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8-1485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2018﹞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签发人:常丽虹
河北省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水平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和乡镇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及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现状及拟提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现执行水平及标准为:七类,年人均16400元。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帮助下,该县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当前财力状况已经具备了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的外部条件和自给能力,鉴于该县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津贴补贴水平由原七类调整到五类,即从年人均16400元调整到28000元。
二、调整范围
县乡党政机关中在职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三、执行时间
调整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四、其他相关配套措施
(一)在提高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的同时,同步提高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按政策标准重新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二)量力而行,保证不出现新的欠发工资补贴和财政赤字。
妥否,请批示。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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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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