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12/2018-04798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市财政提字(2018)第6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高永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力度。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对标聚焦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向改革、整合、向挖潜要财力,全力破解农业农村资金“不够花”、“花不好”难题”的工作思路。2017年争取上级财政涉农资金57亿元,其中,大农口(农林水扶贫)资金29.9亿元占比52.55%、社会保障13.27亿元占比23.32%、教育文化事业5.88亿元占比10.33%、农村公路及农田建设3.91亿元占比6.87%、农村综合改革2.53亿元占比4.45%、农业保险1.43亿元占比2.51%,有力支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建设。2018年力争有所突破,实现增长。市本级安排资金2.72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市本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撬动社会金融资本。财通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出4.45亿元,完成了对11家企业的股权投资工作。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承德分公司落实资金2.03亿元,可撬动金融资本20亿元,重点支持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省公司批准8笔,放款595万元。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累计为65家企业办理业务103笔,放贷6.163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企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自2016年起,全市7个贫困县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范围,同年整合使用20.1亿元;2017年整合使用26.3亿元。今年以来各县(市)目前已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48亿元。整合使用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合力,发挥财政资金更大的效益。
三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规范整合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经营,充分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助,全面提升产业化水平、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支撑村集体经济发展。用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政策,三年累计将238个村争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共争取落实省以上资金2.38亿元,累计为村集体增加收入741万元,带动村民增加收入1120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14户增加收入134.52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2017来,累计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33个,支持资金2.7亿元。2018年已争取到位786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用于支持隆化、丰宁、围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下一步继续协调市环保等部门,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四、加快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的县级自查工作已全部完成;8个县(市、区)通过市级核查;兴隆、平泉、宽城、承德县、围场、双滦、滦平七县(市、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年底前全市如期高质量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拓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总结平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国家级试点经验,在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确权登记成果权能拓展与应用。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积极推动土地股份合作运行新机制,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探索开展并地互换、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等工作,多形式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规模流转。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依法有序到农村从事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通过增信、担保和风险补偿等形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同时,探索建立健全上限控制、分级备案、风险保障金等机制,建立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等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监管,防范经营风险。
五是强化金融倾斜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坚持“引进、延伸、新设”工作思路,持续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截至2017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达到736家,其中市级银行机构12家,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网点709家。保险业经营主体市级机构达到37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9家、人身保险公司18家,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297家。全市实现了银行、保险机构县城全覆盖、乡镇全覆盖和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大力发展农业保险。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赔付支出6552.8万元,受益1.8万人次;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229.4亿元,承保马铃薯、玉米、林木等种植业3851.7万亩,承保能繁母猪、奶牛等牲畜87.7万头,累计赔付7427.5万元,受益农户达11.6万户次;农房保险实现全覆盖,为65.1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12.0亿元,累计赔付409.0万元;此外,治安保险、“一元民生保险”、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稳步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启动;积极创新推动向日葵、谷子、瓜果蔬菜种植保险、黑木耳种植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西红柿价格指数保险、林木火灾保险等地方特色涉农保险产品。平安保险引入投资2.1亿元,支持栗源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2017年,全市保险业承担风险保障总额1.6万亿元,赔款及给付支出25.1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5万个,缴纳及代收代缴税费2.7亿元。大力推进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探索开展了“整村批发、集体授信”的小额农贷业务;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广了产业链信贷创新产品;依托“两区”建设,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贷”、“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贷”、“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围绕保障资金链持久延续,开展了“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过桥贷”,探索实行了“农户发展产业过桥贷”;创新开展了“板栗通达”、“种业通宝”、“光伏扶贫贷款”等信贷产品;为解决小微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无抵押、无担保融资难题,市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市邮储银行与太保财险公司合作开展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当年入户调查152家,出单97笔,发放贷款2355万元;市人行还探索推动了“扶贫再贷款+政府担保基金+贫困户信用评级”的扶贫再贷款模式。
(印章)
2018年7月11日
领导签发:栾志宏
联系人及电话:刘迎旭,2255515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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