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5/2018-1714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
文件编号: 承市科政〔2018〕7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科学技术局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清理 “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 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8-11-28   15时30分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清理

“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按照《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科学院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冀科政〔201853号)要求,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理范围

1.市科技局: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2.市教育局: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4.市属科研院所:重点清理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及内部管理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5.市科协:重点清理有关奖励评比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6.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的做法。

二、清理方向

1.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2.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价细则等。

3.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科学院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冀科政〔201853号)要求,开展“四唯”清理。

2.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权自行开展清理,并将本系统本部门清理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1210日前报市科技局。

联 系 人:市科技局 法 规 科 2050884

市教育局 职成教科 2131567

市人社局 职 称 科 2051094

市 科 协 学 会 部 2037518

附件: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北省科学院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2、《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承德市科学技术局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120


附件:

152700___省《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冀科政 2018 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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