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6-12945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6〕29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承德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
应用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76号)精神,促进和规范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居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库为核心,建设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医疗、医药、医保平台以及保险机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统筹规划,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儿科、中医等市级临床医学数据中心。不断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有关政策法规、安全防护、应用标准体系,实现健康医疗数据与人口、法人、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基本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引导和促进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快捷方便的健康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开放共享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平台
1.加快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卫生专网和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以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人口信息数居库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的人口健康服务信息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为实现政府决策、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做好支撑。
2.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建立全市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制定分类、分级、分域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应用政策规范。建立卫生计生、中医药与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人社、环保、农业、商务、安全监管、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统计、旅游、气象、保险监管、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
(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化应用
1.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大数据应用。综合运用医疗健康大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状况等重要数据的精准统计和预测评价,为推进健康医疗行业治理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支撑。健全医院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建立对医疗、药品、耗材等收入构成及变化趋势的监测机制,协同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使用等业务信息,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2.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建立单病种诊疗知识库,提供病案查询服务,通过病人的电子病历、用药与病人就诊行为分析,进行最佳治疗途径分析与治疗方案选择。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建设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儿科等市级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建设中医临床数据示范中心。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优势,建立医学研究协作研发机制,加强临床和科研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医学科研和应用效能,推动智慧医疗发展。
3.推进公共卫生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整合公共信息资源,构建包括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以及法人单位、自然资源、空间地理信息和环境卫生、饮用水、健康危害因素、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核生化等多方监测数据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加强健康与疾病相关因素分析预测,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建立血液管理和安全预警系统,保障血液安全。
4.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大数据应用。利用动态管理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完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和部门共享机制,为人口监测预警提供依据。创新管理模式,推动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推进多证合一全覆盖。
5.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本着增值优先、公益惠民、创新驱动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发展健康医疗业务,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
(三)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1.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利用移动互联技术跨界整合医院、医生、医药、资金、技术等资源,让健康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2.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依托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诊断服务,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机制。
3.创新健康医疗教育培训模式。健全市远程医疗卫生教育系统,加强与京津一流的医疗机构和高等医学院校合作。
(四)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
1.加强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制度,强化居民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管理,明确信息使用权限,切实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2.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全市统一标识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信医学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
3.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安全防护、系统互联共享、公民隐私保护等软件评价和安全审查制度。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患者隐私、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的保护。
三、建设内容
(一)基础建设期(2017年)
1.建设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按照两地三中心建设模式,依托市卫计委与承德移动分公司合作项目(《承德市人口健康平台(一期)项目》),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投入,进行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支撑全市人口信息、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本数据库和各种健康医疗主题数据库的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工作,同时保障相关业务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工作。各县区建设健康医疗数据交换中心,强化基层健康大数据的采集、应用和网络安全管理。同时,拓展现有卫生专网,形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5级的医疗健康大数据专用网络。(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配合)
2.搭建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提供相关医疗健康大数据采集标准和接口技术规范,逐步整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健康数据,畅通互联渠道,形成跨机构、跨地域、跨部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互通共享系统,建立全市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机制 。(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残联配合)
3.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统一部署医院信
息前置交换系统,实现区域医院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强化行业监管,优化医院健康医疗服务水平。(市卫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4.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基层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工作乡村一体化管理。(市卫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5.发放居民健康卡。建设居民健康管理卡平台,完善应用系统建设,统一身份识别、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金融支付功能,取消就诊卡、院内卡等,全市居民就医和健康管理一卡通,发卡100张。(市卫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6.建立完善医疗健康数据管理规范。修订市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制定分类、分级、分域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应用政策规范,出台《承德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居民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管理,稳步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检验检疫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残联配合)
7.建立医疗、医药、医保平台以及商业健康保险机构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保监会配合)
(二)应用发展期(2018年)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应用平台。促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
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疫情报告、慢病监测、无偿献血等业务系统协同联动,建立档案建立、档案管理、档案查询等工作机制。(市卫计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立区域远程诊疗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等医疗大数据应用中心,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市卫计委负责)
3.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市卫计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4.大力推行市民卡发行。完成全市居民健康卡发放,打通居民健康卡、社保卡信息互通共享通道,逐步实现居民医疗、医保、医药三医信息共享,逐步推行市民卡。(市卫计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配合)
5.建立以家庭医生签约为基础的居民健康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微信、市民卡终端等形式,提供预约挂号、家庭医生、市民卡健康服务、移动支付、个人健康档案等便民惠民的健康服务。(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6.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发展健康医疗产业。开展互联网医院、健康驿站、健康管理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应用融合期(2019-2020年)
1.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与其他政府信息平台对接融合。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市卫计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挖掘京津冀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临床医疗、疾病防控、医学科研、健康管理、卫生计生行业监管、卫生资源管理、人口数据分析等方面应用。(市卫计委负责)
3.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不断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旅游、健身休闲、食品、家政、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更多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组织,加强协调,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建立市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专家委员会,组织研究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和标准。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基础工程、应用开发和运营服务。鼓励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社会众包等方式,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政府应用与社会应用相融合。充分发挥投资基金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热情,鼓励创新多元投资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制度,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对执行不到位、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探索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科学衡量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水平。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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