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18-0481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编号: 承交提字(2018)第2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答复
2018-10-10   14时36分 浏览次数:

承交提字(2018)第20B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19号提案的答复

双桥区政协:

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9号提案《关于双桥区实行“免费公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调研的情况看,“免费公交”的实施,应主要考虑两点,一是触发“免费”的条件;二是随“免费”实施而来的“买单”问题。

以我省为例,目前公交免费的触发条件基本上均为配合重污染天气治理的配套性应急措施,多发生在冬季雾霾天气严重的情况下,集中于石家庄、保定、衡水等冬季空气达标压力较大的中南部地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数据显示,我市市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1天,比2016年同期增加16天;轻度污染天数57天,同比减少12天;中度污染天数13天,同比减少5天;重度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2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2.5%、改善率位居全省第二位,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要求。按此,如将中度污染列为触发点(与省内冬季空污多发城市一致),我市公交“免费”天数15天,触发迫切性需进一步探讨。

免费公交的买单问题。如实施,建议应按“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企业配合”的思路,由政府牵头明确相关工作机制,对“免费公交”时长做出公告,免费期间所产生的公交企业亏损,由财政据实补贴,公交企业负责按公告要求做好配套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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