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18-04829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编号: 承交提字(2018)第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交提字(2018)第5号 B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
竹雅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112线二级公路县城至南关段新改建及加强道路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国道G112线是丰宁重要的干线公路,丰宁县城至南关段于2005年升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9米,路面宽8.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我局已于2016年开展了国道G112线丰宁县城至南关段改建工程方案研究,其中,沿旧京环线走廊布线方案也是我局方案研究中的比选方案之一。我局已将多个比选方案报送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审查,经省交通运输厅研究,认为结合区域路网结构及交通量,将现国道G112线丰宁县城至南关段加宽升级一级公路后可满足交通量需求。目前,我局已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意见对国道G112线加宽升级一级公路方案进一步深化研究,待路线方案确定后即可开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关于加大道路安全管理力度
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丰宁县公安局结合交通管理工作特点,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预防国道112线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国道112线四道沟隧道两端交通事故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丰宁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按照辖区管辖权限由凤山、大阁两个交警中队按照要求做好路面管控工作。国道112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快速处理,尽快恢复交通,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管控力度。丰宁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对国道112线尤其是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加强巡逻、引导、宣传,遇交通堵塞及时疏导,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处理,维护交通秩序,做好路面巡逻管控。三是做好疏堵保畅工作。国道112线路段一旦发生交通拥堵丰宁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视情做好远端交通管制进行断交,引导至张承高速通行,防止出现长时间拥堵。四是限制通行时段。按照《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丰宁境内部分路段实施限行的通告》要求,对大型货运车辆采取早6点至晚10点限行政策,限制在国道112线通行,降低隐患风险。五是设置劝导分流执勤点。丰宁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抽调专门警力6人,在华泽大桥桥头设置货车分流控制点,全天候专门负责大型货运车辆劝导分流工作,劝导绕行省道244线通行,降低国道112线压力。六是借助科技力量实施管控。在国道112线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安装电子测速、限速标志、警示牌、黄闪灯、提示牌等共计18处,并在四道沟隧道进出口两侧安装下坡路段、事故多发、车辆慢行等交通安全提示牌,起到提示过往驾驶员注意安全,减速慢行的目的。七是及时排查隐患路段。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已经建立档案,把隐患点段、隐患情况、改进建议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成一处一档,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早日整改落实。
三、关于降低高速通行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以及第十六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一步,我局将对国道G112线相关路段交通量构成进行调查分析,并将结果向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反映。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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