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8-1703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件编号: 承市安监党委[2018]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12-12   10时59分 浏览次数:

中共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党支部、科室(单位):

现将《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此件公开发布 )

 

 

 

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局党组《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度局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委《实施细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推进局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既根据工作台账等对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又对具体工作成效进行定性分析。

(二)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既注重对日常党建工作过程的考核,又要注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结果考核。

(三)综合考核与重点评价相结合。既从总体上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考核,又要突出考评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活动日”等工作质量和落实效果。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党建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党的政治建设15分,思想建设(15分)、组织建设(40分)、作风建设(15分)、纪律建设(15分)。

(一)政治建设。主要考核党支部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等各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建设工作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抓好细化落实。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一先双优”表彰等重大事项实行了民主决策;党支部书记是否严格履行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承担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定期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通报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督促指导支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所分管的党建工作。

(二)思想建设主要考核是否持续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局机关政治理论(专业)学习计划,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始终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话语权和管理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及支部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向机关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是否结合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党的理论、党性修养、廉政警示等主题教育活动。

(三)组织建设主要考核是否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按时按程序规范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班子健全;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否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档案管理健全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是否落实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制度,并及时做好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足额按规定比例收缴党费等党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作风建设。主要考核是否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服务社会;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所辖科室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着力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五)纪律建设。主要考核是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将纪律建设挺在前面。是否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机关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整治等活动。是否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四种形态”,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局机关纪委报告,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否协助、配合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按党员处分权限和程序处理违纪党员,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管理。

五、考核方法

党建考核由局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原则上与年度干部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步进行。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机关各党支部自查与机关党委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局机关党委建立日常考核台帐,根据各党支部反馈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集体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发展党员、党费交纳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过程考核。

(二)支部自评12月底前,各党支部对照《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对年度工作逐项进行梳理、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将自评报告报机关党委备查。

(三)实地考核。机关党委对照《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通过查阅被考核党支部党建工作原始记录,与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个别座谈等方式,实地考察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四)综合评定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对各支部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报局党组审定。

六、考核加分项(5分)

1.年度内党建工作受到局党组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工作亮点、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得到市直工委及以上部门推广和表彰的。(2分)

2.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2分)

3.支部所在科室年度内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加分项被市安委办采纳的。(1分)

七、考核否决项

1.党支部中有受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的,该支部直接列为不合格党支部。

2.年度内因工作不力,受到上级党组织通报批评的;不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局机关党委和群团组织的集体活动且无正当理由,全年2次(含两次)以上参加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70%的,不得评为优秀党支部。

八、考核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综合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综合考评分值在80-90分(含)的为良好,综合考评分值在70-80分(含)的为合格,综合考评分值在70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被“一票否决”列为不合格党支部的,年终考核得分在百分制考核得分的基础上乘以0.7;被取消优秀资格的党支部,年终考核得分在百分制考核得分的基础上乘以0.9。

(二)考核结果运用

1.考评结果将作为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委员在推荐上级荣誉、考核后备干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支部,机关党委将约谈党支部书记。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支部,机关党委将报请局党组,建议进行组织调整。

3.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该支部所辖科室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得分,提供给局绩效考核办。

 

附:《2018年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2018年市安监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支部名称:得分:

项 目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 值

评分方式

考评分

政治建设(15分)

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落实的扣3分。)

5

查看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党支部工作手册》。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一先双优”表彰等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未召开党支部大会民主推荐的扣2分,推荐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3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

 

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及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年度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少于12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年度内不少于2次向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有关会议记录,与支部委员、党员座谈了解情况。

 

党支部书记述职。(党支部书记未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的扣1分;支部书记未按时向机关党委报述职报告的扣1分。)

2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有关会议记录,及机关党委日常考核台帐。

 

思想建设(15分)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扣2分;未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查看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党支部工作手册》、有关会议记录。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述职、支部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发现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查看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支部年度工作报告、《党支部工作手册》,以及机关党委日常考核台帐等文件资料。

 

依据1-4季度《机关政治理论(专业)学习计划表》,落实每月学习计划。(未落实或落实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支部党员无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学习笔记不全的,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随机抽查3名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

 

围绕庆祝建党97周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七个一”主题教育活动。(“七个一”活动每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查看活动资料、工作总结。

 

组织建设

(40分)

党支部班子健全。按时按程序完成换届工作,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并熟知职责任务。(未按期换届的扣2分;换届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支部委员对所负职责不清楚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换届选举相关材料,并与支部委员进行座谈。

 

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对照检查不深不实的扣1分;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扣1分,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扣1分。)

3

查看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谈心谈话记录、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清单等资料。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少于1次的,支委会每月少于1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因支部原因局领导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扣4分,扣完为止。)

8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有关会议记录。

 

严格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执行《局机关“党员活动日”安排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活动流于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 2分;未按时反馈活动情况的,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8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以及活动影像资料,核查《党员活动日备案登记表》。

 

严格落实局机关党委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抓紧做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党费管理等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承市安监党委[2018]9号),严格自查自改。(未建立整改台账的扣2分,整改台帐所涉及问题未按期销号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整改工作台账。

 

持续推进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未开展的扣4分;未按“每月一汇总、季度一公示、每年一总评”要求,定期开展测评、公示的,每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4

查看《2018年党员先锋指数年度汇总表》。

 

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连续两年没有新发展党员的扣3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3

查阅发展党员计划及党员发展材料。

 

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手册填写缺项或不规范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党支部工作手册》。

 

 

党费收缴。(未及时足额按规定比例上缴党费的,扣3分。)

 

3

查看交纳党费收据。

 

作风建设

(15分)

《市安监局“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承市安监发[2018]10号】落实情况。(未监督所辖科室及党员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导致原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2分,被上级查处新问题的扣3分。)

5

 

核查上级通报及各科室《问题整改“回头看”核查登记表》。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支部党员不按要求参加“访千楼、进万家”、交通文明引领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超过两次且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70%的,取消评优资格,本项按零分计。)

6

由机关党委根据日常考核台帐打分。

 

落实扶贫工作要求,党员干部定期走访帮扶对象,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未定期走访的,每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4

向驻村工作组核实情况。

 

纪律建设

(15分)

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扎实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未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扣5分。)

5

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个人学习笔记。

 

将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条及时提醒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局机关纪委报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谈话提醒的扣5分;对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未向机关纪委报告的扣5分;支部党员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直接列为不合格支部。)

5

查阅支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记录。向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核实相关情况。

 

协助、配合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按党员处分权限和程序处理违纪党员,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管理。(不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的扣5分,未按程序处理违纪党员的扣3分。)

5

向驻局纪检组核实相关情况,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

 

加分项

(5分)

年度内党建工作受到局党组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工作亮点、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得到市直工委及以上部门推广和表彰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加2分;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加2分;支部所在科室年度内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加分项被市安委办采纳的,最高加1分。

5

查阅支部提交的佐证资料,包括领导批示、上级党委通报表扬、先进经验推广等证明文件;市安委办提供的市本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加分项统计表等。

 

备注:最终得分按百分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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