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73/2017-0512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1-10   16时58分 浏览次数:

2016年,承德市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已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处罚结果。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今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局信息公开目录及任务分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将部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标准、办理期限等进行了修改公开,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将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并公开了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工作时限等。

结合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技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和支持我局开展工作的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平台上编辑、发布和更新的相关文件、行政法规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达116次,其中行政许可49次,药品认证公告13次,医疗器械公告18次,各类注销公告6次,行政处罚公告9次,抽检公告5次,行政检查11次,其他公开信息16次,我局无行政强制。今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息用信息公示系统先后报送了2015年度报告, 2015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达88.15%,其中内资企业年报率达到92.93%,外资年报率达98.86%,个体户86.7%,农专社89.9%。三个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率均在全省排名第三。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工商)严格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公示信息的推送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公示登记信息1.9万条,其中公示企业登记信息4533条,公示农专社登记信息2215条,公示个体户1.29万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17482户,其中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内资企业2104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外资企业3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专社807条。记录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户14568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信息1164条,其中企业移出信息376条,农专社移出信息37条,个体工商户移出信息751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25条,罚没金额264.76万元。其中市本级主动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6件,罚没金额48万余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属于药品流通领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已函复当事人。

四、政府信息被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五、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上级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亮点和监管成效信息、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等重点信息未能充分反映,信息公开时效性也需要进一步增强。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足,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工作文件公开属性定性不准确。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大等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面向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四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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