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2/2017-0332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答复
2017-10-13   17时26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办

人大代表建议

专用笺

政 协 提

市财政建字(2017)第14

B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答复

徐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区两级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承财预〔200898号《关于新一轮激励性财政体制基数核定和返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市级对双桥区相应税种给予了足额返还,2012-2016年,共返还双桥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四税合计2.1亿元。在环卫下划及城建补助方面,2008-2016年城建税超收分成补助2.4亿元,2008-2016年双桥区环卫局下划补助1.2亿元,2009-2016年城市主干道路灯维

护及电费支出基数0.2亿元,2011-2016年增加城市维护支出体制补助基数0.3亿元。

除体制补助外,市财政通过支出渠道对双桥区也给予了

极大支持,2014-2016年,市对双桥区教育费附加资金累

计安排支出0.5亿元,城建资金累计安排支出1.7亿元,债券资金57.1元,有力地支持了双桥区经济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减免区属增值税上解和增加下划专项收入等建议,都属于财政体制范畴,由于财政体制具有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更。而近年来,随着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等政策的逐步落实,加之承德机场、京沈客专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市本级的收支矛盾也十分突出。今后将视市本级财力情况,本着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对双桥区给予支持,以帮助双桥区缓解资金压力,寻求新的发展契机,开辟更大的发展空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印章)

2017818

领导签发:栾志宏

联系人及电话:刘迎旭,2256316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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