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6-1463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6〕7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
通 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
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6—2018年)
为进一步改善武烈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依据《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继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武烈河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武烈河水质改善。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为指导,围绕打造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通过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改善武烈河流域水质与生态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打造生态优良、环境友好、和谐发展的流域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水质目标:到2018年,武烈河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标准(各控制断面具体水质目标详见表1、表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
表1武烈河干流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表
断面名称 | 行政区 | 水质目标 | 断面属性 |
磷矿上游 | 承德县 | Ⅱ类 | 国控、国家考核 |
上二道河子 | 双桥区 | Ⅲ类 | 省控、饮用水源地、省考核 |
雹神庙 | 双桥区 | Ⅲ类 | 国控、国家考核 |
旅游桥 | 双桥区 | Ⅲ类 | 省控、饮用水源地、省考核 |
表2武烈河主要跨界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表
河流 | 跨区县 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标准 | |
化学需氧量(mg/l) | 氨氮(mg/l) | |||
鹦鹉河 | 围场县-隆化县 | 鹦鹉河隆化县入境 | 15 | 0.5 |
鹦鹉河 | 隆化县-承德县 | 中关喜上喜水泥厂 | 15 | 0.5 |
茅沟河 | 隆化县 源头 | 茅荆坝森林公园 | 15 | 0.5 |
茅沟河 | 隆化县-承德县 | 大杨树林 | 15 | 0.5 |
兴隆河 | 隆化县-承德县 | 中关大桥 | 15 | 0.5 |
玉带河 | 承德县 源头 | 玉带河承德县源头 | 15 | 0.5 |
武烈河 | 承德县-双桥区 | 甸子 | 20 | 1 |
武烈河 | 双桥区-滦河 | 雹神庙 | 20 | 1 |
(二)工作目标:以打造精品流域为目标,通过3年努力,流域水环境基础设施健全,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农村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流域工业和生活点源实现达标排放,矿山生态环境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河道界限清晰,整洁美观,生态良好,橡胶坝内水体实现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市区污水管网建设
1.加强城市污水管网统筹规划。2016年9月完成市区排水系统建设规划,实现主管网、分支管网、雨污分流系统的有效结合,确保系统贯通,衔接顺畅,同步实施,并实现雨污分流。
2.加快主管网和分支管网建设。制定管网建设年度实施计划,2016年,市区污水主管网实现全覆盖;主管网覆盖区域和双峰寺镇、罗汉山棚户区、狮子沟村4组、上二道河子村等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完成污水分支管网建设并与主管网实现衔接。2017年,重点实施城乡接合部污水分支管网建设,完成水泉沟、狮子沟、大石庙等3个镇污水分支管网建设,并加强污水管网的维护,完成损毁管网修复。2018年,市区主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支管网覆盖率达到100%。
3.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并加强管理,2018年市区全部实现雨污分流。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运局、市国土局
(二)取缔入河排污口
2017年,取缔武烈河干流市区段16处污水入河排污口,旱河两岸29处排污节点全部完成整治。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
(三)完善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
1.完善城乡接合部垃圾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监管长效机制,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和入河现象。2016年,双桥区、高新区生活垃圾实现100%集中收集和处置。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
2.完善餐厨废弃物收集体系建设。2018年,建成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市区全部餐饮单位和高寺台、韩麻营、头沟、中关、七家、茅荆坝等6个重点乡镇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全部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和收集装置,餐厨废物实现综合处置。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
3.加强城市粪便管理。2016年,市区建成粪便集中处置中心,粪便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
4.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2017年,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农牧局
5.强化建筑垃圾监管。2016年,市区完成建筑垃圾处置场建设。各乡镇合理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存储场所。2018年,市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流域各乡镇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80%。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国土局
(四)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置体系建设。2017年,茅荆坝乡、七家镇、中关镇、高寺台镇、头沟镇、韩麻营镇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并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五)推进乡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按照合理收集半径,统一布设上游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收集转运体系;规划半径内的工矿企业生活垃圾要同步纳入收集转运体系。2018年,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全覆盖。2016年,韩麻营、高寺台、中关、七家、茅荆坝、岗子乡、两家7个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定点收集、集中处置。2017年,头沟、荒地、章吉营3个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定点收集、集中处置。2018年,三家、蹬上2个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定点收集、集中处置。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六)加快医疗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流域医疗废物收储范围逐步扩大,辐射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七)开展傍水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以分布在武烈河干流及支流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傍水村庄为重点,按照全市傍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清洁工程。到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垃圾等清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生活垃圾)、市环保局(生活污水)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八)开展旅游景区污染治理。2016年,隆化县温泉旅游区完成污水和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配套管网及垃圾转运系统覆盖旅游区全部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经营场所及主要居民居住区。2017年流域全部A级景区建成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旅游厕所全部改用生态厕所。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
(九)加强河道清理管护。制定河道管理办法,设立河道管护员,加强河道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和侵占河道行为。2016年6月,完成河道范围划定,并健全河道标识,完成河道内土堆、料堆、垃圾、尾矿清理;完成河道内全部采砂、洗砂场(点)取缔。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十)流域中上游重点河段实施生态防护。对橡胶坝以上区域分段进行生态防护设计和建设。对双峰寺水库坝下至橡胶坝段,以景观为主突出生态防护,重点实施生态护岸、沿岸景观廊道、河道清淤平整、水生植物补植等工程;对支流交汇处至双峰寺水库淹没区河段,以生态防护为主结合景观设计,重点实施河道生态湿地、生态护岸、景观小品打造等工程,并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对有条件的河口规划建设滨河公园;对上游兴隆河、鹦鹉河、玉带河、茅沟河,以恢复河流自然形态为主,因地制宜实施河道修整、塘坝建设、生态护岸、河道湿地等工程。2016年,分别完成3段河道的生态防护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2018年,实现河流自然美、生态美、景观美、人居美。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十一)市区橡胶坝区域实施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对武烈河橡胶坝区域水质净化、生态修复、景观布局进行整体设计、系统建设,通过采取改设生态坝、河底清淤、基底修复、生物修复、曝气、景观设置等措施,提升水质净化能力。加强橡胶坝水体管理和调度,通过调整水位、控制流量、加大水体更换频率、加强人工清理等措施,提升水体流动性,降低水体富营养化发生几率。2018年,实现橡胶坝区水体改善。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规划局
(十二)市区旱河实施综合整治。以双桥区狮子沟、二仙居、石洞子沟、牛圈子沟、大石庙旱河为重点,强化城区截污导流,实施漂浮物打捞、两岸垃圾清理、生态护坡等综合整治措施,改善旱河环境。2016年完成整治工作。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城管局
(十三)统筹规划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保障饮水安全为核心,制定市区近、中、远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整规划并实施,逐步取缔武烈河橡胶坝内水源地。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十四)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推动乡镇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集中供水,2017年,流域全部乡镇实现集中供水。2018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分。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十五)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因地制宜,以村为单位建设集中饮用水源井,推广自来水。设立农村饮用水源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水源管护,确保水源不受污水、垃圾和养殖、种植污染。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
(十六)开展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清理保护区内垃圾、杂物,取缔砂厂、砖厂、养殖厂、废品收购等违规项目;取缔一级保护区水上娱乐设施;整治保护区内城中村,完善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等配套设施,实施厕所防渗漏改造,取缔排污口(渗坑),拆除临建、违建,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外迁。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十七)强化供水设施和用水安全监管。针对水源水质状况,采用不同的净水工艺,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2016年,市区供水厂完成深度处理改造,乡镇集中供水设施实现初步处理。加强自建供水设施和供水水质监管,2016年,取缔供水水质不合格的自建供水设施。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监管,2017年,使用年限超过50年、漏损或对供水水质有影响的供水管网完成更新改造。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十八)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在加强常规水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市级、县级城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饮用水水质指标全分析监测,70%以上乡镇开展集中供水水质常规指标、氨氮指标及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检测。对全分析指标检测出的特征污染物,开展补充检测。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十九)强化水源地风险管理。对位于一级保护区内的道路、桥梁,落实禁限行、雨水导流等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水源安全。自2016年起,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实行一源一案。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二十)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建成区和武烈河主要河道两侧400范围内划为禁养区,禁止从事畜禽养殖;主要河道两侧400—1000米范围内划定为限养区,严格控制养殖种类和规模。2016年,禁养区内养殖小区、养殖场完成搬迁或取缔,限养区内养殖企业或养殖小区完成污染综合整治。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二十一)开展散养户废弃物集中整治。按照合理集中原则,建设畜禽粪便集中堆存、清运、处置系统,2018年,分散养殖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二十二)强化种植业污染综合防治。制定流域生态种植计划,引导和推动全流域实施生态农业种植,积极推广有机肥、微肥及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严格控制农药使用。加快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节水保墒等技术,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综合节水示范区。2018年,将流域建成全市生态种植示范区。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二十三)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退出及准入机制。按照《承德市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承气领办〔2016〕19号)要求,开展露天矿山深度整治工作。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矿山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后,经验收达标方可恢复生产;对既不主动申请退出,又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退出。在现有企业数量基础上,不再批准新建矿山采选企业。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二十四)深入实施矿山复绿工程。绿化范围包括停采的采矿场、矿山企业选矿厂周边、厂部、道路两侧、竖井(塔)架、废渣堆、尾矿库等,2018年全部实现复绿。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二十五)开展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对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的矿产地,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治理开展生态恢复,2018年治理率80%。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二十六)开展尾矿库排查和治理。对流域尾矿库开展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国土局
(二十七)完善矿山治污和风险防范设施。规范选矿企业沉淀池、回水池、事故池等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治污和风险防范管理水平,实现废水稳定回用。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安监局
(二十八)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强重点企业和废物堆放场地、贮存场所监管,防止跑冒滴漏。2016年,完成流域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完成渗坑取缔;2017年,加油站地下油罐采用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二十九)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16年,建立流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加强县区和乡镇环保队伍建设,2017年流域中上游重点乡镇配备环境监管力量。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三十)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在流域现有4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基础上,增设武烈河橡胶坝内常规监测断面,及时监测橡胶坝内水质情况;全面开展河长制生态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响应机制和通报机制,按月通报流域水质情况,出现水质恶化或异常时,第一时间查找污染源,消除隐患。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武烈河流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从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国土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市环保局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流域整治工作督导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委、政府是武烈河流域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制定流域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水务部门要统筹实施河流综合整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实施;各牵头部门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及督导,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确保统一施治;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各排污单位是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规章及标准,落实治污责任,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要自觉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建立水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登记制度,记录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和水污染物排放等情况,保存相关监测数据,诚信守法。
(三)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市直职能部门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实施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武烈河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区及有关部门,按照《承德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常丽虹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晋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名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李 维市政府副市长
刘新宇市政府副市长
丁伟市政府副市长
吴清海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信祥市政府秘书长
刘树华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宝龙市农委主任
王毅市发改委主任
李威市科技局局长
王宇市财政局局长
崔兴平市国土局局长
陈恩惠市环保局局长
刘宏伟市住建局局长
高中卫市规划局局长
蔡青市城管局局长
姜昆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伟纲市统计局局长
王成军市旅游局局长
张富民市交运局局长
宋清礼市工信局局长
李新华市水务局局长
张学东市农牧局局长
王江市林业局局长
高俊虎市商务局局长
朱守仓市卫计委主任
房宝占市国资委主任
王冰松市质监局局长
曹金岗市安监局局长
李中秋市法制办主任
白志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玉甫双桥区政府区长
傅海旺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志琦承德县政府县长
李东隆化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陈恩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新华同志兼任。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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