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7-049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7〕12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7-07-17   11时43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承德市“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承德市“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全面加强“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河北省“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应急管理和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加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水平显著提升。

(一)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坚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初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健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京津冀辽蒙应急管理合作逐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应急预案框架编制指南和简明操作手册指南,修订完善了灾害救助、重污染天气应对、地质灾害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一大批市级专项预案,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县级以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危害国家安全事件防控体系。与十一五相比,全市煤矿事故起数下降47.37%,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49.33%;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3%;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1以内。在此期间,成功处置了普陀宗乘之庙火灾、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供热主管道故障、丰宁县杨木栅子森林火灾事故、马航乘客失联事件等一系列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增加。充分整合优化全市应急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市应急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市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络体系基本构成。完成应急管理专家组换届,形成了涵盖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各类别的应急专家队伍体系。成立了预警发布中心,制定了《承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20分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71%;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全市实现基本可抗御5.5级地震;地质灾害预警准确率提高到98%。对全市32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备案,对353个重大危险源实施管控。规划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市级应急避难场所达到7个。

(四)应急宣教培训效果明显。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活动节点,组织所涉及的60多个部门单位和1800余人次志愿者,通过印发宣传册、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民众宣传应急知识。以应急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为重点拓展工作思路,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大力普及应急知识。整合全市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应急知识系统化、专业化宣传力度,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应急宣教培训。把应急管理纳入各类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级领导干部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应急意识不强、应急联动不顺、综合应急能力不足、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不高等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社会公众应急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县区和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缺少足够重视,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范围、深度和力度不够,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足。

二是应急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与京津冀辽蒙区域地市的应急管理合作交流还需深化;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各专业领域应急资源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作机制有待增强。

三是综合应急能力有待增强。市县级应急平台、移动应急平台,林业、水务、环保等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结构、品种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需要加强。

四是法治应急建设方面有待提升。贯彻实施《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应急法制配套体系建设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有待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市经济转型爬坡过坎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一)突发事件发生呈现新态势。森林火灾、洪涝、极端天气事件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造成损失重、救灾难度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仍然偏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网络安全事件频发,社会公共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挑战。各种风险相互交织,引发的危害性越来越大;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广泛普及应用,极大地增加了应急处置的难度。同时,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公众对政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应急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三)应急体系建设迎来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为全面提升应急体系建设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市委、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区一城发展定位,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十三五”时期全市公共安全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坚持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深化京津冀辽蒙应急管理合作交流,全面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公共安全形势的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发挥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全局。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市和谐稳定发展大局,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2.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期发展,按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推进,标准规范。坚持用法治精神引领建设实践、用法治思维谋划建设思路。按照国家和省应急体系标准化要求,加强应急体系的规划与管理,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坚持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提高应急体系建设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理念,深刻把握“十三五”时期全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到“十三五”末,建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做到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应急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应急物资储备更加完善,公众应急意识不断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2.分类目标

(1)自然灾害类。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确保受灾群众12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雷电大风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效提高到30分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8%以内,城市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大于2平方米。

(2)事故灾难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较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5%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6%以上;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2‰以内。

(3)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疾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全市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及时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率达到100%,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公共卫生领域各类事故大幅减少。

(4)社会安全事件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民意表达、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健全社会治安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防控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制定、修订应急管理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全覆盖。

2.坚持法治思维和红线意识,提高对应急管理法制、法规的学习掌握和运用水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不断规范和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广泛开展应急法制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民依法应急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应急管理法制化建设,为应急管理法制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建设,细化职责任务,强化综合协调职能。

2.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完善现场指挥官制度,理顺现场指挥部和专项指挥部的关系,明确现场指挥权限划分,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强化应急指挥能力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3.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灾后重建工作机制。

4.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共享会商和应急协作。

5.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制度,推进军地信息共享和指挥协同,形成多层次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格局。

6.推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7.开发突发事件快速评估系统,建立分析评估模型,为应急综合指挥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应急管理、健全应急体系。

(三)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预案建设。编制完善《承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努力构建以市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为依托,各类单位预案为基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点、衔接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探索应急预案优化途径和方法,规范制作预案通用模板,使应急预案简明化、实操化、流程化、图解化。

2.预案管理。制定和完善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修编工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和程序。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评估、备案、修订、宣教培训等管理工作。

3.预案演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各级各类预案的演练,创新应急演练方式,加强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编制完善相应的演练指南,制定演练管理办法,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四)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组建反应迅速、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装备、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

2.加强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应急、森林防火专业救援、安全生产专业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救援、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调整充实专业队伍力量,补充更新技术装备,形成熟练充足、布局合理的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3.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分别设立专家组,建立相应数据库,基本形成覆盖各类各专业的专家队伍体系。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专家队伍管理制度,制定专家聘请、使用、补偿等工作机制,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

4.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依托团市委、红十字会、民兵、保安、医务人员、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社会化应急志愿服务机制,通过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培训和演练,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装备建设。建立物资储备制度,制定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综合汇总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健全应急物资储备长效机制。加大对关系民生的重要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基本生活保障等三大类物资的储备力度,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调控能力。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装备管理机制,重点加强防洪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医疗急救等应急保障装备建设。

2.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城市必须的公共设施列入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各个场所的紧急疏散路径,设立疏散指向标示。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并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生活必需品。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应急车道建设和管理,逐步缩短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的时间。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的通信网络,配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间的通讯装备,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强化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实现电力应急管理常态化,推进应急电力技术设备建设,提高灾害现场应急电力保供能力。

4.加强应急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分级设立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

5.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应急体系建设的科研资金投入,引导和支持科技人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对应急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大力扶持应急产业发展,推动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应急管理科技化水平。

(六)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监测网络,采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监测。依托公安信息网络,掌握社会动态,及时预警。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森林防火系统等,及时研判和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建立预警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对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发布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七)应急管理社会化工作建设

1.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和制定出台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搭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平台,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政府公共应急、社会公益应急和市场化的企业应急相结合的应急社会化体系。

2.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应急组织建设,壮大基层应急力量、整合基层应急资源,筑牢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第一道防线。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物资储备、有信息平台,提高基层先期处置的应急保障能力。

(八)加快各级应急平台建设

按照省政府要求标准,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应急平台实际,利用现代通讯和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继续完善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区县应急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应急平台互联互通,适时与各有关单位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建立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各地、各级、各类应急管理相关数据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加强协同会商,实现跨平台、跨部门、跨地域应急一张图建设。

(九)提高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1.应急能力评估建设。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灾情评估机制,完善应急能力评估、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各类应急培训考核等管理标准,规范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开展卫生、安全生产、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等调查评估,采取先进技术,对灾区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测,为灾害现场快速评估提供科学支持。

2.增强恢复重建能力。加强供电、供水、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为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加强对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与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设立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救助服务站点,为公众提供切实的人文关怀,稳定公众情绪。健全灾情信息通报机制,确保灾民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社会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恢复重建。

(十)提高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1.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室建设,健全值班制度,规范标准化流程,建立完善常态和紧急状态下的协调联络机制与值班室内部协作机制。

2.细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对信息报送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时限作出明确规定。

3.加强科技支撑,完善信息报告系统功能,提高值班工作质量和效率。

4.建立完善值班工作检查、考核、通报机制,加大值班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严肃追究违反值班工作纪律和发生值班工作失误责任人的责任。

5.加强突发事件舆情收集和研判,加强新媒体应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根据事态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十一)应急宣教培训建设

1.加强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培训。

2.加强地震、人防、安全监管等训练基地建设,建立培训考核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培训。

3.加强基层教育基地建设,2020年全市至少建设5个应急管理知识主题社区,面向基层群众普及应急常识,增强基层的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

4.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建立常态化应急宣传品牌栏目,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深度和覆盖面。鼓励开发制作电视专题片、公开课、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游戏等,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

5.推进公共安全宣教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身边风险隐患识别活动,提升公众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创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基地,加强以自救互救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推动社区、企业、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疏散逃生、应急避险等方面的群众性应急演练。

(十二)健全应急管理区域联动机制

1.加强京津冀辽蒙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完善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共同开展重点领域突发事件信息通报、联合预警、协同处置、预案编制、应急演练、信息共享、培训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广覆盖的应急联动合作机制。

2.完善军地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军地联合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精干专业、运转高效的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实现应急管理体系与部队指挥体系的有效融合。

五、重点建设项目

(一)市应急办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项目。一是应急平台建设项目。完成市级应急平台更新完善和县级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省、市、县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等功能。二是完成市应急办网站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网站的宣教作用。三是完成应急指挥车的建设项目,满足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通过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图像、语音、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现场综合协调与统一指挥。(市应急办负责)

(二)承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现代化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具备信息搜集、信息整理和及时发布的功能。开展12379预警信息发布品牌宣传与推广,建立12379微信与微博,扩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市气象局负责)

(三)承德市人防基本指挥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基地)建设项目。对原有市人防基本指挥所进行改扩建,补齐人防指挥体系的短板,完善人防要素体系。完成5000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规范人口疏散地域的建设。(市人防办负责)

(四)承德市卫生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完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市各职能部门、街道、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所)、医疗救治单位和妇幼保健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建设工作。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支适应性、机动性和自我保障能力强的、具备规模化的传染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力量。依托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市卫计委负责)

(五)承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控系统并与市、县(市)区监控平台联网。完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监控平台不断完善添加相关功能,实现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预警信息报告、调度指挥等主要功能,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市安监局负责)

(六)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初步建立承德市范围内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对主城区(双桥、双滦和开发区)及其它县(市)区实现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和未来7天污染趋势预测,为京津冀一体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技支持。(市环保局负责)

(七)承德市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在平泉、宽城、兴隆、承德县建设高火险县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站,购置储备防扑火设备、通讯保障装备、防扑火专用装备、储备架等物资。南部四高火险县草原防火物资站建设,储备必要的防扑火设备,为当地及全市乃至周边地区草原防火提供火灾预防扑救设备,为实现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提供物资保障,同时为全市发生火灾时统一调配提供支援。(市农牧局负责)

(八)全市应急广播工程。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应急广播指挥调度平台、制作播出平台、应急广播电台及应急广播机动覆盖系统、全市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完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应急广播技术系统,拓展接收终端的应急广播功能,不断提升应急广播在抗灾救灾中的信息技术保障作用。(市文广新局负责)

(九)承德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新建承德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承德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在科学整合现有技术装备,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引进卫星遥感、地理信息、实时传输等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技术装备,搭建起纵向贯通、横向互联、实时感知、精确指挥的一体化指挥体系,提升全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市林业局负责)

(十)河北承德航空护林站建设。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要求,积极争取在承德建设航空护林站,作为全国航空护林体系的区域性重要节点。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设航站综合楼和附属配套设施,以及停机坪和滑行道等,填补我市森林航空消防空白,把现代化的高科技专业设备和先进技术应用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市林业局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实施机制。按照体系建设任务,逐年制订实施计划,并加强对重点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确保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研究解决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规划实施。

(三)实施考核评估。制定应急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评标准,严格组织实施。市政府应急办联合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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