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承德市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月10日
承德市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含职业卫生,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事故防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长效性,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冀安委办[2017]1号)和《承德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实施方案》(承市安字[2016]1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基本建成覆盖所有区域、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并一直延伸到企业班组和岗位,规范完善的双控体系与协调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隐患闭环管理、高效应急救援、社会齐抓共治,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
(三)工作原则。一是属地负责、行业推进原则。各县区政府对本地区双控机制建设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本级相关部门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市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行业领域双控机制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下级部门和分管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督促、指导和检查。二是企业主责、以用促建原则。企业是建立本单位内部双控机制和组织落实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双控机制建设负全部责任。要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出发,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持续改进提升。三是分级分类、差别管理原则。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对风险点、单位、区域分别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进行分级,并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根据隐患整治的难易程度和危害后果,对事故隐患按照重大和一般二个等级进行分级。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类别、规模大小、分布状况、监管难易程度及安全管理特点等进行分类。对风险及隐患点、单位和区域,按照不同等级和分类,实行差别化防控、监管和治理。四是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原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要坚持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充分发挥其在防范遏制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企业双控机制。
1.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和排查事故隐患。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本单位内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有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适应安全管理需要、满足各岗位需求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清单,明确需要排查和辨识的范围、对象、事项、内容和频次;要制定有效的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程序和方法,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和排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及隐患,并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要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推动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
2.合理确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企事业单位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从人、机、物、环、管等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依照行业分级标准和相应规范,采用相应的评估判定方法确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及其等级确定要突出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和部位的隐患排查。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汇总造册、单独建立台账,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类别及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空间分布图。
3.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企事业单位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管理、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和调整风险等级及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要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和治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治理责任。同时,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和平台,将风险和隐患统一纳入信息系统管理,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风险和隐患排查、辨识、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闭环管理,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对于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和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4.实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警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并加强相关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的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测和预警。
(二)健全完善双控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
1.开展规范宣贯和对标活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的督促指导,分别选择2家试点企业,按照国家通用标准、行业标准和省行业管理部门出台的双控机制建设标准规范,进一步实化、深化双控机制建设。要在系统总结试点行业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全面推广试点单位成功的经验做法,并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内企业开展对标活动,以风险和隐患清单为载体,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为平台,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控机制。
2.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按属地分行业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要制定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加大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报告、严格防控、大力整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快实施、严格落实管控治理措施,对双控机制建设成效明显的,减少检查执法频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和奖励;对双控机制建设不到位的,依法严格查处。
3.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和隐患。组织发改、公安、建设、交通、国土、工信、安监、水利、文化、教育、质监、林业、旅游、电力、电信、民政、规划、市政、城管、气象等部门,成立专项或联合小组,或委托专业评价单位,分区域、按类别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辨识、评估、登记。根据公共区域内风险及隐患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及隐患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要明确相关部门的防控和治理责任,实现监管无盲区;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治理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及事故隐患的辨识、排查、评估和预警,建立完善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分级管控治理体系。
4.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各县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尤其是城区地下公用基础设施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的安全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和建设安全标准,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严禁违反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在人口密集区建设高风险项目,或者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最低规模、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要求的项目,现有企业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或关闭。要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推进提升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三)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
1.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双控机制建设,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带动企业强化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要鼓励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推动高危行业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要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和效果挂钩,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在企业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强化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完善双控机制。
2.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企业强化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控机制的持续改进。
3.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等,在风险管理、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方面具有人才、技术、信息、设备等资源优势,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实施,并为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4.强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双控机制纳入信息化管理,以智能化平台、信息化手段实现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构建双控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要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并尽快实现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要针对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自动报警。
三、时间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28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牵头负责人,立即启动推进工作。要分行业召开由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把双控机制的核心要义讲清、说明,保证参会人员学深悟透。
(二)试点深化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各行业领域分别确定2家企业作为试点,进行重点帮扶和跟踪指导,按本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清单。各县区要实现试点企业行业领域全覆盖。全面、系统地总结试点企业的经验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标准、程序和模式。
(三)全面对标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全面推广试点单位成功的经验做法,以双清单为载体,分行业领域组织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贯对标和深化创建活动,圆满完成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各项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双控机制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抓实,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双控机制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决定成立双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单位,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狠抓工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务必做到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抓紧组织推进,扎实开展落实。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和深化双控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双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业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把建立双控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督查和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五)强化信息反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向市安委办及时反馈双控机制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段征尧,联系电话:2055882,传真:205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