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31/2017-1594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暗访烟花爆竹“打非”情况的通报》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11-30 17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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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暗访烟花爆竹打非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市政府领导在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暗访烟花爆竹打非情况的通报》上的批示和《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承市安字[2017]23号)有关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在《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排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和巩固深化阶段(2018年1月1日至3月5日),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由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供销、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打非治违工作组,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集中进行拉网式排查、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
闲置房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排查要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舍,不漏重点人。各县(市、区)在集中排查阶段要开展不少于两次的联合行动,公安、安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供销、质监等部门也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检查工作。 市级分别由公安和安监牵头,成立2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内容为:
(一)各县(市、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情况;
(二)各县(市、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三)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各级分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县、乡、村对具有烟花爆竹制造手艺的重点人员登记造册,动态掌握该类人员流向情况;
(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本辖区可能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的场所排查情况;
(六)各村委会(居委会)张贴打非公告,公布举报电话,以多种方式进行有奖举报宣传情况;
(七)查处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斩断非法链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况;
(八)检查批发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存储超量和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等情况;
(九)检查零售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情况。
督导采用分片方式,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滦平县、宽城县、平泉县、隆化县、双滦区、双桥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抽调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兴隆县、围场县、丰宁县、承德县、营子区、开发区、御道口牧场,市供销社、市质监局抽调人员参加。具体督导检查时间由各牵头单位自行确定。各督导检查组要听取分片县区主管领导工作汇报,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个村委会(居委会)。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所在县区主管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沟通,督促县区政府落实整改措施;督导检查结束后,分别于2017年12月31日前和2018年1月31日前形成专题情况报告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经营、运输旺季,这一时期也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大量出现的重点时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一定要把烟花爆竹打非紧紧抓到手上,坚持持续的烟花爆竹打非行动,经常打,反复打。形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强大阵势,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省安委办《通报》提出的突出问题,全面查找本地区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重点防控,堵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存在的明显漏洞,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烟花爆竹打非主体责任,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共同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打非工作格局,确保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秦飞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055850(自动传真)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暗访烟花爆竹打非情况的通报》(冀安委办〔2017〕66号)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