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7-175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6〕27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7-01-06   13时08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针对国务院第七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行意识,逐项对照国务院第七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做到措施保障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政策完善到位,确保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量化目标落到实处,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力促国家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

附: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

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90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分解方案

一、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力促经济平稳运行

(一)着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1.对省《政府工作报告》177项重点工作任务,按任务清单逐项梳理,强化调度,力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力促工业提速增效,推行企业帮扶机制,重点规上企业继续实施实际帮扶,保障要素要求;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确定培育对象,实施台账管理、跟踪服务,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牵头市领导:李维,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力促服务业扩容提质,深入实施服务业8个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WiFi全覆盖工程,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900家以上。(牵头市领导:李晋宇、李维,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4.力促农业融合发展,抓好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高端设施蔬菜、生态畜禽养殖等特色农业,力争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进一步提高;同时抓好秋冬农业生产,加快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市领导:吴清海,牵头部门: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尽快提出钢铁产能退出方案;强化监管执法,严控违规新增产能和封停设备复产。加快双滦经济开发区升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大智移云项目。(牵头市领导:李晋宇、李维,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深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双提升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力争年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90家。(牵头市领导:薛寒,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三)着力促进投资回升。

1.出台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全面落实促进民间投资32条措施,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加快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的建设进度,做好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加大省、市重点项目326工程推进力度,督促拟开未开项目尽早开工。(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要素保障力度,对因土地组卷、占补平衡、资金筹措等问题制约建设、影响进度的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完善用地保障机制。(牵头市领导:李维,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四)着力推进协同发展。

对三个率先突破重点任务逐项调度督导、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75项年度重点任务。做好集中承载地和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推动;加快京沈客运专线等项目建设,推进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加快与京津产业对接合作。(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

二、加强调度督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加大项目建设调度力度。

对2016年底前能够开工的项目,力促年底前全部开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尽快拿出整改方案,力争2017年一季度开工;对不再建设的项目,2016年底前按程序作出调整。对2015年及以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仍未开工项目的县(区),原则上停止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申报。(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紧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

滦平县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加快推进剩余工程。2017年,中心城区重点实施高新区10公里地下管廊项目。(牵头市领导:丁伟,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三)把完成公路投资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首要任务。

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确保23亿、力争26亿的年度投资任务。(牵头市领导:丁伟,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四)突出重点跟踪督查。

坚持明责与问责并重,紧盯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把督促、指导和检查贯穿于工作落实全过程,突出国务院重要文件在我市的贯彻落实,突出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量化指标的跟踪督查,突出国务院大督查、重大专项督查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强化奖惩问责。(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分类管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做好重点地区房地产市场管控工作。

做好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工作,出台完善管控政策,2016年底前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适时对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牵头市领导:丁伟,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继续抓好已出台去库存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摸清房地产库存底数,因地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工作推进较慢的县(区),继续强化督促指导,帮助其科学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用足用好国开行、农发行两条融资渠道,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牵头市领导:丁伟,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对住房用地供应潜力进行分析和测算,合理确定2017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时序,稳定、均衡住宅用地供应。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用地应保尽保。(牵头市领导:李维,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四、突破制约瓶颈,加大创新驱动发展力度

落实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抓好《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16个配套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着力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与科技部和北京、天津市1十3共建机制,推动示范区建设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大力实施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1516建设专项,打造1个农业硅谷创新高地,建设50个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8个具有知名品牌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抓好苗圃、雏鹰、小巨人和上市四大工程,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303家,科技小巨人企业新15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建立后备培育库,设立专项培育补助资金、入库企业上报15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家。着力创造有效科技供给。对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力求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建设一批百亿元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牵头市领导:薛寒,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营造良好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一)抓好《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冀发[2014]8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冀发[2016]19号)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现有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增强融资担保能力。继续实施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人才培养、实用人才聚集、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分层次对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管理者进行轮训。(牵头市领导:李维,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扎实做好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落实政府关于民营企业被认定为驰、著名商标的奖励政策。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搭建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牵头市领导:薛寒,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破解融资难题。

收集整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金融机构的好做法好经验,汇编成册,以《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明白手册》的形式印发给企业,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对各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金融机构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开展减费让利、落实三个不低于要求的情况。加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力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行为。(牵头市领导:邓子来,牵头部门:市金融办、人行、市银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四)强化人才引进。

2016年12月底前组织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组织大型民营企业与全国重点高校对接。征集部分民营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在全国55所重点高校网站上进行发布,12月份对接全国重点高校举办现场招聘活动。完善民营企业引才交流平台。2017年2月举办2017年河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选才纳才有效平台。积极了解民营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招聘活动、为民营企业和人才搭建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

(一)改革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2016年内出台《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增强企业本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扩面征缴部门联动机制,多渠道深挖扩面增收潜力。联合督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参保缴费。开展专项欠费清理活动,对全市企业本老保险欠费情况进行归类分析,细化清欠措施,提高清欠收入。(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就业创业服务。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市级创业扶持资金对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就业工作奖补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加快推进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启动运行,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各类资金支持。加大各类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岗位征集力度,举办多层次、多样式专项服务活动,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降低、有提高。(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三)进一步做好教育改革工作。

待省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后立即着手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大力扩充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从教育供给端出发,在切实抓好已出台措施的基础上,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结构、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等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努力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牵头市领导:于庆贺,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继续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对已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企业做好方案内容解读、宣传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按实名制信息系统要求动态更新职工安置去向。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引导企业内部转岗安置。组织开展援企稳岗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强化去产能分流职工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制订转岗培训方案,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各县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和闲置场地,2016年底前整合建立至少1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园,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给予适当的房租、物业和水电费补贴。2017年2-3月,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全面实施与京津就业对接机制,促进劳动力实现高质量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指导各地加强对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者帮扶力度,大力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使每名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得到一对一就业帮扶机会。(牵头市领导:李晋宇,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进一步提高扶贫精准度。

在2016年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相对发达地区贫困识别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做到精准识别。围绕我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措施,探索特色化产业扶贫路径,完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以扶贫对象为核心,以产业为依托,以社保兜底为保障的可持续扶贫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有序退出。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精准度,确保如期完成2017年90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目标,做到精准帮扶、不落人。(牵头市领导:吴清海,牵头部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着力将医改向纵深推进。

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以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继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培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样板。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推动价格调整、药品招标、分级诊疗、支付方式改革等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补齐基层能力短板,探索建立有利于基层培养使用全科医师的编制、薪酬制度。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牵头市领导:薛寒,牵头部门: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进度。

对未开工的项目,督促加快土地征收工作,于2017年3月前开工建设。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项目、督促限期补齐,与房建工程同步交付,否则不作为竣工任务统计。继续坚持月通报、不定期调度、督导核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将重要时间节点工作进展排名在主流媒体上公布。2016年底前对各地公租房分配入住、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重点督办,对各地准入标准进行核查。(牵头市领导:丁伟,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九)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搞好救急难综合试点,指导县级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解决好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多渠道开展救助。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大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支持力度,优先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牵头市领导:丁伟,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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