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7-1754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01-05   11时22分 浏览次数: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承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承发[2016]25号),积极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水平,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16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市委市政府领导系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制度,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年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针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坚持从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从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抓起,明确任务、提出措施,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推手,全面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年全年承德市政府共组织法治大讲堂和常务会学法8次,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会上市长常丽虹对学法情况进行了讲评,针对承德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了要求针对今年换届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学习,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换届选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其中县处级1160人,科级以下4349人(市本级)。

承德市市政府召开第13届第52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传达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学习贯彻行政应诉法2016年承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干部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市、县区近千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各部门普遍组织了新行政诉讼法培训活动。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共同研讨了全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市政府分3批次组织行政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参加了法院庭审观摩活动,提高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和行政应诉能力。

深入开展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暨法治承德宣传教育周活动,并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了宣传资料进农户、法制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服务下乡等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各县区、各部门采取不同形式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2016年度市法制办分六期召开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暨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总计24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执法工作中法律风险及防范;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执法办案的影响、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执法办案的影响和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辅导;执法工作规范要求;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辅导;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专题讲座及工作部署等内容,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执法能力。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制度。承德市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和部分群众参与,会上当场询问意见或建议,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认真分析,依法予以采纳,不采纳的告知其理由。2016年承德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6次,出台重大决策事项131项,涵盖了承德市经济发展各个方面事项。

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及其他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法制办全年审核把关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各类事项233件,比2015年增加21%。11个县区法制办审查领导批办件600余件。各县区各部门决策违法不当现象明显减少。

起草《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时,发下征求意见函100多份,两次对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等50个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于市政府第52次常务通过,并报市改革委通过,正式发文后在承德日报上公开发表,让广大公众知悉。2016年市水务局共涉及《双峰寺水库PPP项目实施方案》等水利重大决策六项,均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通过,2015年12月底承德市发改委对承德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平泉县林业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虚假招投标行政处罚召开发专门听证会,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公正的做出行政处罚。

4.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市政府印发了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县区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绝大部分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市政府系统聘请法律顾问59人,其中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10名,县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61名,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292名,乡(镇)政府聘请法律顾问367名,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政府法律顾问日常性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200多份、提供法律建议5000余条,审核文件700余件,审定协议、合同500余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解决社会矛盾,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法律智囊团作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5.充实法制人员力量。大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承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分设法规科、行政复议科、监督科,立法调研科、综合协调科五个行政科室,正在协调申请增加承德市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各县区、市直单位法制队伍不断强化,经费保障充足。2016年市法制办新增法律顾问费50万元,培训费28万元, 2017年按照《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争取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宽城县法制办新增法律顾问费30万元,人均公共经费2000元,县政府法制办人均公共经费6万元。其它县区的法制人员和经费也不断增加,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6.加强法治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工作。2016年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报送信息200多条。其中《河北省承德市政府举行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依法行政工作工作专题讲座》等四条信息在国务院网站发表。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的好评。

(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1.以制度促工作。以落实《河北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承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各县区、各部门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2.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制定相关立法工作相关文件和制度,积极探索地方立法课题研究。在承德市被正式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市政府及时与唐山市、宁波市等市建立了立法工作联系制度,定期交流立法工作经验,同时针对承德实际,开展了立法需求调研,重点调研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业务部门,对这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摸清了立法需求,为承接地方立法权后尽快推进工作做好了准备。

3.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优惠政策、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2016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了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加强了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6年度市政府部门进行三统一登记文件14件,市政府向省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39件,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6件,报备率均达到了100%。

5.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有效、简洁、规范的原则,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责任制,清理工作中做到现有文件一份不漏过,已失效文件一份不误留,拟废止文件一份不错判,保留有效和拟修改文件一份不能少,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今年以市政府令形式公布对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精神,根据省政府要求,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两批开展了相关文件清理工作,对与现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17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规范性文件6件。

(三)政府职能不断转变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制度。2016年承德市政府出台了《承德市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制度》、《承德市两个代办工作制度》、《承德市政务服务代办员管理制度》和《为民服务代办窗口工作职责及无偿代办制度》。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区、承德市高新区管委会全部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22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全市181个乡镇建成了互通互联的网上办事平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2016年承德市、县(区)两政府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动态调整。并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动态调整,我市共有3953项行政权力,584项主要职责,2396项具体工作事项,235项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28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55项公共服务。两个制度的建立,为杜绝政府部门行政乱作为和行政不作为,实现法无授权无不可为,法定职责必可为奠定了基础,建立了清单管理制度。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政府职能改变。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机制、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有序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注重绩效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奖优、治庸、罚劣作用。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强化市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区县政府执行职责,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责。

3.加强市场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各县区政府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等行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加快,深入推进了先照后证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 、 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相关制度,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4.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有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培育、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制止、打击和管控力度,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风险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了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了安全生产,实施了食品安全战略,发挥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5.优化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促进了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建立健全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健全保护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了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积极贯彻国家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的政策措施,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行政执法不断规范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创新综合执法。通过法规授权、依法委托等权力下放措施,推进执法重心向区县下移,依法规范和限定乡镇政府受委托的执法职权,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内推行了综合执法,积极稳妥开展了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出台了《承德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深化全市两法衔接工作的具体举措,市长常丽虹参加会议并对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提出了要求。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检察院组织两法衔接工作的会议2次,组织100余人培训1次。同时,要求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主动录入案卷,接受司法监督。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行执法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取证,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2016年11月在承德市公安局召开了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经验交流观摩会,市公安局就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了现场演示,全市30多个行政部门参加了会议。承德市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重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将执法程序、适用范围、措施手段具体要求。完善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并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健全了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

4.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探索研究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工作程序。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在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换发执法证件,并进行了业务培训考试。大力提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考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2016年承德市共发放执法证件10000多个。

7.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加强行政执法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1.建立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机制。2016年度,市政府系统共办理建议提案526件,其中国家级提案1件(会办)、省级代表建议14件(8个主办)、省级提案2件(2个主办)、市级代表建议269件、政协提案240件,共涉及55个承办单位。经研究确定23件建议提案作为今年承办工作重点件,交有关单位重点研究办理。市政府承办的省级及以上建议提案已按时答复走访,269件市级代表建议和240件提案也全部答复走访代表委员,代表委员满意率96%以上。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行政诉讼法执法、两法衔接检查,认真落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采取逐项研究解决的办法,下力量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切。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对待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反馈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群众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多方位监督渠道。市政府修订完善与行政违法投诉举报管理和监督检查有关的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承德市政府利用961890市政府群众热线接受群众电话举报监督。

3.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落实重大项目批准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即时传递政务信息,切实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年共出台政府文件565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60件、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的100%。

4.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57个审计项目,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6件,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健全规章制度。

(六)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断创新

1.创新行政复议模式,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办案新机制,实行领导领办、专家指导、集体研审的办案工作新模式已经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办案机构,注重程序建设,规范了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办案责任,提高了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16年承德市政府法制办新聘任的44名行政复议专家与政府法律顾问一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专业把关,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其中受理63件。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7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审结案件占10.2%。今年以来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392件,市本级8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44件。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96%

2.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了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裁决程序和救济途径,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民事纠纷的功能,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3.积极推进仲裁工作。修订仲裁规则和仲裁员管理办法,加强仲裁案件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仲裁调解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办案纪律,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积极推进仲裁工作。2016年,仲裁委共受理各类纠纷280 件,标的 4.7亿元,受理的案件数量有所增长,标的额有明显提升,处理案情复杂争议较大案件较往年增加,当事人的要求更高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加。2016结案调解和解率为87%,结案率为90%,自动履行率为80%,仲裁案件三率基本稳定。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重点协调解决了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4.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做好依法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常态化开展违法上访、非法维权治理,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推行阳光信访,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2016年度全市应受理7028件次,及时受理6994件次,及时受理率为99.5%。应答复3523件次,按期答复3500件次,答复率99.3%。市本级受理信访825件次,同比下降58.9%。

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政府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领导干部学法和执法人员培训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还需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还不完全到位;法制机构设置与工作任务还不完全适应。

(二)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单位或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不过关、监督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不过硬的问题。

(三)各级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展望未来,我们将站在新的起点,创新理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健全机制,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法治政府。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做好政府机构的分、并、撤。二是进一步深化审批体制改革。按照建设高效性政府、服务性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制度建设。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策要求,认真将经实践检验有效的创新性做法提炼总结为规章制度;对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调整。四是进一步加大复议调解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宣传,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工作机制,使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途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深化执法公开,推行执法评议,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部门依法引导、规范、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六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积极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七是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加基层法制队伍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八是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采取现场咨询及利用各种媒体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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