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8-0860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件编号: 承市安监煤字[2018]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12   14时10分 浏览次数:
各产煤县(市)安监局,兴隆矿业公司:

现将《2018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主要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贯彻落实为主线,以责任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检查为抓手,强化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预防,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工作目标:坚决遏制各类煤矿事故;煤矿素质提升工程参培率不低于80%;生产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努力实现动态达标管理。

一、抓好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分级负责的监管新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二)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把这四项基础工作纳入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中去,逐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一)深化与矿长谈心对话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干部与煤矿矿长谈心对话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滑坡的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瓦斯、水、火等事故案例专题片播放等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强化职工培训教育。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宣贯,继续做好煤矿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全面启动煤矿一般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由兴隆矿业公司牵头组织对全市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在岗培训。重点针对应知应会、岗位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二是加强对“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抓好瓦斯、水患、火灾等灾害防治工作

(一)瓦斯防治方面。组织瓦斯治理专项检查,全面提升瓦斯防治水平。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要求,全面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督促企业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保养,保证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确保监控有效,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二)水患防治方面。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健全矿井水患防治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落实水患防治责任;严格按照“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原则,落实防治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提早对全市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汛期专项督导检查,强化雨季、汛期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度汛。

(三)防灭火方面。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灭火、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等制度和各级各岗位人员防灭火责任制。开采易自然煤层时,必须制定和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采后要及时封闭并加强检查。要定期对矿井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测试,确保各种保护齐全有效,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等材料,严禁电气失爆。严格制定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培训、演练,定期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四)因矿施策,开展工作。督促企业把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一是承德鑫发矿业公司重点要加强井下瓦斯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二是兴隆县平安矿业公司要重点做好矿井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矿井瓦斯、水患、火灾等灾害的防治工作,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落实安全专篇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试运行期间安全。三是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要重点做好井下施工前的通讯、供电、监测监控、提升、运输等各项安全保障准备工作。

四、抓好引导煤矿有序退出工作

按照河北省安监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化解过剩产能有序退出的意见》,相关县(市)政府及兴隆矿业公司,要进一步做好《意见》解读和宣传,引导相关煤矿企业认清形势,理性决策,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尽早尽快有序退出关闭。

五、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

(一)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今年的煤矿监管检查工作继续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采取市、县联合检查,煤矿监管、监察部门协同检查等方式,形成监管检查合力,依法依规监督检查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分级分类监管,确保工作质量。一是按照监督检查计划,“一矿一策”的制定具体的监管检查方案,针对生产矿井、建设矿井及停产停建矿井明确不同的检查内容、要求、重点事项等,检查结束后下达执法文书,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二是加强驻矿专家的管理,充分发挥驻矿专家专业优势,从专业角度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及时汇报日常工作情况,随时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事项,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市安监局印发的《承德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紧紧盯住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因素,以及设备设施完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安全防护措施齐全等方面,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存在一般隐患的煤矿要督促及时整改,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巡查督办制度。重点检查县(市)、相关部门、企业集团及托管方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跟踪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事项,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县(市)、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对策措施,限期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落实县(市)及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六、推动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一)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的安全文化氛围。把企业文化建设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二)切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职工安全活动日、广播、电视、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宣传形式,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升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明确职工和部门的权利和责任,逐步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以制度确保各项规程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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