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6/2018-0370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开创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9月2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全面实施和推进以“百矿披绿”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矿山建设。早在2003年,市政府就出台了《承德市“百矿披绿”工程实施方案》,坚持绿色矿山建设与矿业整顿紧密结合,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列入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主要内容,确定了100个矿山先行进行披绿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在全省率先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制定了承德市绿色矿山规划,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照治理规划,对重点矿山企业、主要交通要道周边的矿山进行了综合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积极申请国家和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拓宽了资金投入渠道。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投入资金1900万元对承钢黑山铁矿等矿山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累计投入资金6900多万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几年来,全市共完成350个“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为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四是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部分矿山企业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意识逐步增强。有的矿山企业充分利用尾矿,采用垒坝建库、改造河滩造田等措施,大力实施尾矿造田工程,变黑粉为“黄土地”;有的矿山企业对废弃尾矿坝进行加固,坚持边使用,边绿化,有效控制了已闭尾矿库、废弃采石场的水土流失;有的矿山企业在矿区、采场周围开展绿化,建设“花园式”矿山,美化了环境;有的矿山企业对塌陷区和废弃矿山开展复垦,利用尾矿砂制砖,实现了环境与效益双赢。据统计,近几年,全市矿山企业共投入资金7437.11万元(不含国家和省投资部分),矿山绿化面积达231.64公顷,植树339万株。
二、从当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今天市政府对承德铜兴矿业公司、丰宁燕山银业公司、承德天宝集团公司、宽城京城矿业集团、宽城北大岭铁矿等矿山企业进行了表彰,这些企业给全市的矿山企业做出了表率,他们的做法值得学习,他们的经验值得推广。
如果说,在矿业经济发展的初期,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以牺牲生态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效益的话,那么在目前矿产资源开发已经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阶段,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工作。一是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矿山环境问题反映强烈。矿山环境治理问题是每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很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就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提案、议案,各级领导也非常重视这些工作。特别是9月14日省委书记张云川同志到承德调研时,专门嘱托承德的各级党委、政府要管好环境、管好资源。必须把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矿山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在实践上是可行的。当前的矿业经济发展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阶段,多数矿山企业经济效益好、利润率高,企业自身有能力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一些矿山企业在多年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在实践上成为可能。三是国家对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非常重视,投资力度逐年加大。当前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投资力度很大,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都有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可以争取更多的资金,这对于承德来说是难得的机遇。四是如果当前再不进行治理,将来的治理难度更大。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我市的矿山环境问题完全能够得到解决,反之如果问题得不到遏制,甚至任其发展,将来治理难度将会更大,各级政府和各矿山企业的负担也将更重。因此,各级各部门、各矿山企业必须从现在起就行动起来,切实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矿业经济健康发展、事关子孙后代切身利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
三、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全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新局面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搞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问题,就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对资源环境的认识。一是强化对资源环境的“负债”意识。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赚了钱,同时也破坏了环境,对破坏的环境不进行恢复治理,就负了环境债。负债就应该还债,就要进行有效的治理。但现在很多人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甚至不以为然,这种观念必须改变。二是强化对资源环境的责任意识。谁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谁就有责任和义务恢复治理,这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是责、权、利的统一。绝不能只要赚钱的权利,不要治理环境的责任。三是强化对资源环境的保护意识。资源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社会公众负责;不仅要对当代人负责,还要对子孙后代负责,促进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资源环境的法律法规,增强采矿权人和广大群众的资源环境法制观念,努力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落实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资金问题是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最大的制约因素。多年来,社会各界一直呼吁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2006年12月25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出台了《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承德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实施意见》。《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市实施意见的出台,必将开创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新局面。在落实这项制度上,具体讲要做到宣传好、征收好、管理好、使用好。一是宣传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矿山企业,加大保证金制度的宣传力度,保障保证金制度的顺利执行。二是征收好。保证金制度从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保证金由矿山所在地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收取,缴纳单位是采矿权人。收缴标准参照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颁布的《办法》,考虑承德矿业开发实际稍做调整。在收缴面积确定上,省规定是采矿许可证批准面积,我市调整为露天矿山按开采设计方案最终开采境界圈或实际破坏范围平面外推50米后的面积;地下开采按开采设计方案设计井巷工程长度为直径向外推50米后的面积。保证金缴存具体分为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方式。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下(含3年)的,采矿权人应当一次性全额缴纳保证金;新建矿山或生产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的,采矿权人可分期缴纳保证金,但首次缴纳保证金额度不得低于应缴数额的50%,余额可在采矿许可证年检时分年度平均缴纳,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一年应当全部缴清。今后新建矿山企业要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缴纳。各县区局要严格按照征收标准,确保足额收缴,不得擅自减免或欠缴。三是管理好。保证金归根到底是企业的自有资金,矿山企业按要求对所破坏的矿山环境进行治理了,最终连同利息一同返还给企业。保证金收缴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同级财政专户,专户储存,转帐核算。四是使用好。如果矿山企业逾期不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或经治理未达到《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且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收缴保证金的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形式,组织有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治理。各级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严禁占用、挪用保证金,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保证金的使用效果。
(三)坚持采矿权管理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相结合,有效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程。根据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保证金制度作为采矿权人申办、换发采矿许可证和矿山年检以及办理土地手续的必要前置条件,不依法缴纳保证金的,不得新立采矿权,不得换发采矿许可证,不予通过矿山年检,不予办理土地手续。今后的各项采矿权管理都要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相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不积极或不达标的,就要利用行政手段,在采矿许可、矿山年检等方面进行有效制约。一是严格执行《承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的“三区”管理。全市禁采区内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必须依法予以关闭。限采区内的矿山要进行保护性开发,逐步收缩;开采区内的矿山要以资源整合为契机,加速产业重组和优化,提高集约化程度,有效控制全市矿山总数。二是关口前移,加强新立采矿权管理。新办矿山要严格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矿山规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开采技术水平等准入“门槛”。三是规范开采,加强采矿权人在开采过程中的管理。矿山企业必须委托资质单位科学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后,矿山企业必须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活动。四是提前介入,加强对即将闭坑矿山的管理。对近期将要闭坑的矿山,要及早督促采矿权人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或生态环境治理方案进入修复性开采,以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拓宽思路,创新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活动。一是积极申请国家和省矿山恢复治理项目。近年来,国家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投资逐年加大。因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的联系,跑部进厅,把握机遇,积极申请国家和省财政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力争把我市符合国家和省投资条件的矿山及现已闭坑矿山列入国家、省专项投资治理项目,弥补我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不足问题。二是按照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积极吸引民间投资。要将废弃矿山视为一种资源,运用政策和经济手段,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多渠道整治矿山生态环境。投资人有权获得新增土地的收益或开采残余矿产品的收益。三是因地制宜地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每个矿山而言,矿山生态环境都有各自的特点。能够与土地复垦相结合的就要与土地复垦相结合,矿山闭坑后,通过对废弃矿山进行整治新增土地,用于商业、工业、农业、林业或其它用地。不能复垦的,要通过对矿山边坡进行稳定性处理后,运用生态复绿技术,植树种草,恢复自然景观,并力求与周边的山体和环境融为一体。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五)各矿山企业要自觉树立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意识。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是采矿权人的法定责任,采矿权人要树立和强化保护和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的主体意识和法律观念,认真履行保护和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的义务,逐步还清“老帐”,确保不欠“新帐”,每个矿山企业在拿走矿产资源的同时,还要把绿色还给矿山,真正建立起“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机制。
(六)大力推广宽城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典型经验,促进矿业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宽城县是我市的矿业大县,矿业经济发展很快,走在全市的前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起步早,效果好,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并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的肯定和高度评价。他们的主要经验概括起来三句话:一是认识上位,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各职能部门也十分重视。二是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这些措施既有政策上的倾斜,也有技术上的支持,切实可行。三是舍得投入,敢于投入。治理矿山生态环境需要大量资金,宽城县委、县政府在治理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宽城县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破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促进矿业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任务繁重而艰巨。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抓好落实。要积极为地方政府当好参谋和先行,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各项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创新,努力工作,切实抓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为促进全市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生态市建设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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