶颈问题。实施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此外,以脱贫村为重点,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开展水、电、路、邮政、基础电信网络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加快行政村“村村通”公路升级改造,合理规划建设村内道路,推进村街硬化、亮化。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三、广开增收渠道,实现稳定脱贫

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因地制宜推进产业扶贫。通过实现就业带动持续增收,确保实现“真脱贫,脱真贫,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根本目标。

(一)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实现“两个全覆盖”。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围绕全市“一环六带”农业产业布局,聚焦林果业、食用菌、家庭手工业等九大特色扶贫产业,促进基地建设扩规模、提品质,基本形成一县一主业、多县一主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格局,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京津冀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建设功能农业示范区;光伏扶贫工程。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及“三无户”等重点人群,实施“万户阳光扶贫”工程,真正实现“一户一个发电厂、一户一个小银行”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300—5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增加村集体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旅游扶贫工程。大力推广“景区带村、能人带户”模式,把贫困群众组织起来、贫困村带动起来、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起来、文化特色弘扬起来;家庭手工业扶贫工程。重点发展满族刺绣、草编、活性炭画、布糊画等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家庭手工业扶贫项目,加大培训力度,促进优势项目发展,进一步扩大受益人口覆盖面,推动家庭手工业与文化、旅游、轻工业的融合发展电商扶贫工程。继续加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巩固提升现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水平,抓好2017年新争取电商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的建设和开展,大力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提高农民收入。

(二)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重点培植一批对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作用明显的扶贫龙头企业,使其成为有力带动和辐射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效益不佳,已失去龙头辐射带动贫困户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予以摘牌,不再享受扶贫优惠政策。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明显,符合扶贫标准的企业给予挂牌,认定为扶贫龙头企业,规范完善扶贫龙头与贫困户的“合同、合作、股份、劳务”四大利益连接模式,实现双方共赢的龙头带动局面。

(三)推行多元股份合作扶贫模式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大力推广“政银企户保”“三零”“万户阳光”“一地生四金”“一林生四财”等各类产业扶贫经验模式。坚持扶持贫困户与培育经营主体相结合,财政扶贫资金支持与信贷资金支持相结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与折股量化相结合,继续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合作社+贫困户”的多元股份合作模式,创新贫困户、村集体、企业多方受益机制,让贫困户和贫困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实现股份合作制经济覆盖所有贫困村。

(四)开展就业创业脱贫培训,增强就业增收能力。以就业为导向,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对存量劳动力有选择性地进行短期技能培训,推进贫困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打工型向创业型的转变,增强其稳定优质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创业脱贫培训,力争到2020年,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100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00人,科技培训2000人,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努力实现“一个优质就业、全家稳定脱贫”。

(五)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来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农地、林地、山场集中流转,引导闲置农宅农房开发经营,开展土地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盘活资产,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对具备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贫困村,在确保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人均收入,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四、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一)保持扶贫政策的连续性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省和市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继续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各级各部门继续提供扶持,确保脱贫退出稳定可持续。脱贫村、脱贫户原则上脱贫不脱政策、不脱支持、不脱项目。但建档立卡系统内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二)制定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规划。为做到后续政策持续发力,实现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已退出贫困县(市)要制定《关于贫困退出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规划》,同时,农牧、林业、卫计、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分别制定出台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专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

(三)保障脱贫质量稳固脱贫成效。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稳固脱贫成效。要确保贫困人口退出后,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00元),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要确保贫困村退出后,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通过产业就业扶持实现稳定增收的贫困户比率达到100%、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村内主要道路硬化亮化、有基本环境卫生设施、有标准化村卫生室、有基本文化服务设施、村级组织健全发挥作用明显、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高于2万元。要确保贫困县退出后,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0%,落实脱贫攻坚部署、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细化包保责任体系压实县委书记、贫困村第一书记责任。市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同时,把巩固提升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来抓,编制巩固提升规划,制定巩固提升政策,落实巩固提升措施,确保重视程度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帮扶力量不削弱。

(二)加大扶贫投入,注重脱贫实效。继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整合资金要重点用于精准脱贫兼顾巩固提升。进一步健全融资平台,完善担保体系,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作用。统筹管理各项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基层组织,激发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把带领群众脱贫攻坚作为农村党组织核心任务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重要标志,全力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确保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个个过硬,确保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整顿提升,确保形成全社会整体帮扶合力。做好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的方式,建立劳务补助、以奖代补等工作机制,真干真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主动性。引导他们摒弃“等、靠、要”思想,树立艰苦奋斗,自立更生的信心,增强自我奋斗的决心和勇气。

(四)强化考核问效,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考核评价体系,将日常工作督查与干部考核使用问责相结合,着力完善“重大事项专报、容错免责、治理为官不为”等制度。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讲究科学、讲究方法、讲究效率,严禁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到扶贫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五)强化阳光扶贫建设数据监督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资源、网络资源、设备资源、系统资源、数据库与操作系统等多方面资源,建设横向部门单位互通,纵向市县乡村互联,集扶贫信息数据服务运用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市级阳光扶贫平台、应用管理系统。实现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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