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6-1476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安监局:
现将《承德市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
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根据《承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承市安字[2016]7号、《承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承德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安字[2016]12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6]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部署,认真分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标准规范为依据,全面排查评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通过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诚信等级评定、执法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企业防范风险和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建账立卡,重大风险建档率、标识率和管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率均要达到100%。
2.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和整治到位率均要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年
7月
30日前)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根据各自实际,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做好对企业的督促检查指导。
2.召开动员会议。各县区局要召开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对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企业要召开全体员工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专项部署,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和《烟花爆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参见附件1—4),统一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制定专项方案。动员会议召开后,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人员,或聘请机构和专家研究制定本企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4.开展摸底排查。各县区局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摸清企业规模、企业类型、数量以及危险因素等情况,并登记建档。
(二)集中攻坚(年
7月
30日至10月底)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县区局要指导、督促各企业做好企业内部的安全风险辨识,要按照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对企业所有作业场所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有效辨识、全面评估,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各类安全风险、危险源(点)进行分类分级和标志标识,并建档立卡,建立台账(参见附件5)。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台账务于9月底前逐级报送至各县区局、市局。
2.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企业要依据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制定风险管控办法,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强化一线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对于容易引发事故、有较大危险的生产装置及作业岗位,制定科学、合理、安全的作业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明确风险管控责任,规范岗位人员作业行为,有效管控风险和事故。
3.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6号)要求,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系统排查,按照一般和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建档,逐项制定排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建立并运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做到立查立改,彻查彻改,排查、治理、建档全覆盖;要按照《承德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抓紧推进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的通知〉的通知》(承市安办传〔2016〕24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10月底前要全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自查自报,与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4.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县区局要按照《承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承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安字〔2016〕13号)、《河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28号)要求继续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按照《承德市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承市安监危字〔2015〕11号)和《河北省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
5.建立长效机制。企业要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三)总结上报(2016年11月底前)
各县区局要在11月底前,对照工作目标,对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形成报告报市局监管三科,总结报告要包含总体情况、重点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要有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分析总结事故规律,准确把握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内在联系,深刻认识事故是由隐患发展积累导致的,隐患的根源在于风险,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就会演变成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把防范事故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管控。要改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方法,通过明晰责任、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解决当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治理不彻底以及屡查屡犯的问题,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性。各县区局要把建立双控机制作为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治本之策,作为攻坚行动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性重大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协调抓好各项工作。各县区局要处理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要把建立双控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面完成攻坚任务。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区局对各项任务既要有部署,又要有督促、有调度、有检查,要充分利用黑名单、诚信约束、考核等手段,积极推动企业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全方位开展。各县区局双控机制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考核。
(四)及时报送情况。要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局确定专人每月25日前按照《承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承市安字〔2016〕7号)要求报送《承德市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风险和隐患信息统计报表》 (附表1-3,从市局网站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专栏下载),同时将工作进度、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一并报市局监管三科。
请各县区局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发至相关企业。
联系人:秦飞,电话(传真):2055850,邮箱:chengdeweihua@126.com。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6〕145号)请各县区自行从省局网站监管三处工作专栏下载。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
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3.《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
4.《烟花爆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5.《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台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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