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7-18006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7〕2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三届六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体现承德市水源涵养地、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在保障京津用水的同时,建设集约、节约用水的典范,打造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51号)、中共承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承发[2016]29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16号),现就承德市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等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明确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建立完善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与市政建设相适合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机制,加快推动城镇地下管网建设,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平稳运行;助推非法自备井关停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务集团的管理和考核,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讲求效益。把节约使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充分反映水的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统筹规划,综合施策。正确处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关系,按照两手发力、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思路,综合运用价格调整、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手段,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系统推进,稳步实施。坚持水价调整补偿等工作同步推进,各项配套措施提前谋划、一并实施。同时,合理设置过渡期限,确保政策目标逐步调整到位。
二、建立健全水价动态调整机制
(一)严格执行水价政策。认真执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工商服务业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和淘汰类、限制类生产设备用水差别价格制度。合理确定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类用水的比价关系,探索对同地区、同水质、同行业实行统一供水价格。
(二)合理确定终端水价。建立反映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的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测算供水价格,严格核定水厂及配水管网净配水成本,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合理确定水价。
(三)实施水价动态调整。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指数、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严格按照水价调整程序,合理确定调价周期。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工作程序,采取分步实施的方法,开展水价调整工作。
牵头领导:分管市领导
牵头部门:市物价局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前
三、助推非法自备井关停工作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地下水资源,规范城区供水秩序,彻底清理城区自备井,保障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市区范围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自备井2017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清理关停力度,保证用水安全和规范供用水市场秩序。
牵头领导:分管市领导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环保局、公安局、地税局、城管局、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四、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
综合系统了解省内其他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结合承德实际市情,对我市征收标准进行科学评估,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科学合理共同制定承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调整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牵头领导:分管市领导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物价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五、推进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
鉴于自来水管网漏损率较高,地下管网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对城市地下管网基础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地下管廊建设,整合资源、节约成本,对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标准为20-30年不落伍的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网综合性配套建设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后实施。
牵头领导:分管市领导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电力、燃气公司等地下管廊建设涉及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六、严格水务集团管理考核
为加强对水务集团的管理和考核,全面落实监督考核工作,市水务局要加紧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水务集团及供水、污水处理企业的考核管理工作。从2017年开始,对企业总资产、净资产、生产成本、供水量、售水量、漏损率、污水处理量、供水水质合格率、污水出厂水质合格率、用户服务满意率、安全生产损失额等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精准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科学研究考核方式,严肃相关奖惩规定,加快污水、供水端改革,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领导:分管市领导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七、支持水务集团发展壮大
承德水务集团是市委、市政府组建的五大集团之一,既是全市涉水业务建设经营及投融资管理平台,更是支撑和保障全市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的行业性龙头企业。为进一步壮大企业综合实力、提升投融资能力、实现良性快速发展。市财政要加快研究制定出台支持水务集团发展壮大的财政性支持政策。
牵头领导:分管市领导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成立机构,落实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水价调整补偿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水务集团、电力公司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认真推进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政策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兼任,主要负责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支持水务集团发展政策制定,推进水价调整工作;管网改造建设推进组,组长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兼任,主要负责对城市中心区地下管网基础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出台标准为20-30年不落伍的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网综合性配套建设方案;供水企业改革推进组,组长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兼任,主要负责自备井关停、地下水限采及对于水务集团的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水价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县区及市直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逐项进行督导,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政策落地。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情况沟通,搞好联络衔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对接省直单位,及时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动向,加强对县区核定用水成本、用水价格的指导。市县各部门要积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把水价调整补偿工作列入市、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等相关工作的解读,大力宣传水价调整补偿的重大意义,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改革推进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增强有偿用水意识,把节约用水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关工作。
附件:1.《关于建立承德市水价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
2.《承德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关停实施方案》
3.《承德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提标实施方案》
4.《承德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实施方案》
5.《承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目标考核办法》
6.《关于支持承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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