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6-1274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6〕26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承德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领导小组及成立日常办事机构的通知
2016-12-07   10时46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承德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成立日常办事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树华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房宝占 市国资委主任

张建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员: 韩跃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编办副主任

刘爱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裘长安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自强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国星 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赵雪岗 市工信局副调研员

胡维俭 市金融办副主任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樊文广 市教育局副局长

祁玉莲 市卫计委副主任

白晓东 市国土局副局长

韩长华 市交运局副局长

孙柱彪 市城管局副局长

常英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树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淑国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东达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张瑞林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宝国网承德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侯国天 围场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迟运鹏 隆化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曾庆鹏 滦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宽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立良 兴隆县政府常委副县长

王文龙 双桥区政府副区长

程彦龙 双滦区政府副区长

营子区政府副区长

孙海丰 丰宁县政府副县长

承德县政府副县长

平泉县政府副县长

承德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房宝占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7个专业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房宝占 市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张建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国资委副主任

员:裘长安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爱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国星 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张瑞林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王淑国 市水务局副局长

常英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树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宝国网承德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国锋 市财政局资产科科长

金德群 市国资委考核分配科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市专项领导小组议定的重要事项及日常工作;

2.负责全市剥离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综合协调;

3.定期向市专项领导小组反馈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

4.完成市专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供水分离移交组

长:王淑国 市水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宫秀学 市供水集团总经理

员:韦立坤 市水务局供排水科副科长

郝悦蕾 市供水集团副总经理

分离移交供水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分离移交供水职能企业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

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水分离移交接收的全面工作。

1.负责与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水分离移交接收方的沟通协调

2.负责对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水分离移交情况的全面摸底调查核实汇总工作;

3.负责制定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水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技术改造标准;

4.负责制定供水分离移交接收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5.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供水分离移交接收方案、协议(框架协议)的制定和审定工作;

6.负责组织监督驻承央、省及县(区)属国有企业与接收方供水分离交接的实施工作;

7.督促接收方做好接收后的供水设施、设备、改造、维修及运营管理工作检查交接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供电分离移交组

长:刘爱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杨宝 国网承德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员:沈 市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科长

崔井明 国网承德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分离移交供电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分离移交供电职能企业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电分离移交接收的全面工作。

1.负责与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电分离移交接收方的沟通协调;

2.负责对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电分离移交情况的全面摸底调查核实汇总工作;

3.负责制定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电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技术改造标准;

4.制定供电分离移交接收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5.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供电分离移交接收方案、协议(框架协议)的制定和审定工作;

6.负责组织监督驻承央、省及县(区)属国有企业与接收方供电分离交接的实施工作;

7.督促接收方做好接收后的供电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及运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交接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供热分离移交组

长:常英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辛奇云 市供热集团董事长任

员:李泽亮 市住建局人事科科员

庞印成 市供热集团生产部主任

分离移交供热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分离移交供热职能企业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热分离移交接收的全面工作。

1.负责与对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热分离移交接收方的沟通协调;

2.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热分离移交情况有全面摸底调查核实汇总工作;

3.负责制定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供热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技术改造标准;

4.负责制定供热分离移交接收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5.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供热分离移交接收方案、协议(框架协议)的制定和审定工作;

6.负责组织监督驻承央、省及县(区)属国有企业与接收方供热分离交接的实施工作;

7.督促接收方做好接收后的供热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及运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交接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物业分离移交组

长:张树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玉春 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

员:韩迎春 市住建局物业科副科长

分离移交物业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分离移交物业职能企业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接收的全面工作。

1.负责与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接收方的沟通协调;

2.负责对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情况的全面调查摸底核实汇总工作;

3.负责制定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技术改造标准;

4.制定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接收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5.负责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接收方案、协议(框架协议)的制定和审定工作;

6.负责组织监督驻承央、省及县(区)属国有企业与接收方的物业管理交接实施工作;

7.督促接收方做好接收后的物业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及运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交接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资金管理组

长:张建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裘长安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员:李国锋 市财政局资产科科长

李兴华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企业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牵头组织驻承央、省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技术改造标准的制定工作;

2.负责协调上级财政部门申请驻承央、省属企业 三供一业补助资金落实工作

3.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的筹措;

4.负责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5.负责督导检查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信访维稳组

长:李国星 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张瑞林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员:沈大春 市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科主任科员

翟志刚 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

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企业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督促县(区)和驻承央、省及县(区)属国有企业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

2.负责制定信访维稳工作预案;

3.负责协调督导各类上访的接待、劝导,依法处置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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