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7-1756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6〕18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1-06   13时17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承德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省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考核目标,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方案》(冀水领办〔201629)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6年底,国家和省考核的地表水水质断面达标率达到89.5%,出市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已达标断面在2014年水质基础上不退化,未达标断面柳河26号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瀑河党坝、滦河上板城大桥断面主要水体污染物浓度实现下降;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整治。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排放达标。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集中整治水质退化及不达标河流。对未达到水质标准要求的柳河26号桥、瀑河党坝、滦河上板城大桥等3个控制单元开展限期达标整治,11月底前,柳河26号桥控制单元水质实现达标,瀑河党坝和滦河上板城大桥断面水体污染物浓度实现下降。对出现水质退化的伊逊河李台、柳河平安堡、26号桥、瀑河党坝、老哈河甸子等5个断面控制单元,立即开展影响水体污染源排查,并采取超常规举措,迅速扭转水质退化趋势。9月底前仍未采取有效举措的县区,将进行挂牌督办。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开展城区河道(旱河、沟塘)清理整治。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设立河道保洁责任公示牌,加快推进违建拆除、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工程。9月底前完成垃圾、杂物、河面漂浮物、泛滥水藻等清理,实现河道清洁。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整治。取缔供水水质不合格的自建供水设施,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监管,保障用户水质安全;清理水源地内垃圾、杂物,取缔保护区内非法企业、排污口和采砂、洗砂、养殖等违规项目,整治周边生产和生活污染源,保障用水安全。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局、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彻底取缔十小污染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彻底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11月底前全面取缔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开展养殖综合整治。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明确畜禽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9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企业统计排查和取缔方案制定,12月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分户收集和集中处理利用,12月底前完成全市1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项目。加大网箱养殖取缔力度,10月底前完成湖库网箱养殖状况排查,制定并实施取缔方案。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加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与建设,12月底前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整治。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派驻驻厂监督指导员,9月底前完成不符合规范运营问题整改,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排查,10月底前取缔全部非法污泥堆放点。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九)强化潘家口水库污染治理。以库区周边工业企业、旅游饭店、船舶码头为重点,实施污染源清单制,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将库区及周边污染治理到位。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宽城县政府、兴隆县政府

(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偷排漏排和向河道非法倾倒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及废污水的行为,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矿井、溶洞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安排

()摸底自查阶段(91-920)各县区开展摸底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明确时限,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自查边整改。920日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将自查情况报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攻坚整治阶段(921-1020)各县区对问题突出和整改难度大的,要采取针对性、超常规举措,确保按期完成整改。1020日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各牵头部门要形成整改报告报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结考评阶段(1021-1115)各县区要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自评报告,并于1110日前报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牵头部门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排名,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会战行动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总牵头,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和监督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各县区是实施会战工作的主体,对本次会战负总责,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举措,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责任分工,对会战行动进行全程跟进,做到底数清、问题准、措施到位、效果明显;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动会战行动开展。

(二)加强执法。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偷排偷放、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暗管偷排、随意倾倒、故意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督导。市政府将成立6个综合督导组,自910日起至1020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巡查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要立即通报责任县区和牵头单位,责任县区和牵头单位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立行立改。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向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肃问责。对落实政策不力、重点工作开展不到位、辖区水环境质量明显退化和水质达不到国家和省年度考核要求的县区,将依照《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试行办法》(冀环〔20078)进行挂牌督办。对预计完不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县区及有关部门,将按照《承德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监督。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百日会战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专项行动。要畅通举报渠道,行动期间,市、县环保部门通过12369举报电话和公共微信,接受公众投诉和监督。各级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人员,及时公布会战有关进展,曝光环境违法案件,跟踪报道政府及职能部门处置情况,及时公布整改落实结果,全方位形成舆论高压。

附件:承德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行动综合督导组名单

附件:

承德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行动

综合督导组名单

第一组:负责宽城县、平泉县

长:赵市环保局副局长

员:于阔佳市环境监察支队二队副队长

李鹏飞市公安局科员

刘爱君市农牧局畜牧站研究员

联系人:于阔佳电话:13483888889

第二组:负责兴隆县、营子区

长:白志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员:王天夫市环安支队政委

张英楠市环境监察支队科员

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员

联系人:王天夫电话:13623240688

第三组:负责丰宁县、滦平县

长:常庆新市住建局副局长

员:陈建文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戴明洋市环境监察支队科员

董占厉市国土局地质环境科主任科员

联系人:陈建文电话:13171623668

第四组:负责隆化县、围场县

长:王德林市农牧局副局长

员:曹仕国市农牧局植保站站长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于大为市商务局开发区管理科科长

联系人:曹仕国电话:13932488582

第五组:负责高新区、承德县

长:张希跃市工信局副局长

员:郑志民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科长

胡志鹏市环境监察支队二队副队长

李家营市水务局制水公司副经理

联系人:郑志民电话:15803145866

第六组:负责双滦区、双桥区

长:王淑国市水务局副局长

员:韦立坤市水务局供排水科副科长

段晓松市环境监察支队科员一队副队长

代志强市城管局县区指导科副科长

联系人:韦立坤电话:13731401010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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