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6-1355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6〕10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27号)精神,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全面促进体育消费,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对我市三区一市的功能定位,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为支撑,以培育产业基地、发展体育经济为出发点,以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产业基础为着力点,大力实施全民健身战略,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使体育产业加快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发展。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健康产业培育扶持,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市场机制,营造重视、支持、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加快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互融合,实现体育体验、体育旅游、体育消费常态化。支持文化旅游、金融地产、数据信息、建筑交通、医疗养老等领域企业,投资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
——坚持协调发展。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良性互动作用,推进体育产业各门类和业态全面发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竞相发展,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健全;体育产品和服务日益完善,体育服务业对其他产业和新增就业的带动作用增强,成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0万,体育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安全有序、规范高效的赛事举办机制和以品牌赛事活动为龙头、以特色体育赛事为主体、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基础的赛事组织体系,培育国际、国家级或区域级品牌赛事活动5项以上。
——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具活力,保障政策体系更加健全,监管机制规范高效;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体系,以皇家文化+休闲体育为标志的国家级特色体育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和新增就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安全有序、规范高效的赛事举办机制和以品牌赛事活动为龙头、以特色体育赛事为主体、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基础的赛事组织体系,国际、国家级或区域级品牌赛事活动达到8项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70万,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体育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170亿元,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育体制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无明令禁入的领域一律向社会开放。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举办赛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为各类赛事活动举办提供优质服务,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举办的赛事和解决的事项一律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承办,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给予一定支持,形成政府主导、体育部门管理服务、体育社团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发展机制,探索制定体育产业专项统计分析制度和方法。
推进职业体育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冰球等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大力引进京津职业体育俱乐部进驻承德,创建职业化运动队,打造专业化训练基地。积极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市体校联合企业、行业协会与高水平运动队共同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或运动队,扩大社会资本的参与度。
推进场馆机制创新。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积极推进已有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内容,激发场馆发展活力,增强复合经营能力,努力实现最佳运营效益。对计划新建、改建的场馆,统筹赛事功能需要和赛后综合利用,全面推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切实提高场馆运营效益。大力支持城市社区建设集培训、健身、竞赛、表演等于一体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通过品牌、管理、资本三输出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鼓励社会各界捐建公益性体育设施或投资兴办经营性体育服务设施。
(二)加快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措施,促进体育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动,提高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大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场馆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保健康复等行业。积极打造体育贸易展示平台,支持举办体育用品、体育文化、体育旅游等博览会。
积极发展体育协会。以冰雪、足球、电子竞技、马拉松、登山、轮滑、乒乓球等运动项目为重点,大力培育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促进体育消费方面的重要作用。成立市体育产业协会,引导体育用品、体育服务等行业发展。成立市、县区冰雪运动协会,广泛组织开展冬季运动,为冬奥会举办营造氛围。
培育发展体育企业。积极培育体育传媒、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体育用品和体育服务型企业。大力扶持社会资本组建体育赛事公司,主办和承办各类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鼓励大型健身俱乐部跨区域连锁经营。引进体育产业战略投资者,整合全市优质体育资源,组建承德市体育产业集团,增强我市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三)完善体育产业布局和结构。
优化体育产业布局。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2022北京举办冬奥会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国家级体育产业联系点的积极作用,以市区和环首都县为重点区域,统筹整合体育、旅游、休闲、娱乐、消费等资源,培育打造一批体育公园、冰雪运动公园、特色体育小镇和体育产业园区。建立市级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库,支持滦平金山岭融和体育产业园、兴隆国际体育文化休闲公园、双滦区鼎盛休闲体育产业园、宽城都山体育文化生态示范园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体育产业园区。双桥、双滦、滦平、兴隆、承德县、宽城县重点发展面向京津人群、以冰雪和户外运动等为主体的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一批体育产业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区域体育产业重点示范项目;围场、丰宁、隆化、滦平、双滦要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冰雪小镇,大力开展中高端滑雪、雪地摩托车、坝上马拉松等特色项目发展;双桥、双滦、营子、高新区要大力发展以体育健身服务、体质监测与医体康养结合、体育休闲旅游为重点的现代体育服务业;支持平泉县航空运动项目发展。
打造特色体育产业。制定《休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冰雪运动旅游产业区规划》和体育十三·五规划,坚持以冰为主、冰雪结合的原则,制定全市冬季运动发展规划和活动方案,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品牌赛事活动,完成省级冰上运动项目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级冰上运动训练基地。探索省、市、企业联办避暑山庄冰球队模式,多措并举打造我市国际冰球运动品牌。培育户外运动品牌赛事活动,持续举办好承德国际马拉松等系列马拉松赛,发展马拉松产业,拉动马拉松经济。积极培育电子竞技产业发展,争创国家电子竞技赛事和产业基地,支持有关高校设立电子竞技培训基地(学院)、开办电子竞技专业。扶持金山岭国际射击场项目,争创省级、国家级射击运动训练基地。鼓励支持县区开发举办特色赛事,努力打造一县(区)一品品牌赛事。继续做大做强兴隆雾灵山徒步大会、滦平金山岭长城徒步大会、丰宁马术系列赛等特色品牌项目。
(四)扩大体育社会消费。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市级体育场馆建设力度,新建室内冰球馆、冰壶馆、网球馆等群众急需的体育设施,改造南营子体育场和奥林游泳馆,加快承德高新区和双桥区北部新城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市区武烈河、滦河两岸整治工程中建设一批体育场地设施。2020年前,建成一个以上高标准冰上运动场馆和雪上运动场地,建设15个以上冰雪健身示范点。各县区要把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发展规划,到2025年每个县区都要建成一个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游泳馆或标准室内游泳池,在城市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实现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和乡镇、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学校运动场所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加强安全管理。推行奥体中心、体育场馆等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和行政事业单位具备条件的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学校运动场所周末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为市民提供离家更近、更方便健身和更物美价廉的健身场地。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社区和体育协会举办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群众性健身俱乐部。大力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培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单位为职工健身、开展体育竞赛创建专业场地、场馆。教育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指导检查中小学校开足上好体育课,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以体育单项协会和人群协会为主线,结合山、水、林、草等自然资源条件,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户外运动基地、射击运动基地、体育旅游线路和产品为重点,培育开发一批登山、徒步、游泳、轮滑、球类、自行车、野营、攀岩、马术、射击狩猎等商务休闲运动以及其他体育旅游休闲项目,打造一批市民健身公园、登山健身步道和运动休闲体育带。结合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统,开发县区体育市场,推广赛马、木球、珍珠球、毽球等民族体育项目,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建立市、县两级特色民族体育项目申报制度,建设承德特色民族体育项目库,每个自治县、民族县培育2个以上特色民族体育运动项目。支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办好民族体育专业、民族体育项目。
积极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的赛事活动举办模式,推进体育赛事推广和开发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独立运作赛事活动,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保障服务资源。积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定期举办、效益良好、具有特色的品牌体育竞赛表演项目,并逐步打造成为区域性或国家级体育赛事,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有利于提高旅游城市影响力的体育大赛,形成职业体育竞赛表演、社会体育、民俗传统体育竞赛表演和各项目协会俱乐部赛事活动并驾齐驱、互为补充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格局。加大射击、射箭等传统优势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冰球项目职业化发展,打造冠军联盟。加快足球、篮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项目发展,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
(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丰富新型业态。不断拓展和创新体育产业内容,推动体育与大数据、健康养老、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的融合,探索电子竞技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等相关业态的创新发展。
促进康体结合。加强对群众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发挥体育锻炼在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健身指导。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等各类机构。
鼓励跨界发展。加强对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引导力度,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支持矿山、金融、地产、建筑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
(六)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发挥好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和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推动从依靠行政主导向行政服务和市场推动相结合转变,从政府单独主办向引导社会力量共同主办转变,从体育部门主管向多部门联动和全社会参与转变。
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志愿服务网络。推进体育社团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让更多社会人士参与到体育社团的管理和发展中来。加强体育指导站点建设,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培训500人以上。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综合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定期碰头磋商,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县区也要参照成立体育产业发展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含体育彩票公益金),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主要以项目资助、贴息贷款和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扶持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及体育企业面向大众的健身服务等。探索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对符合我市休闲体育产业发展的全国以上级别大型体育赛事,按照赛事级别、规模及影响力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体育产业扶持力度,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扶持体育产业发展。
(三)完善税费和价格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符合广告费支出条件的,按税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从事体育相关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个人通过经认定的公益性组织捐赠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予以扣除。
对事业单位性质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的办公用房、公务用房和单位自身用于开展体育训练、比赛、培训、并对社会开放提供健身服务等业务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体育场馆(含游泳馆)、健身俱乐部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位于居民区内的社区非经营公益性体育场馆水、电、气、热价格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
(四)完善体育设施规划与落实土地保障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建设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体育产业发展用地。对国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和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土地性质、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等,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
(五)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建设各类场馆及健身设施,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国有单位同等待遇。鼓励体育企业进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育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加强体育人才培养。争创省级或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围绕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培养懂体育、善创意、会经营的高端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鼓励高校根据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开设相应专业,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精通体育运动规律和体育事务知识的营销人才,完善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吸引财税、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引进高水平体育经营、研发、管理人才,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并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市体育局、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时间进度 | ||
1 | 创新体育体制机制 | 1.转变政府职能,按照上级要求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事项。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举办赛事。探索制定体育产业统计分析制度和方法。 | 市体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 持续实施 | |
2.推进职业体育发展,鼓励冰球等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 |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
3.推进场馆机制创新,实现最佳运营效益。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持续实施 | |||
2 | 加快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保健康复等行业。支持举办体育用品、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 持续实施 | |
2.积极发展体育协会,重点是冰雪、足球、电子竞技、马拉松、登山、轮滑、乒乓球等运动协会。成立市体育产业协会和县区冰雪运动协会。 |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 持续实施 | |||
3.培育发展体育企业,鼓励社会资本组建体育赛事公司。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 | 持续实施 | |||
3 | 完善体育产业布局和结构 | 1.优化体育产业布局,建立市级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库。打造体育产业园区。培育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体育产业基地,发展现代体育服务业等。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 持续实施 | |
2.打造特色体育产业,制定出台《休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冰雪运动旅游产业区规划》、体育十三·五规划、全市冬季运动发展规划和活动方案。发展冰雪运动、户外运动品牌赛事活动。举办冰上马拉松、国际马拉松等系列赛。争创冰上运动项目基地、射击基地、电子竞技基地。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 2016年启动 | |||
4 | 扩大体育社会消费 |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冰雪场馆建设力度,在武烈河、滦河两岸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在城市建设15分钟健身圈。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向社会开放。 | 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
2.发展体育健身市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 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市妇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 持续实施 | |||
3.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 市体育局 | 持续实施 | |||
5 |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1.丰富新型业态,探索体育与大数据、体育与健康养老、体育与文化旅游、体育与教育培训等相关业态的创新发展。 |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 | 持续实施 | |
2.促进康体结合,举办健康讲座,提供健身指导。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机构。 |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 持续实施 | |||
3.鼓励跨界发展,支持矿山、金融、地产、建筑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 | 持续实施 | |||
6 | 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 1.发挥各级政府组织领导作用,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 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 持续实施 | |
2.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志愿服务网络,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以上,开辟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引导体育消费习惯。 | 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 | 2016年启动 | |||
7 | 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探索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 2016年启动 | ||
8 | 完善税费和价格政策。事业单位性质的体育场馆、体校的公务用房和业务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 持续实施 | ||
9 | 完善设施规划和土地保障政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备健身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建设体育设施。 |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 持续实施 | ||
10 |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国有单位同等待遇。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
11 | 切实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引进高水平体育经营、研发、管理人才,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 | 持续实施 |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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