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6-1405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6〕1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任务
实施方案
天然林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国家将承德市纳入新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下达我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任务1198.4万亩。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任务,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实现天然林资源精细化管理、资产化管护为目标,依托现有的森林管护体系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夯实基础,逐步建立起基础资源数据准确、责任清晰、制度完备、管护到位、快捷高效的现代化天然林保护体系,全面提升承德天然林生态功能,实现资源增长、质量提高、生态良好、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目标管理。将天然林保护任务、目标、资金、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坚持质量标准,试点先行。按照程序、质量标准将天然林保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落实到林权所有者,做到面积准确,权属、四至清楚,图表卡一致。国有林单位率先进行,集体(个人)试点后展开。
坚持保护优先,协调发展。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根据天然林保护范围内森林植被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经营措施,加快后备森林资源培育。
坚持政策引导,完善机制。落实国家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建立管护网络,健全管护制度,创新管护措施,构建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充分利用森林自然景观和林下资源,开展森林休闲旅游、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林下种植、养殖,着力增加就业,提高收入,改善民生。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把全市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加快推进天然林资源自然修复进程;加强森林培育经营,增加森林面积,改善林分结构,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提高森林质量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为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保障水源供给与用水安全,构筑首都绿色生态屏障,提高生态安全水平,打造京津冀森林休闲观光旅游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落实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任务1198.4万亩。其中:
集体天然林1116.2万亩,国有天然林 82.2万亩。
调减木材产量。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年停止采伐木材量6.47万立方米。
强化森林管护。管护面积2429万亩(天然林1198.4万亩、公益林1230.6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387.3万亩,集体林面积2041.7万亩,落实管护责任制。
四、工作步骤与内容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5.11-2015.12)
1.成立组织机构。将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合并,成立承德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各县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组织考察培训。组织市、县部分人员赴山西、陕西、河南等天保区进行考察,并参加全国新天保工程培训。
3.开展调查研究。市林业局组织到各县区调研,解读国家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交流探讨落实天然林停伐保护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途径、措施。
4.起草相关文件。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天保工程省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承德实际,起草《承德市关于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通告》、《承德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程区划界定办法》、《承德市天然林管护费补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承德市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办法》等相关文件,试行,待省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行修订执行。
5.召开落实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任务动员会暨培训会议,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
(二)试点阶段(2016.1-2016.3)
1.国有林业单位率先启动。一是按照下达的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任务,国有林场主管单位与国有林场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任务、目标、资金、责任。二是国有林场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TY/T1955-2011)和《承德市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程区划界定办法(试行)》,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区划定界,将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任务落实到小班地块。采用80坐标系、ArcGis系统制图,做到落界准确规范、成果齐全;区划定界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国有林场主管单位制定天然林保护资金使用细则或办法,合理使用停伐补助。四是划分管护责任区,设立管护标志,落实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五是严格考核,对管护人员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切实将天然林保护起来。
2.集体(个人)试点先行。每个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区选择1个乡镇开展落实天然林停伐任务试点。
各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乡镇、村天然林资源情况,分解天然林停伐任务到乡镇、到村,并报县区政府同意,由县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政府与村或个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协助乡镇、村,按照区划界定办法进行界定,界定结果在村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与村签订天然林停伐协议,村与组、与个人分别签订天然林停伐协议,按规定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有争议的,尽快协调解决争议,暂时不能解决争议的,其停伐管护补助纳入天然林公共管护费,争议解决后下一年度发放到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不愿纳入的,要认真做好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对拒不纳入的,各级林业部门不得审批其采伐。
集体(个人)签订天然林停伐协议后,按照《承德市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承德市护林员管理办法》,划分管护责任区,聘用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试点过程中,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不断总结完善,推动工作开展。试点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为全面落实天然林停伐任务奠定基础。
(三)全面落实阶段(2016.4-2016.10)
各县区根据全市集体(个人)落实天然林停伐任务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做法,以乡镇为单位全面展开集体天然林停伐任务落实工作,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落实到林权所有者,签订天然林停伐协议。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合同。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11-2016.12)
天然林停伐任务落实后,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全面
自查,各国有林场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自查,要求做到面积准确、图表数据详实、档案齐全规范,上报自查报告(文本、电子版)。自查报告包括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停伐协议、管护合同签订情况;区划界定小班一览表、停伐协议统计表、管护责任区表、管护协议统计表;采用80坐标系、ArcGis系统制作的区划天然林、公益林的森林资源图,管护责任区图(有管护站点、标志位置,管护责任人)。按规定做好档案存档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市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抽查相结合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费。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7-2020)
建立健全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制度办法,落实管护措施和奖惩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以自然经营理念为基础,以沟谷流域为单元,实施近自然经营,加快恢复森林植被。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依托,加强森林培育经营,增加森林面积,改善林分结构,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提高森林质量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以现代科技和网络为基础,加快构建现代森林监控服务平台,提升森林管护科技水平。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试点经验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天然林停伐任务落实的责任主体,对
天保工程负总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天保工程实施的管理单
位。各县(区)成立以行政领导为组长,林业、财政、发改、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加强天保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建设,协调、督导天然林停伐任务落实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监管,严格考核,建立市县(区)政府领导、部门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天保任务的落实和天保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重大意义、停伐政策、管护制度、建设目标和任务,把宣传工作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扩大认知面、增强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工程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管护网络,落实管护责任
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处、场、区)森林管护网络,做到管护区域、管护标志、管护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管护办法、奖惩制度的落实。一是科学划定森林管护责任区。依照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和管护现状,统筹天然林、公益林和其他林地管护,国有林以林场作业区为单位、集体林以村为单位,在林班界的基础上,综合山系、沟道、流域和林权等因素,将规划的森林管护任务划分为若干森林管护责任区。二是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按划定管护责任区,落实一名森林管护人员,设立护林标牌,标明管护地点、四至范围、面积,管护责任人、电话,监管单位、监管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国有林管护优先安排本单位职工,实行定岗、定员、定面积、定责任、定奖惩、定制度的六定责任制。集体林管护优先安排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明确责、权、利,签订承包管护合同。三是加强护林员的管理考核。严格护林员的选聘、培训、考核,提高管护能力,增强管护责任,提高管护水平。县级实施单位要按照规范格式,对管护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卡、造册,并编制管护人员顺序号。管护人员信息首次登记要于4月底完成,
(四)强化资源管理,保障森林安全
一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杜绝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林地林权管理,严格禁止林地逆转和非法流失,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要求,坚决禁止毁林开垦、毁林开矿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强化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群防群治。三是强化管护成效考核。建立工程实施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和完善考评办法,开展年度考评。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森林、林木、林地消长变化的监测评价和动态管理,推进森林管护与资源培育、林下资源开发健康协调发展。四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审计稽查,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五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依法依章办事,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六是不断提升森林管护科技水平。各县区(林管处场)要不断加强完善森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滦平、丰宁、隆化林场管理处,御道口林场和辽河源、都山、六里坪保护区要率先配备护林保手机,建设GPS森林管护巡检系统;各国有林场以作业区为基础,科学设置管护站点,配备交通、通讯工具。逐步实现森林管护装备统一化、巡护机械化、监管科技化、设施标准化、职能综合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目标的综合管护队伍。
(五)依托森林资源,助推脱贫致富
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同时,充分利用森林环境和景观,创建森林庄园,开展森林旅游,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产业,搞好林产品采集,吸附农村劳动力,增加群众收入,助推脱贫致富。
附件:承德市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附:
承德市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清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英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桂林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王 毅 市发改委主任
王 宇 市财政局局长
王志宏 市扶贫办主任
崔兴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恩惠 市环保局局长
关继高 市人社局局长
马钢利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李桂林兼任。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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