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18-118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件编号: 承车改组办〔2018〕24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
2018-12-28   20时57分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

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车改办:

2018825,省车改办到我市就中央对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考核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明确提出要切实做好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为确保省车改办督导检查要求落实到位,经市车改办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要认真进行自查整改。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性质车辆外,其他保留车辆(包括公、检、法、司)全部纳入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纳入平台管理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北斗定位车载终端,并按要求涂装标识和监督电话(含已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

2.要做好信息化管理平台场地建设。按照省车改办要求,各县(市、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有单独的办公场所,设立专用档案柜,并安装LED显示屏(或高清大电视),责成专人具体负责,实现实时查询登记。

3.要切实加强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所有纳入平台管理监督的车辆公务出行,必须从平台上填报派车单,不得出现未经平台派车而使用公务用车情况,如紧急情况可先用车后补派车单,但要注明原因。

请各县(市、区)车改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于2018915日前完成整改及场地建设工作,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向市车改办反馈。市车改办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落实不到位或推进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追责。

市车改办联系人:高鸿亮,电话:15303140528

承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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