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73/2017-0322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承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2017-08-14   11时16分 浏览次数:
杨林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概况

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企业307家,食品销售类许可16222家,餐饮服务类许可7076家,药品生产企业13家、流通企业113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经营企业322家,统计摸底三小食品业态信息11813户。全市各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四有两责(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的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大力整治突出问题,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事件,连续两年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各市首位,全市八县三区均荣获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区)称号。

二、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农牧部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环节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农资打假等集中整治。借助产业云平台建设,同步推进重点产业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省统一进度,率先在菜篮子主产区、监管示范县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纳入了追溯试点范围。滦平、围场两个首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通过了核查。先后制定了185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9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建设了部省级蔬菜标准园5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7个,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5个。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创建和产品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企业达到178家。从2016年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看,我市产出的食用农产品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用农产品监管,承德市农牧局、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个环节,均力争做到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负责,尽可能避免监管空白或漏洞。市场监管部门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农村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二)加强全程监管。在食品生产环节以建立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了植物蛋白饮料、工业卤水加工豆腐、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和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小作坊禁止生产负面清单,待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食品销售环节开展了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双提升活动。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开展了清死角、打窝点和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整治行动;餐饮消费环节以开展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带动餐饮行业服务水平提升,积极推进明厨亮灶、清洁厨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僵尸店、医院食堂、从业人员、餐饮具、网络订餐整治行动。同时,市食安办组织市综治办、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开展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市区各学校门前都设立了校园周边100禁止摆摊设点的警示牌。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生产加工存在隐患、流通消费环节还欠规范等问题,在我市确实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但经过一年多的治理,情况已大有改观。长期以来,特别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下,由于职责不清,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实际导致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目前统称三小食品企业)成为了监管盲区。三小食品企业存在的问题很多,未获许可证的、数量不知有多少的各类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餐桌、食品摊贩等违法违规问题依然频发,多次被媒体曝光,被广大群众用各种媒介平台诟病,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苏丹红、地沟油等,还有其他一些如包油腰子、甜味馒头、甲醛白菜、羊蹄羊头火碱褪毛等事件。这些事件频发,不仅搅乱了老百姓的消费心态,而且严重损害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形象,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为了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别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进行监督管理。厘清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空白,是各级政府食安办的工作职责。河北省人大专门立法出台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我市11000余户三小食品企业率先办理了身份证。针对食品三小监管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的现实情况,《条例》细化了各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特别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13项监管职责,厘清了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市政府食安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行动、三小食品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及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未获得许可证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真正将未纳入监管视野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彻底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真正做到监管底数清楚、经营状况清楚、由谁监管清楚。一是认真摸排,应统尽统。由县区级食安办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参加,乡镇食安办、监管所参加,大家混合编组,按照县不落乡、乡不落村、村不落户的原则,逐乡、逐村、逐户摸排调查,做到应统尽统。二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业态,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检查,出重拳治理违规、打击违法,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密集宣传法规政策,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着力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和强大声势,鼓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士气,提振群众的消费信心,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市已审核录入五小( 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饭桌、小食品摊贩)食品业态信息11719户。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累计排查五小食品单位13000余家次,整治提升1356家次。

(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现状,近年来,全市集中食药监、农牧、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扫雷、净流、清源、利剑、清死角、打窝点等专项行动十余次,重点清查城乡接合部、乡镇、村、集市、校园内及周边、农村旅游景区等区域,集中治理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小超市、农村校园食堂及周边、农家乐等场所制售假冒侵权食品、五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包装不规范食品,以及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管理不规范和生产经营条件恶劣等突出问题。我市地处山区,农村食品市场面广、量大、布局散,虽然多年来一直是整治的重点,但由于受经济条件、文化程度和消费观念以及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的影响,农村食品市场一直是我们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致使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还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争短时期内使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观。

针对您提出的改进建议,我们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全力。

近两年来,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每季度定期召开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参加的风险会商会议,分析研判食品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做到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组织市综治办、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开展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局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市农牧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各食品监管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粮食库存质量安全抽查和军粮质量专项检查,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果园用药巡查和果品质量风险监测,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饮用水和餐饮具专项检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承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食品安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推进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是积极推进改革进程。20156月份,市食药监与工商部门完成合并,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3区全部按照由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四合一模式,组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改革过程中优先充实了监管人员,加强了经费保障,确保食品监管能力不削弱,实现了干部队伍平稳过渡、工作职能无缝对接,我市大市场监管体制初步建立,市场监管队伍得到壮大。同时,市农牧局专门成立了食用农产品监管机构,大部分县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全市公安系统都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队(大队)。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是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市政府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开展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市食安委每年年初印发《承德市年度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指导性文件,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及措施,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每年召开全市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调整了《承德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组成名单》和《承德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职责分工》,完善了《承德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等工作机制,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产业提升

兴隆县蜜饯企业累计投入改造资金达1.6亿元,按照 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围场县、平泉县也相继开展了淀粉企业、植物蛋白饮料企业的治理提升工作。企业规模逐年增大,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食品质量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初步显现。滦平、围场两个首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通过了核查,丰宁县被评为为国家级有机产品示范区,兴隆县通过了国家级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县验收,平泉县正在开展国家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县工作,隆化县正在开展国家级有机产品示范县创建工作。

四、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2015年,围绕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清网行动、食药利剑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00余起,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10起,其中4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为国家总局督办案件,破获刑事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9人,刑拘65人,起诉28人,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2016年,市场监管、农牧、公安等部门共立案792起、罚款443万元。承德市12.15特大网络销售假劣化妆品案,贾XX、张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门XX涉嫌销售伪劣化妆品案,姚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曹XX、史XX涉嫌非法经营疫苗案多起案件被评为河北省典型案例,河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网络销售假药案被评为公安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五、加强舆论宣传,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加强部门宣传。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显示屏、墙报、黑板报、宣传单、横幅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开展宣传。市政府十三届五十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邀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起草人之一的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来承,对全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邀请《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起草人之一的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李腾华调研员来承,对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000余人进行了培训。在承德日报上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亮点进行了解读,并举办了有奖问答活动。在承德电视台、承德招聘网和市区中心地段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公益宣传。依托党校、农广校、市场监管视频大讲堂等培训平台,组织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2016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19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五进等宣传活动8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5万余份,制作条幅1.3万个、展板1650个,开设橱窗512个,播放公益广告2034次,接受群众咨询1.78万人次。

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公开承诺,实施量化分级,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约谈、信用档案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目前,全市持证食品企业已全部完成监管建档和公示承诺。

是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依托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开展有奖举报,鼓励社会监督。全市累计受理群众咨询1.63万件,投诉举报核实调查率100%、按期办结率98.3%,对实名举报人反馈率达到100%。

四是加强监管信息公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均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抽检信息内容,公示率达到100%

五是实施网格化监管。积极推行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稳步推进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络到底、责任到人的六员联防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全市216个乡镇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构,2599个社区、行政村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社会监督员4549人,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

尽管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无证摊贩制售假劣食品农药兽药残留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顽疾依然没有根治,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随着网络食品药品、农村聚餐等新兴业态的不断涌现,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面临平台企业把关不严风险隐患增多等问题,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企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部分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核心竞争力不强趋利性明显,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质量安全保障投入不足,擅自改变生产配方和工艺非法添加掺杂掺假夸大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更趋隐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引导规范行业自律的举措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学校食堂以包代管的情况依然存在。基层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受历史遗留、经济条件、社会习俗等因素影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散、低特征明显,点多、面广、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情况复杂的监管现状,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及车辆难以实现监管全覆盖。监管人员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专用执法车辆配备严重不足。同时,乡镇食安办、村级协管员多为兼职,专业素质普遍偏低,监管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检验检测水平有待提升。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场所面积、设备设施、技术力量明显不足,导致大部分工作由域外第三方承,费用高、周期长、时效性差。有的县区虽然按照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要求配备了检验检测设备,但是由于缺乏学习培训和知识更新,对于新设备的使用还未弄懂、弄通,致使大量的设备闲置、试剂过期,致使基本的检验检测项目不能有效开展,不能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隐患排查

加大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开展粮食中重金属污染、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等专项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大风险监测抽检力度,提高监测抽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规产品、违法企业、不法分子。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

(二)加强专项整治,强化问题导向

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落实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 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对食品生产集聚区和特色食品治理实施回头看再提升。 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三)加强打击力度,强化执法办案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重点环节、重点节点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省新制修订的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强化标准执行和监管执法的衔接。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

(五)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技术支撑

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快建设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果品质量、粮食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进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处置中心)和应急装备配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加强社会共治,强化宣传普及

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和示范创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全行业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动社会共治。

(七)加强督导考评,强化责任落实

发挥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指标。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

以上是我局针对您的建议所采取的一些措施,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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