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用手机客户端可以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了
2016-07-22   10时52分 浏览次数:

    即日起在双桥区范围内试运行

    本网讯(记者黄永力,通讯员李强)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在双桥区范围内开始试运行手机客户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使用“交警在线”手机APP 完成拍照取证、协商定责和在线报案,即可对一些简易道路交通事故通过手机客户端实现快速处理。这样既简化了事故处理程序,方便了事故双方当事人,又可以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城市交通拥堵。

    “手机客户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京津冀一体化信息平台由“交警在线”手机APP、交警远程处警专席和保险公司后台座席三部分构成。”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郑警钟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使用手机APP 拍照取证、协商定责、在线报案,交警远程处警专席可在线指导定责或事故处理,保险公司后台座席实时受理报案并快速理赔。”

    据介绍,在试运行期间,手机客户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主要针对在双桥区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坏(不涉及人伤)、且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使用“交警在线”手机APP 完成拍照取证、协商定责和在线报案,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再出现场。系统试运至今年底,运行时间限定在早7 点至晚7 点,其他地域和时间段,保险公司不接受手机APP在线报案。

    但是,郑警钟同时提醒,有一些情形并不适用当事人使用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和交警在线远程指导定责,必须由交警到现场处理。据了解,这些事故情况包括: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无检验合格标志的;无交强险标志的;一方逃逸的;车辆无号牌的;驾驶人无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的;有责方车辆承保公司在本行政区划内无机构的。

    另外,据悉,在责任认定方面,使用“交警在线”手机APP 认定交通事故,简化责任划分类别,保留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种是同等责任。一方当事人有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灯、未按规定让行、或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的,另一方当事人无上述情形的,前者认定为全部责任。否则,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编辑:李岩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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