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6-1405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6〕1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2-26   15时38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 26

承德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彻底解决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推进供给侧改革,消除僵尸企业,优化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实现市属破产国有企业按法定程序退出市场,确保破产改制企业得到妥善处理,确保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不断提高我市国有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国有资产质量,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改革中涉及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同步解决好敏感性债务、资产处置、法律纠纷等相关问题。

——坚持依法操作原则。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依法开展破产清算工作,依法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在确保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的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不引发其它相关问题。

——坚持统一政策原则。各系统、各企业职工安置标准统一按照承字〔200328号、承市政办〔200390号和承字〔2004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标准,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坚持分类处置原则。针对不同企业的资产状况和遗留问题等实际情况,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处理方案进行妥善处置。

——坚持分期解决原则。坚持轻重缓急、成熟优先原则,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分期解决,先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依次处理其他问题。从2016年起,争取利用2-3年时间把全部问题处理解决完毕,彻底实现破产终结。

——坚持创新机制原则。创新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方式,开辟政府筹措资金新渠道,破解资金难题。创新解决好国有资产身份转换和效益最大化问题,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改革攻坚的范围

此次改革攻坚共涉及企业32家,范围主要包括22家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尚未终结的企业(其中:商务系统10家、国资系统4家、建安系统8家)和10家已基本完成破产改制尚有遗留问题的企业(详见附件1)。

三、改革攻坚的主要任务

(一)妥善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此次改革攻坚共需安置职工10048人,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12月底,共欠职工个人债务3.05亿元,其中:工资4586.94万元,生活费11993.8万元,集资款712.59万元,医药费1952.53万元,个人垫缴保险1078.22万元,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4569.65万元,其他拖欠5634.3万元。

(二)彻底解决遗留问题。一是解决好22家企业欠缴各项社会保险以及彻底实现破产终结所需的其他费用共计3.77亿元,其中:欠缴养老保险15283.71万元,失业保险2254.48万元,工伤保险798.02万元,医疗保险2050.09万元,完成破产终结所需其他费用17106.76万元。二是解决好10家企业的遗留问题,共需资金7855万元,其中:欠缴各项社会保险3286万元,落实工伤职工工伤待遇资金1720万元,欠职工经济补偿金及生活费等329万元,欠敏感性债务400万元,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资金2120万元。以上合计资金4.56亿元。

(三)妥善解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问题。22家企业共有土地446.32亩,地上物建筑面积10.93万平方米。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由国控集团依法收购,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妥善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对国企改革攻坚工作的领导作用。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国企改革最高决策机构,对国企破产改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二是本着归口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成立商务、建安、国资改革攻坚专项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部门作为本系统企业改革攻坚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所属企业的改革攻坚的具体工作(详见附件2)。三是强化综合协调。成立综合协调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资、财政、人社、商务、住建、国土、规划、国控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对各企业在改革攻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协调解决;随时了解改革攻坚各项工作进度,及时调度并负责向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进行反馈;督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详见附件3)。

(二)明确职责分工。一是各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尽快拿出所属企业的改革推进方案和进度安排,经各系统改革攻坚专项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执行。二是由市国资委、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对相关企业职工安置各项费用进行联合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国企改革攻坚综合协调小组审批。三是各系统改革攻坚专项小组针对所属企业资产出让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加以落实。难以协调的报国企改革攻坚综合协调小组及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为国控集团收购创造条件。

(三)创新融资机制。企业资产出让基础工作成熟后,由国控集团负责收购。国控集团成立一个资产处置子公司,专门负责破产企业资产收购工作。在支付收购资金和处置收购资产时,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资产状况不能满足企业职工安置需要的,至少要支付能用于解决职工个人债务的资金,以解除职工劳动关系,锁定改革费用。二是资产状况能够满足职工安置的,要据实支付收购资金。三是对于企业资产已收购但完成终结还存在资金缺口以及解决其它企业遗留问题所需资金,由国控集团和财政负责筹资融资,三年内进行分期、分批、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四是国控集团要对所收购的资产进行分类处置,等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运作出让,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大化。五是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大力要配合国控集团做好资产收购工作,确保国企改革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调度督导。各改革攻坚专项小组对所负责的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在每月1日、15日分别向综合协调组和分管副市长进行专题汇报。综合协调组根据各系统改革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积极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各种问题。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

商务系统企业改革攻坚专项小组

长:刘新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 雷(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俊虎(市商务局局长)

员:张庆来(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月武(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建勋(市商务局副局长)

艾雪峰(市商务局副局长)

褚瑞成(市商务局副局长)

健(市商务局副局长)

桑爱民(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逢山(市商务局副局长)

商秀芝(市商务局国资办主任)

涂远陆(市商务局信访科科长)

建安系统企业改革攻坚专项小组

长:丁 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牛立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福东(市建安总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

员:秦宝贵(市建安总公司破产企业总管理人)

刘炳瑞(市建安总公司副总经理)

岳建华(市建安总公司副总经理)

李占山(市建安总公司工会副主席、财务科长)

宋广学(市建安总公司办公室主任)

国资系统企业改革攻坚专项小组

长:李 维(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房宝占(市国资委主任)

员:魏占军(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丽君(市国资委助理调研员)

杨春城(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克民(市国资委改革一科科长)

苏建民(市国资委改革二科科长)

刘振祥(市国资委信访办主任)

附件3

国企改革攻坚综合协调小组

长:李晋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遇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房宝占(市国资委主任)

员:王 宇(市财政局局长)

关继高(市人社局局长)

高俊虎(市商务局局长)

刘宏伟(市住建局局长)

崔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中卫(市规划局局长)

赵宇峰(市金融办主任)

关利军(市信访局局长)

宁(市国控集团董事长)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6日印发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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