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8-1704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件编号: 承市安监管三字[2018]1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应急厅函〔2018〕96号文件做好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12-12   10时41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安监局、御道口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应急厅函〔201896号文件做好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81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做到把别人的隐患当成自己的隐患看待,彻底排查治理隐患。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对照《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所列的61条问题隐患,逐条自查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要举一反三,对照设计规范全面排查,消除同类问题隐患;要对照总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定期开展排查;同时要按照持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具体要求,深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每月报送大排查大整治3个汇总表。企业要形成专项自查报告,对排查出问题全面整改,重大隐患按要求上报,挂牌督办。

二、认真全面梳理半年工作,紧盯防范事故十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快推进“双控”机制建设。A类企业要立足风险量化评估发现问题和短板的整改提升。B类企业11月底前完成风险量化评估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指南(试行)》,820日前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以及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二是落实分类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按照省局现行危化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做好执法检查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年”各项规定,按照检查频次和执法处罚比例要求,对严重违法行为做到“五个一批”,即限期整改一批、严厉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暂扣吊销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三是扎实开展自动化系统功能符合性审查。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所有涉及到的企业自动化系统进行符合性审查,建立审查结果台账,形成“一企一档”,7月底前全部完成审查工作,并报市局四是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和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动火等特殊作业专项检查,组织专家或督促企业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第三方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报告施工作业,严格审核把关。要求企业对所有施工作业实行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车间及岗位责任人,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风险辨识评估会议制度,形成作业环节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10日前将动火及施工作业情况报市局备查。

三、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暑期汛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要对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继续实行汛期企业分包责任制;企业要早准备、早防范,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的监控,落实防止超温、超压的措施,做好防雷、防静电、报警和紧急切断等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应急值守和汛期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各县区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请各县(市、区)于71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市局(总结简明扼要,对照工作要点,逐项量化),市局汇总后报省局。

请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联 系 人:秦飞

联系电话:2055850

201873

( 此件公开发布 )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