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4/2018-1699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
| 文件编号: 承教基〔2018〕4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承教基〔2018〕45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市直属高中: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教基[2018]8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本标准查漏补缺,尽快达到标准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满足高考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新建普通高中要按照不低于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承德市教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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