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8-1537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8〕2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的指导意见
2018-03-15   10时25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塞罕坝林场重要批示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现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定不移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实施污染综合治理,着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着力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着力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形成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方式,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增量调整”方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十大绿色产业为重点,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推动产业向绿色发展、向中高端迈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重点突破、综合治理。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环境质量底线管理,推动治理责任清单式落地,落实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加强城乡统筹治理,严格控制增量,确保环境质量在京津冀区域保持领先。

坚持保护优先、工程带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加强坝上地区、水库上游等重点区域管控,推动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围绕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更好地发挥生态屏障作用。

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以资源高效利用为目标,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矿产、水、土地等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以最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优的经济社会效益。

坚持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以弘扬塞罕坝精神为契机,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在GEP考核、生态立法、生态产品交易、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为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可复制典范、积累创新性经验。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实施绿色发展(生产)方式,绿色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彻底摆脱低效率、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发展桎梏。到2020年,十大绿色产业实现增加值130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6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重点行业水循环利用率明显提升。同时,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防风固沙和水源涵养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和加强,初步实现“山青、水秀、林茂、田整、湖净、草丰”的生态目标。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十大绿色产业为转型升级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发展动能加速转换。

(四)优先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大智移云、天然矿泉水山泉水、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实施《承德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十三五”末,基本建成国家绿色大数据中心和全国信息交换枢纽大力推进天然矿泉水山泉水产业发展,引进知名企业落户承德,提升域内龙头企业产能和品牌竞争力,打造“中国(承德)高锶矿泉城”。抢抓环保部支持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机遇, 深化与中节能等知名企业合作,全力打造集咨询服务、环保装备制造、环保产品生产、环保工程建设、环保设施运维于一体的环保产业集群,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国内较有影响力的环保科技产业基地。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国土局、高新区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传统产业迈向高端立足钒钛钢铁、风光水电、尾矿建材、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基础,坚持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大力推进钒钛产业向绿色化、高端化方向延伸,重点发展高纯钒、钒电池、钒氮合金、中间合金、含钒特钢、钛材制造等高端产品。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战略,立足现有智能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设备、汽车零部件、石油探采设备、风电设备等产业基础,着力提升产业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零部件配套能力,加快推进工业向4.0迈进。依托承德尾矿资源,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在现有系列产品基础上,加快重点项目实施步伐,推动产业向链条式、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到“十三五”末,新型建材在全市工程建设中平均使用率达到90%以上。以“京津水源生态承德”区域形象公共品牌为基础,重点打造宽城板栗、兴隆山楂、隆化肉牛、平泉食用菌、围场马铃薯、承德县国光苹果、丰宁有机奶、滦平道地中药材8 个区域品牌。按照“有序发展风电、重点发展光伏发电、大力开发水电、全力争取核电,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天然气等综合开发利用,加快装备制造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的总体发展思路,建成能源种类齐全,发电、利用、制造和研发产业链完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牧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

(六)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围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基础上,推动与京津互补的优势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全力发展以旅游业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医疗、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全力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到2020年,实现旅游收入1000亿元以上。以争列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承接京津物流功能疏解,重点实施承德国际商贸物流园、平泉华北物流园、丰宁现代物流园、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承德空港物流等区域性物流产业园区建设。

牵头部门:市旅发委、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

(七)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落实国家、省政策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及时对十大绿色产业、园区建设等发展规划进行修订完善,确保符合绿色发展方向,发挥最大引导作用。加大对《承德市鼓励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优势骨干矿山企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重大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工业投资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措施》等政策落实力度,逐步构建更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壮大。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卫计委、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八)加快园区建设打造发展平台推动《承德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发布落实,统筹全市园区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按照“一区多园”模式,合理布局重点产业,进一步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提高绿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服务外包、无人机小镇、通航产业等特色产业园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开发区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朝阳电子城、六沟产业园区、滦平张百湾园区等园区建设。增强配套功能,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产业对接关联性和项目落地便利性,为更好承接京津功能疏解、产业转移提供可靠平台。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

三、全力做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染预防和治理技术等因素,合理设置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强化区域、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九)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主要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在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按照最新排放标准开展达标治理,在制药、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减少制肥、施肥和脱硫脱脱硝过程中的氨污染。实施燃煤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矿山、道路、建筑场地开展扬尘治理,严禁焚烧秸秆,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大气污染预报预警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农工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十)切实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以水环境质量持续增强为目标,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相衔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取水量、水污染排放量双重控制,推进地表水、地下水统筹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综合治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不达标重污染河流。加强执法检查和应急管理,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及化工、冶金、煤矿、酿造等行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选矿企业排污监管,规范企业生产和尾矿废水处理。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

(十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治理以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为主要目标,与国家有关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相衔接,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查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优先保护土壤质量较好的地块。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采选等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探索重金属废渣综合利用。大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强化被污染土壤、场地环境风险控制,全面开展污染土壤、场地开发利用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国家和省要求。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

四、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

(十二)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工程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自然修复相结合,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京冀水源林、“再造三个塞罕坝”等重大生态项目建设。突出高速公路、省级以上干线公路和主要河流沿线两侧的宜林荒山绿化,高标准营建点线面结合、层次多样的风景带和经济林带。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村庄绿化,努力打造绿树成荫、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2020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达到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

(十三)大力实施矿山综合整治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思路,结合承德市“百矿披绿、百矿关闭”(双百行动),以雾灵山、滦河上游、茅荆坝等自然保护区,避暑山庄、外八庙等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京承铁路、京承高速等重要交通干线,潘家口水库等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三区两线”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为重点,抓紧修复自然保护区、重点景区、交通沿线、机场临空区域敏感矿山山体,对植被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的矿山加大复绿力度,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76个,实现矿山复绿面积1.71万亩,新增修复损毁山体8平方公里。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工信局

(十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对潮滦河源头保护,在密云水库上游、潘家口水库周边区域、潮河、滦河河道两岸、城镇周边、休闲旅游地等关键区域,积极联合北京、天津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项目。继续推进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围场、丰宁、隆化、滦平、平泉等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重点农业县(市),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到2020年,试点工程完成坡耕地治理16.34万亩,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00平方公里。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农牧局

(十五)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草原生态奖补等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对“三化”草原实行围栏禁牧,对中度退化草原实行补播改良,恢复和提高天然草原生产能力,逐步恢复草原生态功能。扩大饲用玉米、紫花苜蓿等高产优质饲草作物种植面积,提高人工饲草料供给能力,缓解天然草场生态压力,加快实现草畜平衡。制定草原载畜量标准和禁牧休牧轮牧实施方案,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清洁化舍饲圈养。到2020年,新增退化草地治理面积58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70%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五、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以节约资源为核心,以资源集约利用为途径,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十六)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节能考核办法,严格节能考核和问责。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节能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强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更新、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热电联产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强化万家企业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结构性节能减排,鼓励LNGCNG、油电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辆在客货运输中的推广应用,加速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污染汽车、机车。支持节能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示范与推广,培育和规范节能产品(技术)市场。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十七)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广风电、太阳能、水电抽水蓄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扩大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技术应用规模。严格执行国家、省燃煤标准,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全硫高于0.4%和挥发分高于10%的散煤,全面取缔劣质煤的销售和使用,增加优质煤炭供应,加强煤炭洗选能力建设,加快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推行秸秆能源化利用、煤改电、煤改气、地源热泵应用模式。2020年,清洁能源占全市能源总比重达到80%以上,逐步建成国家级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八)合理利用水资源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保护,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探索建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行节水灌溉工程,鼓励和支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合理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超采地下水,大力发展雨水集蓄利用、中水回用、劣质水源多级利用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加快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全面实施水价改革。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九)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考核。严格产业项目用地准入标准,积极推行差别化产业用地供应模式和地价政策,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推进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鼓励工业企业利用旧厂区配套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立和完善宅基地腾退机制。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优化矿山布局与结构,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全力创建国家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不断推动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矿山节能环保和矿地和谐。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研发共伴生矿及尾矿等大宗固废高效利用技术,带动全市尾矿、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向规模、高值化发展。全力推进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广秸秆、畜禽粪便等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成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能、节药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完善社区回收网络、区域分拣中心和集散中心“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和监管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利用,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农牧局、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

六、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的市场化机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等,有力推动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发展。

(二十一)健全完善环境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资源环境保护,设定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提高监测能力,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建立区域环境生态指标体系和实时监测体系,逐步实现区域各项指标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调研,加大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建设和保护力度,制定《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适时出台涵盖森林资源保护、草原资源保护、湿地保护、矿山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秩序。

牵头部门:市法制办、市环保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文物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委

(二十二)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应用机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承德模式的推广应用,开展县市区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运用新模式,构建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推进围场GEP”核算体系应用和推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鲜明导向。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转化为资金资本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

责任部门:市督考办、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十三)推动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积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鼓励政府和企业采用公私合营模式,合作进行环境治理,全力抓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继续加强与河北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水务等一批专业化治污企业的合作,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搭建工作,探索建立约束性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加快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等绿色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各县市区逐步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府补贴机制,推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十四)继续争取生态资源补偿支持结合京津冀生态环境一体化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倾斜,推动京津等生态受益地区与我市建立有效补偿机制。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我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国家生态公益林、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京冀水源林、风沙源治理等领域扩大中央投资补助规模、提高补助标准。积极争取横向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大力推进滦河、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有关精神,高度重视构建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确保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六)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构建绿色发展(生产)方式支持绿色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在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规划和用地上给予保障扶持。大力发展十大绿色产业,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平台建设,进一步引导资金向绿色产业、大气污染治理、环境治理等项目倾斜。制定出台行业绿色发展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水治污、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先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推广,推动承德产业实现绿色发展。

(二十七)严格督促落实。市督考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本指导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相关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十八)强化舆论宣传。加大绿色理念的传播力度,充分发挥媒体、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绿色公益组织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传播绿色理念,为承德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承德市绿色发展(生产)方式指导意任务分解表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8223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223日印发

附件:

承市政字〔2018〕23号(附件:承德市绿色发展(生产)方式指导意任务分解表111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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