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6/2016-1401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征收土地和安置补偿方案的通告
2015年10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承德市201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批复》(冀政转征函 [2015]526号)批准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承德市201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该批次用地涉及我区一个乡镇两个村,共五宗。申请用地总面积6.5539公顷,其中农用地5.0188公顷(其中耕地1.2060公顷、园地3.3161公顷、林地0.1979公顷、其他农用地0.2988公顷)、建设用地1.3879公顷、未利用地0.1472公顷。
三、征收土地位置
1号地位于单三线公路西侧大西沟里的部分土地(具体四至为:东至单三线公路、西至荒山、南至荒山、北至荒山)。
2号地位于鑫顺家园小区北侧、公路南侧、已征国有土地东侧的部分土地。
3号地位于承围公路西侧、北侧与黄地沟村相邻的部分土地。
4号地位于承围支线西侧、单塔子村民服务中心南侧的部分土地。
5号地位于承围公路东侧的部分土地(具体四至为:东至荒山、西至公路、南至荒山、北至荒山)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价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征收农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标准的10%落实社保费用100.8779万元。
五、征地区片价、土地补偿费总额
土地补偿费计算表 | |||||||
征 地 所在县 (市、区) | 涉及 乡镇 | 涉及 被征 地村 | 征地 面积 (公顷) | 征地 区片 编号 | 征 地 区片价 (万元/公顷) | 土 地 补偿费 (万元) | 备注 |
承德市 双滦区 | 双塔山镇 | 大三岔口村 | 3.8726 | Ⅱ | 201 | 778.3926 | |
双塔山镇 | 单塔子村 | 2.6813 | Ⅱ | 201 | 538.9413 | ||
合计 | 6.5539 | 1317.3339 |
六、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采用市场评估价确定。
七、办理补偿的地点及期限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以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调查摸底登记为依据,办理地上附着物补偿。
八、法律救济途径
本通告公示期10天,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通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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