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2/2018-1660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检查报告
2018-10-26   16时13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8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检查报告


2018年,根据《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及年度工作安排,为了更好的履行非税收入管理职能,发挥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和征管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将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部署检查工作

4月初,依据非税收入稽查年度工作计划,我们以问题为导向,统筹谋划,认真梳理,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制定年度检查方案。一是全面梳理项目。通过财政部“一张网”及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相关收费政策文件,整理我市各执收部门正在执行的收费项目目录。二是进行数据分析。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对2016年、2017年、2018年执收单位入库数据及项目进行分析,了解各执收部门收费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加强沟通联络。与税政科、征收科、综合科、监督局密切沟通联络,了解目前非税收入征管现状,寻找薄弱环节,做到互通有无,互助协作,信息共享,有的放矢。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与税政科共同组织相关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税费负担情况,以及在政府收费方面遇到的困难及乱收费乱摊派的情况,为下一步的专项检查寻找突破点和落脚点。

二、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开展年度检查

(一)扎实推进,有序开展自查自纠。4月中旬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一是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梳理市本级232个协会、商会、学会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100%。二是对市本级160个执收单位的情况进行梳理,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政策落实征管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100%。三是全面汇总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发现问题2个。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年度检查。5 月中旬全面启动年度抽查工作。一是制度检查方案。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承德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方案》,确定检查方式和重点检查部门。本年度共检查94个单位,其中:涉企收费单位36个,协会、商会、学会58个。涉及质监局、法院、人防办公室、水务局、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处、国土、住建、体育、工商联、工华慈善总会、商会等部门和单位。二是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协调税政科、非税收入管理局、综合治税安排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历时一个月时间,对各执收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收费事项公示、资金收缴管理、票据使用等一系列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切实保障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落实到位。

通过检查,有效的巩固了收费政策清理成果,切实督导各执收部门将国家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非税收入征管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经过财政部门多年的政策宣传、规范管理、检查督导,以及各执收部门和单位的配合、重视,共同打造了一个较好的依法依规征收管理的生态环境。一是非税收入征管政策深入人心,各执收单位依法依规征管意识增强,征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二是非税收入网络征管平台的建立,大大完善了财政征管理体制,实现了非税收入征管向便民、快捷、高效征管模式的推进;三是票据管理系统的应用,使票据管理更加高效规范,大大降低了手工操作管理容易出现的失误和风险,在2018年度检查中未发现大的问题;四是各执收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执行较为严格,减税降费政策执行较好;五是公示制度落实较好,多数单位在收费场所及网站公示了单位收费事项;六是票款分离、直接征收的模式使得资金上缴及时、便捷。

四、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征管方面

1、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未能上缴财政。由于体制、机构设置等历史原因,市文物局收取避暑山庄及外八庙管理委员会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多年来未上缴财政。

2、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未能应收尽收

个别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由于历史原因,租期长,租金低,与现行税收制度产生冲突,租金收入不足以缴纳税金。只能在未完税情况下上缴财政。

3、变更征收主体问题。由于市本级几大集团的成立,个别本应由主管部门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被划转给企业征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财政收入的变相转移。

4、个别有资金过度户的单位,存在非税收入资金上缴不及时问题。

(二)票据管理方面

有些社团组织票据审验核销不够及时。

(三)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个别执收单位未按要求在办公场所及官网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

五、整改意见

(一)加强非税收入政策的宣传、定期进行培训,扎实有效推动非税收入政策的落实。

(二)强化日常业务的提醒和督导工作。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监控各执收单位的各种情况,与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对于政策执行情况不到位的,做到及时提醒和督导,将工作中的失误降至零点。

(三)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从制度、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财政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依法监督、依法检查,做到查管并举,规避风险,有效落地,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依法依规有效开展。

(四)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商量解决政策冲突及历史遗留问题,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框架内,使非税收入征管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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