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59/2018-0106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刘瑞民(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11-29 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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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民,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河北兴隆人,1982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89年12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6月起历任宽城县税务局专管员、兴隆县税务局专管员、科员、稽征处负责人、所长、分局长,1995年3月任兴隆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3月任营子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11月任承德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2010年11月起历任承德市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副局长,2018年6月任承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201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