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惩腐“零容忍”铁腕打“伞”护民利
2018-11-12   09时12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综述

    “截至目前,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37件,立案查处71件1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组织处理26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这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交出的答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坚定扛起政治责任

    强化领导高位推动

    “坚持开展扫黑除恶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坚决打掉‘关系网’和‘保护伞’,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周仲明第一时间发出了扫黑除恶动员令。

    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路洪昌担任组长,市纪委监委班子全部参加。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惩腐打伞”工作。同时,由3位主管审查调查的常委(委员)牵头,从公检法机关、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组建3个办案专班,专门负责查办重点案件。8个审查调查室各司其职,全部投入到省定重点案件查办工作中。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同步跟进,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惩腐打伞”工作纵深开展。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明确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涉腐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确保“惩腐打伞”有的放矢。

    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列为重点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实行定期例会、协调调度、研判会商、考核问责等机制制度,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一致、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为突破大案要案提供有力保证。

    全面收集问题线索

    深入排查不留死角

    “惩腐打伞”发现线索是前提。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群众路线,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北日报》及河北纪委监委网站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我市“惩腐打伞”工作进行宣传,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各县(市、区)通过悬挂条福、发放明白纸、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问题线索286件。

    “步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盗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竟屡次逃脱法律追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保护伞’”。在排查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时,专项小组提出了疑问。经过调查发现,步某某所在乡镇原派出所所长赵某某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最终赵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加大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既全面分析黑恶势力成势的原因和过程,又对实体案卷进行详细查阅,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深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另一方面督促政法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对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讯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全面移送,并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压实移送机关责任。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公安机关转来线索179件,全部进行了排查。

    加强问题线索精细化管理。对收到的全部问题线索编号登记,建立线索排查进度追踪、案件办理进展反馈、立案审查、党政纪处分、督查督办、运用“四种形态”情况6种台账,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无积压,提高了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

    攥指成拳凝聚合力

    “一案三查”铁腕执纪

    “坚持‘一案三查’,摸清查透其中的利益链条是关键,这样才能顺藤摸瓜摘除所有‘病灶’,打准黑恶势力‘七寸’。”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路洪昌反复强调。

    对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为破除属地人情干扰,由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领办督办或异地交叉办理,实现对典型案件的快速突破。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先后对34件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对36件问题线索实行异地交叉办案,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对涉黑涉恶与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实行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力争同案同结,确保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同步推进。对省确定我市的30件重点涉恶团伙案件全部介入进行核查,立案审查调查20件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19人。

    在收到丰宁满族自治县李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未被刑事处罚,且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违规当选人大代表、发展为预备党员的问题线索后,市纪委监委立即介入。

    “我们坚持双向发力,一方面督导丰宁纪检监察机关对李某某问题背后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另一方面,督促政法机关对李某某的涉法涉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承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铁柱介绍说。

    最终,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便查清了李某某所涉问题中相关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先后对丰宁县公安局、检察院、南二营社区等13名党员干部作出了党纪政务处分。同时,李某某也在2018年9月份因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

    为进一步向下压实责任,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制度,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案卷、实地督办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给予协调指导、排除办案阻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路洪昌先后两次约谈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以“红脸出汗”拧紧“惩腐打伞”发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制度,实行捆绑考核,只要扫黑除恶不收尾,联系就不脱钩,持续压实‘惩腐打伞’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冯涛

    (编辑:刘宏韬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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