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6-1472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6〕12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2016-07-14   11时35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德市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承发[2016]12号)精神,强力推动开发区(包括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发展,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推进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创新、开放、协调、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破解要素制约,着力实施创新驱动、着力优化营尚环境,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为实现加快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总体目标提供战略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加速建立,集聚效应充分显现,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土地利用更加集约,绿色发展成效显著,产城融合取得积极进展。

——到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分别达到50%、45%以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省比重分别达到55%、50%以上。

——到2018年,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3%以上;到2020年,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

——到2018年,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均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均达到60%以上。

——到2020年,平均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年以上。

——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到2020年,从业人员达到23万人,累计新增7.5万人左右,成为当地就业岗位的主要来源。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开发区采取BOT、PPP等多种方式,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社会资本,以整体外包特许营等形式,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及区中园的设计、投资、建设、招商、运营和维护。2016年底前,全市开发区起步区全部实现七通一平、无线网络全覆盖。到2017年底前,开发区规划区全部实现七通一平,其中:承德高新区、双滦经济开发区实现九通一平。到2018年底前,开发区规划区全部实现九通一平,其中:承德高新区、双滦经济开发区实现新九通一平。(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聚集发展。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战略,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吸引大数据、互联网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钒钛合金材料、金融保险等产业加快聚集,充分发挥产业之间的关联效应,大力培育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体系,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重大支撑项目和骨干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完善产业体系,催生一批配套项目,带动一批关联企业,培育形成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形成规模聚集效应,提升产业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不断壮大园区体量。按照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市场化推进、规模化开发的要求,全面实施开发区发展11233工程,到2018年,重点打造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开发区1个(双滦经济开发区),超600亿元开发区1个(承德高新区),超300亿元开发区2个(平泉经济开发区、宽城经济开发区),超200亿元开发区3个(承德县高新区、滦平高新区、兴隆经济开发区),超100亿元开发区3个(丰宁经济开发区、隆化经济开发区、围场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主动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两地开展互利合作,促进产业合作和项目对接,采取产业链集群式承接转移、总部—孵化基地、一区多园、整体托管、创新链合作等形式,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性标志性特色产业园区和转移承接示范园区。重点打造承德高新区生命医学大健康产业园、环保科技产业园、绿色大数据及电子信息产业园、装备制造及仪器仪表产业园,着力建设双滦经济开发区钒钛冶金产业园、二十一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全力推进滦平食品医药产业园、平泉通用航空产业园、兴隆绿色食品产业园、宽城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丰宁新能源装备产业园、隆化绿色建材产业园、围场木兰皇家生态食品药品产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形成一区多园、一园一主业、园园有特色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聚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主责主业,加强招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加强与行业协会沟通对接,强化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大力推行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专题招商、板块招商、委托招商、以人才引项目等方式,积极吸引以全球500强、国内500强为重点的企业到开发区投资兴业,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建立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各县(区)和开发区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严格兑现奖惩或依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鼓励优质外资、外贸龙头企业进入园区。推进与跨国公司经济技术合作,鼓励企业以获取先进技术、知名品牌、高端人才及营销网络为目的开展并购。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政府送保单、银企对接等政策措施,降低外贸企业出口风险,扶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保税仓库和保税物流中心。强化开发区与沿海口岸、航空口岸、铁路口岸的功能对接、合作联动,畅通与国外市场的通道,创新海关监管服务模式,完善电子口岸功能,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保税贸易、平行进口、期货保税、保税物流等新型业态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坚持绿色集约发展。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原则,严格开发区项目准入门槛。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向开发区倾斜,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措施,切实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探索新型用地模式和供地方式,探索在法定最高年限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重大项目分期供地、先租赁后出让、工业地产用地模式等方式,减轻用地单位负担。加大对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力度,分类制定处置办法。建立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自2016年起,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加快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环保设施建设,推动企业清洁化改造。2016年底前,开发区要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八)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动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众包、众扶、众筹新模式,形成持续发展新动能。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在开发区领办创新园区,建立产学研基地,促进技术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应用。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加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服务机构建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引进和筹建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形成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多种类型孵化器发展,按照苗圃培育、企业孵化、产业加速的模式,承德高新区要建设5万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他开发区建设1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发区申报的科技项目,优先推荐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对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平台和众创空间,市县(区)财政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绩效给予奖励性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高标准编制完善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统筹确定各开发区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实现差异化发展。结合产业和城镇发展空间需求,以现行开发区规划用地布局为基础,适当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奠定基础。促进开发区各类规划多规合一、产城融合发展,开发区建设用地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实现全覆盖并依法获批。依法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5年跟踪评价,实现科学、高效、有序开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开发区优化整合。各县(区)管理的省级开发区一律实行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管理模式,按照一个发展平台、一个管理主体、一套班子队伍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开发区进行优化整合。双滦经济开发区要全面启动对国际商贸物流园区、二十一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的托管。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快研究制定辖区内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并形成全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报省政府。2016年底前完成开发区优化整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规范设置开发区管理机构。统筹全市开发区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整合后开发区的规模和工作需要,规范设置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隆化、围场开发区的规模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抓紧落实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各开发区可以在机构总额内,自行设立和调整内设机构,市、县相关部门可在开发区设置派出机构。完善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对开发区的管理职能。(责任单位:编办,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改革用人及薪酬制度。赋予承德高新区中层正职干部的提名建议权、对垂直管理部门干部任免的建议权,各开发区可以参照承德高新区干部管理体制执行。开发区干部管理,要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机制。开发区实行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方式聘用。承德高新区作为推进开发区人事及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要加快研究制定人事及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并率先组织实施。其他开发区要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制定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经所在地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施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行政高效化。授予开发区以同级政府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行政便利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权力责任一致、职责能力匹配、能放皆放的原则,以直接下放、授权或委托等形式,依法有序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同时加强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确保放管结合到位、优化服务到位。支持开发区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实行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机制,实现园区事园内办结。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自2016年6月30日开始,承德高新区、双滦经济开发区入区工业项目综合验收权、土地和规划行政许可权,采取以授权委托的方式由区行使。(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到2016年底,市本级在承德高新区和双滦经济开发区的财税收入全部属地入统。对承德高新区、双滦区实行超分成增长率收入全返财税体制政策,分成增长率由15%降为5%,即从2016年起,对承德高新区、双滦区超过分成增长率以上的当年收入,市分享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收入全额返还。对双桥区、营子区可以参照制定激励性财政体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实行独立核算,财政收入除按规定上缴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开发区土地收益中的市、县(区)留成部分,除有专项规定用途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治。市、县(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以设立重大战略性产业项目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开发区新投资建设的重大战略性产业项目。各开发区新投资建设重大战略性产业项目,自企业纳税年度起8年内,按照所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前3年100%、后5年50%的金额予以企业奖励支持;重大战略性产业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经有关部门认定后,自个人纳税年度起10年内,按照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前5年100%、后5年50%的金额予以奖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开发区落户,对新购置办公用房的,按照前3年所缴房产税地方分享部分100%的金额予以支持;外埠银行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正式开业运营后拨付营运资金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七)创新资本运作机制。推动投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好承德市财达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积极争取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省级产业基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股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通过搭建一个平台(设立投融资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引导两类企业(开发区企业、投融资和中介机构),通过六种方式(支持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支持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股权投资业务、扶持贷款担保业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开展业务),支持和鼓励开发区投融资发展。建立财政资金奖励上市企业制度,对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300万元,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八)严格督导考核。将开发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建立台账,定期督导。市委、市政府每季度调度一次开发区工作,每半年公布一次全省开发区主要指标排名,每年召开一次开发区工作会议。要把开发区工作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根据《河北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每年度对开发区进行业务考核,市委组织部牵头对开发区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好开发区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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