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7-1672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7〕15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双桥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避暑山庄两宫门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限要求,全力抓好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避暑山庄两宫门周边区域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优化避暑山庄两宫门周边区域环境,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城市核心品质,营造良好旅游氛围,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避暑山庄两宫门周边区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标宜居、宜游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围绕两宫门景区环境改善提升,以解决城市秩序管理不够到位、交通拥堵、旅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着力点,本着特事特办、从快从速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解决一批焦点问题,展现两宫门景区环境容貌新气象。坚持抓治理、抓巩固、抓提升,合理规划布局,调整功能分区,完善长效管理,持续提升两宫门周边区域容貌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全面开展两宫门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主要对景区周边停车混乱、路面破损、违法建设、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摆乱放、卫生死角、公厕老旧、售票不畅、黑导游、绿化不足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基本消除影响景区环境容貌秩序问题。同时,加快建设和改造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重要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功能,实现景区品质提档升级。
三、整治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提升保洁作业水平。严格执行全天保洁作业不间断、全方位保洁无死角标准,对路面、果皮箱、公厕等区域开展保洁作业。每天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2.规范公共设施保洁。随时清洗、修复坏损果皮箱、垃圾桶、防护栏等公共设施,完成果皮箱和垃圾桶更换工作。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3.强化公厕保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行无污垢、无异味、无烟头纸屑等六无标准化保洁。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4.做好小热河保洁。河面保洁作业及时,河面保持清洁;双桥区政府负责向市水务局提供垃圾桶。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双桥区政府
(二)容貌秩序整治行动
5.加快棚亭整治。取缔违章棚亭。规范已审批棚亭管理,实施棚亭外貌改造提升。对现有棚亭登记造册,按照只减不增,到期回收原则,逐步将现有棚亭经营者分流至古玩城内就业。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6.加强店外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取缔店外经营、物品堆放、乱摆乱挂等违规占道行为,严厉打击流动商贩,增派人员力量,增加执法频次,一经发现、立即清理。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7.拆除违法建筑。加大景区周边违建和影响景区形象的临建拆除和整改力度,对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拴乱挂进行全面清理。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8.油烟设施改造。加强满汉全席酒楼、庆元亨酒楼油烟排放管理,实施油烟设施美化改造,减小对景区景观影响。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9.做好绿化补植工作。
①开展草坪植物、树木、花坛等绿化区域清查,做好植物养护和补植。(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②实施古玩城中街绿化工程,对沿街空地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市园林局;配合单位:双桥区政府、统建开发公司)
③做好丽正门影壁墙北侧花坛和丽正门西侧小广场中心小花坛绿化养护和补植。(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④双桥区政府负责市第一幼儿园至绮望楼宾馆间道路两侧绿化养护和补植。(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三)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0.取缔地上停车场。
①取缔丽正门前台阶下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②取缔市第一幼儿园门前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教育局、避暑山庄旅游集团)
③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取缔仿古建筑群区域停车场;双桥区政府负责做好取缔停车场后经营商户生产、经营车辆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双桥区政府)
④两宫门区域原地上停车出入口设置固体路障,在原二中地块区域设置港湾式落客区,供旅游客车临时停靠落客使用。(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市交警支队)
⑤加强港湾式落客区管理,完善停车调度,实现景区周边停车场信息资源共享,及时疏导机动车辆停放至人防地下停车场、金龙地下停车场、碧峰门停车场和喇嘛寺临时停车场,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加快智慧交通项目建设,8月31日前正式启动。(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⑥疏散分流市文物局单位内部职工及幼儿园儿童家长机动车辆停放至地下停车场。采取地下停车场限时免费方式解决幼儿园儿童接送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单位:避暑山庄旅游集团、市教育局、市人防办)
⑦取消百度地图、高德导航等导航地图中原避暑山庄地上停车场点位标识,提供更新后的停车坐标点位,避免外地游客向地上停车场聚集。(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⑧制定便民政策。坚持疏堵结合和服务为民、方便为民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研究两宫门地下停车场对市民限时免费停车政策。(责任单位:市人防办;配合单位:市物价局)
⑨增设停车场指示牌。在主要道路、关键点位增设停车场指示牌,便于游客车辆停放。(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物价局)
11.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①加大文明停车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规范停车意识。加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按照先劝导后处罚的工作思路,及时劝走违停车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车主依法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市公安交警支队)
②8月20日前完成非机动车分类停放区规划,合理设置自行车、摩托车分类停放区。(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③市文物局、避暑山庄旅游集团、市第一幼儿园按此次整治确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做好内部职工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单位:市文物局、避暑山庄旅游集团、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双桥区政府)
(四)基础设施改善整治行动
12.路面维修维护工程。对涉及路面全面勘察,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整修破损路面,确保道路平整,无明显坑槽、沉陷、隆起、破裂。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13.实施公厕改造工程。对丽正门古玩商业街公厕进行美化改造。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14.德汇门前LED大屏幕拆除工作。制定德汇门前LED大屏幕拆除方案,按期完成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五)旅游秩序整治行动
15.强化旅游秩序管理。对未取得导游从业资格的黑导、野导开展专项整治;对取得导游从业资格的导游加强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文物局、市旅游公安治安分局
16.优化景区入口通行。拆除检票口隔离栅栏,改进现有售票和检票方式。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17.整治售票处房屋从事其他商业经营。待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恢复售票功能,缓解售票压力。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避暑山庄旅游集团
(六)旅游服务设施提升行动
18.增设免费摆渡车辆。在碧峰门停车场增设免费摆渡车辆,方便游客向避暑山庄通行。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
19.两宫门地下停车场改造。组织开展单层停车改建为机械式立体式停车工程论证,论证通过后立即实施,加大车辆泊位承载能力。对停车场人行及车辆出入口进行提升改造。制定对满汉全席酒楼、庆元亨酒楼等就餐人员停车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20.金龙皇家广场地下停车场和两宫门地下停车场连通改造。市规划局组织开展改造方案论证,论证通过后市人防办负责组织施工,双桥区政府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双桥区政府
21.原二中地块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8月2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市园林局要加强与双桥区政府、市交警支队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双桥区政府
22.建设喇嘛寺区域临时停车场。加快喇嘛寺区域临时停车场选址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23.加快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旅游景区游客集散、候车休憩、参观展览、导游咨询、数字监控、门票发售功能,改善景区营运格局,尽快完成游客中心建设方案。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规划局
24.加快景区周边停车场建设。整合资源,探索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特别是要新建喇嘛寺铁路北侧沿线临时停车场,整合原二中地块停车场、万树园停车场、索道停车场,交由一家国有企业统一经营管理,确保景区周边停车场公益性和应急功能。研究与金龙地下停车场、碧峰门停车场新的合作模式,逐步实现景区周边停车一体化管理。
责任单位:双桥区政府
配合单位:避暑山庄旅游集团、市园林局、市旅发委、市交警支队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8月9日至8月11日)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于8月11日前分别制定本单位两宫门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明确具体整治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同时采取以电视、报纸、公告、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提高群众对两宫门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的意识,迅速营造景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按照活动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深入开展两宫门景区周边设施改造、管理秩序、环境卫生、服务能力、交通疏解整治工作。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提升,确保各项整治目标按时限全部完成。
(三)回头整改,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8日)
本着整治完成一处、检查验收一处的原则,采取暗访、抽查的方法,对整治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整体验收,根据检查评估情况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两宫门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丽虹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刘宏伟副市长担任,市规划局、市旅发委、市文物局、市交警支队、市园林局、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物价局、市消防支队、市旅游公安治安分局、避暑山庄旅游集团、双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指挥调度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双桥区政府区长杨玉甫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张志远同志和双桥区政府副区长邢建军同志担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有效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两宫门之间设立监督举报投诉平台,公布双桥区城管局、双桥区环卫局、双桥区市场监管局和市旅发委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定期编辑新闻通稿,组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对两宫门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工作报道,确保百姓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在利用好自身现有宣传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借助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主动与新闻单位密切沟通协作,及时报道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正反典型事例。要制定宣传计划,及时采集和挖掘典型事例,弘扬先进,鞭挞落后,推动综合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积极组织志愿者活动,宣传并参与综合整治。
(三)详细排查,台帐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对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排,分门别类列出需整治内容的清单,明确目标、内容、标准、时限,责任分解到人,制定具体台帐,按照台帐进行整治。
(四)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紧密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附:《避暑山庄两宫门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近期重点工
作安排》
附件:
避暑山庄两宫门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为明确责任分工、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避暑山庄两宫门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即启动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实施两宫门之间地上停车场取缔和丽正门大街泊车管制(除公交车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停放)。市交警支队于8月9日前向市委宣传部提供两宫门地上停车场取缔和丽正门大街泊车管制相关政策新闻通稿;市委宣传部于8月9日至8月15日间,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多种方式对取缔两宫门地上停车场和丽正门大街泊车管制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市交警支队于8月15日前取缔两宫门地上停车场,丽正门大街8月15日正式启动机动车泊车管制。
2.双桥区政府负责对原两宫门地上停车场出入口进行固体障碍隔离,对庆元亨酒楼等经营商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双桥区政府于8月20日前取消百度地图、高德导航等导航地图中原避暑山庄地上停车场点位标识,提供更新后的停车坐标点位,避免外地游客向地上停车场聚集。
二、立即启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4.双桥区政府立即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增派人员力量,增加作业批次,全方位消灭卫生死角,8月15日前取得阶段性效果,有效改善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水平。
5.做好小热河保洁。双桥区政府于8月15日前向市水务局提供垃圾桶。
三、立即启动容貌秩序整治行动
6.双桥区政府于8月15日前完成棚亭外貌改造提升设计工作,加快实施棚亭整治工作。
7.双桥区政府立即开展一次容貌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店外经营、物品堆放、流动商贩等违规行为,8月15日前基本杜绝店外经营和流动商贩现象。
8.双桥区政府于8月20日前完成满汉全席酒楼、庆元亨酒楼油烟设施美化改造方案设计。
9.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双桥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景区周边绿化养护工作。市园林局于8月15日前完成古玩城中街沿街绿化方案设计;双桥区政府于8月20日前完成市第一幼儿园至绮望楼宾馆间道路两侧绿化养护和补植工作。
四、立即启动旅游秩序整治行动
10.市旅发委立即对未取得导游从业资格的黑导、野导开展专项整治;对取得导游从业资格的导游加强规范管理,8月15日前旅游秩序取得明显改善。
11.市文物局于8月15日前完成检票口隔离栅栏拆除工作,优化景区入口通行。
五、立即启动旅游服务设施提升行动
12.市园林局、市规划局于8月20日前完成原二中地块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设计。
13.双桥区政府于8月10日前完成喇嘛寺临时停车场选址工作,8月20日前完成喇嘛寺临时停车场场地平整工作。
14.市人防办于8月20日前制定对本市市民、幼儿园儿童家长和满汉全席酒楼、庆元亨酒楼等就餐人员停车政策。
六、立即启动基础设施改善整治行动
15.双桥区政府于8月10日前完成公厕破损修复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公厕美化改造方案设计。
16.市文物局于8月15日前完成德汇门前LED大屏幕拆除工作。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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