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18-04840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编号: 承交建字(2018)第1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018149号建议的答复
丁玉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和维修损毁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立项和建设。目前上级对农村公路建设支持政策是,每年以切块方式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由县级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十三五”期,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围绕助力脱贫攻坚、改善贫困村的道路交通状况进行,计划到2020年,保证每个乡镇和建制村至少有一条路况良好、安全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消除“畅返不畅”问题,即对损毁公路进行修复。
同时,“十三五”期,交通运输部将窄路面加宽作为专项列入农村公路补助计划,有条件的建制村即可维修一条路面破毁公路,也可加宽一条满足通行条件的公路。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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