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6-1392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考核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5〕36号)精神,市安委会制定了《承德市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承德市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冀办字[2015]38号)和《承德市安全生产考核方案》(承办字[2015]3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党委,承德高新区党工委。
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市直有关部门: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考核内容
按《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市政府与各被考核单位签订的《承德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控制和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由考核组自定)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区抽查2个乡镇、2个县(区)直部门、3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个市直部门抽查1个直属企事业单位(没有直属单位的从简)。
五、考核评分
对县区考核: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评分标准,从党委(分值100分)、政府(分值200分)、部门(分值150分)、企业(分值150分)四个层面进行考核打分,采取累计扣分方式计分,即在对县区党委和抽查的乡镇党委层面打分时,所有扣分均在党委层面总体考核分值中累计扣除,所得分值即为党委层面得分;政府、部门和企业层面计分方式同上。四个层面得分之和为最终考核得分,并填写附件4。
对市直部门考核: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评分标准,从部门(分值500分)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分值200分)两个层面进行考核打分,两个层面得分之和为最终考核得分,并填写附件4。
六、考核分组
第一组:负责宽城县、市供销社、市住建局
组 长:武国庆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建华 市安监局科长 13831439395
刘文辉 市气象局副科长13293218881
路 凯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15128596837
第二组:负责双滦区、市林业局、市文物局
组 长:张瑞芹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于明珠 市安监局科长 13932400213
焦俊芳 市工信局科长 13932459880
秦 飞 市安监局科员 15028948546
第三组:负责丰宁县、市国土局、市教育局
组 长:吕树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卢海春 市安监局大队长 13831473288
胡国永 市农牧局科长13613248956
牟庆文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13730148520
第四组:负责滦平县、市粮食局、市农牧局
组 长:郭 涛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邢记书 市安监局科长 18732406858
赵 剑 市文物局副科长 13832420302
魏鹏宇 市安监局干部 13903145715
第五组:负责营子区、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
组 长:王大伟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张福志 市安监局科长 13932456706
刘彦会 市安监局科长 15031310166
何晓冬 市环保局副科长18631433680
第六组:负责兴隆县、市公安局、市气象局
组 长:葛 延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吴建新 市安监局科长 13313289918
刘国斌 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13903248016
郎 勇 市安监局干部 13603348962
第七组:负责承德县、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 长:孙大光 市安监局监察专员
成 员:廉 海 市安监局科长 13613249867
王 刚 市人社局副主任 13303144879
孟庆会 市安监局科长 13731435678
第八组:负责平泉县、市质监局、市工信局
组 长:曲志清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刘国林 市安监局科长 13803146699
周 龙 市交通局副科长 13483879036
李志伟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13932446122
第九组:负责隆化县、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组 长:李西昆 市安监局监察专员
成 员:周维东 市安监局科长 13031418752
王海军 市安监局副科长 15076996559
许廷民 市住建局副科长 13931428636
第十组:负责围场县、市交运局、市发改委
组 长:祁雪松 市总工会调研员
成 员:程 阳 市安监局大队长 13722414444
刘铁铮 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长 18903146696
穆森虎 市安监局副大队长 13633241688
第十一组:负责双桥区、高新区
组 长:张进宇 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海洋 市安监局科长 18803140186
慈文蕊 市质监局副科长 13603149625
马 琳 市安监局主任科员 13803144298
七、有关要求
(一)各被考核单位要积极配合考核组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档案资料,保证汇报全面客观、数据真实准确、档案完善规范,即要充分体现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特色和亮点,也要真实客观说明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未完成工作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要认真对待考核组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达到以考核促问题整改和工作提升的目的。
(二)各考核组在考核的同时,要对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承市安字[2015]11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承市安办传[2015]60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被考核单位要简化接待,不搞迎来送往;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食宿自理,所需车辆由考核组组长单位负责解决;要简化考核、督导形式,减少听取汇报时间(原则上不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以多查现场和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要坚持秉公办事的原则,查阅资料必须细致、核实数据必须认真、检查现场必须严格,确保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真实情况。
(四)各考核组要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作出总体评价,考核结束后与被考核单位交换意见,并形成详实的考核和督导情况报告,于
联系电话:2055882 2055787(传真)
电子邮箱:cdajzhk@163.com
附件:1.2015年度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2.2015年度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3.2015年度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4.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
附件1. 2015年度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类 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党委 层面 100分 |
《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 |
1. 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分别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抽查中每发现1地未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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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委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县区和抽查的乡镇(街道)每有一地未落实,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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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每有一个层(方)面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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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每少落实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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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落实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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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大对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在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每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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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未组织落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
8. 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及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安委会提交履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县区和抽查的乡镇(街道)每有一人未落实,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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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年度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政府 层面 200分 |
《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 140分 |
1. 县乡两级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均含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发现一地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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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 与下一级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对下一级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未落实的,每有一地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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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县(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安委会全会,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每少召开一次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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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落实1次,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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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每有1个层面或1位班子成员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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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安委会提交本年度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本级安委会提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每有1个层面或1人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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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各级安委会要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下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未按照《暂行规定》和《管理办法》落实的,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将有关情况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每有1个方面工作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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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60分 |
8. 县乡两级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每发现一地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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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发现一地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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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每发现一地未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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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部门 层面 150分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职责履行情况 60分 |
1. 部门内部建立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部门内部各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职责。未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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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从交通、国土、住建、工信、商务、教育、卫生部门中,自行确定抽查对象进行检查。 |
2. 部门层面至少每季度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每少落实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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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部门主要领导和其他副职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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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未组织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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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本级安委会提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未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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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组织开展落实情况 90分 |
6. 制定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或计划。未制定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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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每半年至少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或执法活动。每少组织开展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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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制定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未制定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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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制定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查或执法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未制定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扣2分;实施不到位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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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组织人员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或检查。未落实的,扣2分;组织的督导执法检查队伍数量明显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或不利于达到工作效果的,扣2分;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关闭取缔、行政处罚数量明显偏少,反映出工作效果不实不好、不到位的,扣2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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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限期整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进行复查。未组织开展复查工作的,扣3分;复查不到位的,扣2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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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中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并跟踪督办。未进行备案的,扣2分;未实现一案一档的,扣2分;未跟踪督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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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企业 层面 150分 |
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0分 |
1.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单位内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每有1个层面或方面扣2分;未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每有1个岗位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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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涉爆粉尘、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企业中,自行确定抽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的,扣2分;未建立相应机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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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每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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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要求情况 60分 |
4.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或不健全的,扣2分;虽制定但照抄照搬不符合单位实际的,扣2分;没有进行认真落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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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未制定的,扣2分;未组织实施的,扣2分;未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的,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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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2分;未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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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未组织进行演练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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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每发现一人未落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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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60分 |
9.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每发现一个企业(生产系统)应达标未达标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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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未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5分;排查治理记录和台账不健全的,扣5分;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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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照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组织开展的,扣5分;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实施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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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5年度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部门 层面 500分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职责履行情况 120分 |
1. 部门内部建立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部门内部各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职责。未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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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 部门层面至少每季度对主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每少落实1次,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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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部门主要领导和其他副职领导每半年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1人1次,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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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未组织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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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省安委会提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未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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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70分 |
6. 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未制定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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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未做到三个同时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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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每半年至少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或执法活动。每少组织开展1次,扣15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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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及大检查、六打六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组织开展落实情况 160分 |
9. 按照全市开展的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六打六治、带式输送机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本系统和分管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六打六治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未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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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本系统、分管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及带式输送机等专项整治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亲自研究部署,要亲自督促检查。未落实上述有关要求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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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分管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带式输送机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未制定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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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组织人员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及带式输送机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未组织开展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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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对分管行业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并跟踪督办。未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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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按照规定要求向市安委办报送有关方案、总结及其他有关情况。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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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部门 层面 500分 |
安全生产承诺制和诚信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150分 |
15. 按照市安委会转发省安委会印发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对分管行业领域诚信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未研究部署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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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16. 制定安全生产诚信工作推进计划(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和工作内容等,并印发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业管理部门实施。未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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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行业(领域),组织制定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标准。未制定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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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对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企业负有激励和限制措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出台激励和限制措施的具体落实意见或办法。未制定出台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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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行业(领域),完成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诚信评定和分级。完成率达不到50%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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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对分管行业领域第三轮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进行总结。未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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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事业单位层面 200分 |
建立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0分 |
21. 未明确单位内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每有1个层面或方面扣5分;未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每有1个岗位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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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直属企事业单位,现场检查 |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的,扣5分;未建立相应机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23. 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每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
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直属企事业单位层面 200分 |
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要求 70分 |
24.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的,扣4分;虽制定但照抄照搬不符合单位实际的,扣3分;没有进行认真严格落实的,扣3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抽查直属企事业单位,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5.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未制定的,扣5分;未组织实施的,扣5分;未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的,扣5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26.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5分;未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
27. 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未制定预案的,扣10分;未组织进行演练的,扣10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28.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未落实的,扣10分。 |
10分 |
|
|||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60分 |
29.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扣20分。 |
20分 |
|
||
30.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未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5分;排查治理记录和台账不健全的,扣5分;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31. 按照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及带式输送机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开展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
(备注:诚信管理工作涉及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激励和限制措施涉及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省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4.
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
序号 |
抽查 单位 |
扣分项目及扣分情况 |
得分情况 |
|
1 |
党委层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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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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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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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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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组长 签 字 |
|
总得分 |
|
|
备注:
1、此表不够可加附页;
2、总分为四个层面得分之和;
3、在考核时,一经发现造假行为,该项分值记为0分。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考核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5〕36号)精神,市安委会制定了《承德市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承德市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冀办字[2015]38号)和《承德市安全生产考核方案》(承办字[2015]3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党委,承德高新区党工委。
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市直有关部门: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考核内容
按《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市政府与各被考核单位签订的《承德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控制和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由考核组自定)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区抽查2个乡镇、2个县(区)直部门、3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个市直部门抽查1个直属企事业单位(没有直属单位的从简)。
五、考核评分
对县区考核: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评分标准,从党委(分值100分)、政府(分值200分)、部门(分值150分)、企业(分值150分)四个层面进行考核打分,采取累计扣分方式计分,即在对县区党委和抽查的乡镇党委层面打分时,所有扣分均在党委层面总体考核分值中累计扣除,所得分值即为党委层面得分;政府、部门和企业层面计分方式同上。四个层面得分之和为最终考核得分,并填写附件4。
对市直部门考核: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和评分标准,从部门(分值500分)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分值200分)两个层面进行考核打分,两个层面得分之和为最终考核得分,并填写附件4。
六、考核分组
第一组:负责宽城县、市供销社、市住建局
组 长:武国庆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建华 市安监局科长 13831439395
刘文辉 市气象局副科长13293218881
路 凯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15128596837
第二组:负责双滦区、市林业局、市文物局
组 长:张瑞芹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于明珠 市安监局科长 13932400213
焦俊芳 市工信局科长 13932459880
秦 飞 市安监局科员 15028948546
第三组:负责丰宁县、市国土局、市教育局
组 长:吕树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卢海春 市安监局大队长 13831473288
胡国永 市农牧局科长13613248956
牟庆文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13730148520
第四组:负责滦平县、市粮食局、市农牧局
组 长:郭 涛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邢记书 市安监局科长 18732406858
赵 剑 市文物局副科长 13832420302
魏鹏宇 市安监局干部 13903145715
第五组:负责营子区、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
组 长:王大伟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张福志 市安监局科长 13932456706
刘彦会 市安监局科长 15031310166
何晓冬 市环保局副科长18631433680
第六组:负责兴隆县、市公安局、市气象局
组 长:葛 延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吴建新 市安监局科长 13313289918
刘国斌 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13903248016
郎 勇 市安监局干部 13603348962
第七组:负责承德县、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 长:孙大光 市安监局监察专员
成 员:廉 海 市安监局科长 13613249867
王 刚 市人社局副主任 13303144879
孟庆会 市安监局科长 13731435678
第八组:负责平泉县、市质监局、市工信局
组 长:曲志清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刘国林 市安监局科长 13803146699
周 龙 市交通局副科长 13483879036
李志伟 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13932446122
第九组:负责隆化县、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组 长:李西昆 市安监局监察专员
成 员:周维东 市安监局科长 13031418752
王海军 市安监局副科长 15076996559
许廷民 市住建局副科长 13931428636
第十组:负责围场县、市交运局、市发改委
组 长:祁雪松 市总工会调研员
成 员:程 阳 市安监局大队长 13722414444
刘铁铮 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长 18903146696
穆森虎 市安监局副大队长 13633241688
第十一组:负责双桥区、高新区
组 长:张进宇 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海洋 市安监局科长 18803140186
慈文蕊 市质监局副科长 13603149625
马 琳 市安监局主任科员 13803144298
七、有关要求
(一)各被考核单位要积极配合考核组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档案资料,保证汇报全面客观、数据真实准确、档案完善规范,即要充分体现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特色和亮点,也要真实客观说明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未完成工作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要认真对待考核组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达到以考核促问题整改和工作提升的目的。
(二)各考核组在考核的同时,要对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承市安字[2015]11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承市安办传[2015]60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被考核单位要简化接待,不搞迎来送往;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食宿自理,所需车辆由考核组组长单位负责解决;要简化考核、督导形式,减少听取汇报时间(原则上不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以多查现场和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要坚持秉公办事的原则,查阅资料必须细致、核实数据必须认真、检查现场必须严格,确保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真实情况。
(四)各考核组要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作出总体评价,考核结束后与被考核单位交换意见,并形成详实的考核和督导情况报告,于
联系电话:2055882 2055787(传真)
电子邮箱:cdajzhk@163.com
附件:1.2015年度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2.2015年度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3.2015年度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4.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
附件1. 2015年度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类 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党委 层面 100分 |
《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 |
1. 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分别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抽查中每发现1地未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委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县区和抽查的乡镇(街道)每有一地未落实,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
3. 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每有一个层(方)面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4.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每少落实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
5. 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落实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
6. 加大对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在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每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7. 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未组织落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
8. 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及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安委会提交履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县区和抽查的乡镇(街道)每有一人未落实,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附件2. 2015年度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政府 层面 200分 |
《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 140分 |
1. 县乡两级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均含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发现一地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 与下一级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对下一级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未落实的,每有一地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3. 各县(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安委会全会,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每少召开一次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4. 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落实1次,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5. 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每有1个层面或1位班子成员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6. 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安委会提交本年度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本级安委会提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每有1个层面或1人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7. 各级安委会要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下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未按照《暂行规定》和《管理办法》落实的,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将有关情况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每有1个方面工作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60分 |
8. 县乡两级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每发现一地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9. 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发现一地未落实,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
|||
10.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每发现一地未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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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部门 层面 150分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职责履行情况 60分 |
1. 部门内部建立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部门内部各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职责。未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考核组从交通、国土、住建、工信、商务、教育、卫生部门中,自行确定抽查对象进行检查。 |
2. 部门层面至少每季度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每少落实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
3. 部门主要领导和其他副职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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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未组织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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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本级安委会提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未落实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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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组织开展落实情况 90分 |
6. 制定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或计划。未制定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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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每半年至少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或执法活动。每少组织开展1次,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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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制定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未制定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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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制定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查或执法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未制定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扣2分;实施不到位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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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组织人员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或检查。未落实的,扣2分;组织的督导执法检查队伍数量明显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或不利于达到工作效果的,扣2分;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关闭取缔、行政处罚数量明显偏少,反映出工作效果不实不好、不到位的,扣2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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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限期整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进行复查。未组织开展复查工作的,扣3分;复查不到位的,扣2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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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中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并跟踪督办。未进行备案的,扣2分;未实现一案一档的,扣2分;未跟踪督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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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企业 层面 150分 |
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0分 |
1.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单位内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每有1个层面或方面扣2分;未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每有1个岗位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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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涉爆粉尘、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企业中,自行确定抽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的,扣2分;未建立相应机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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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每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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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要求情况 60分 |
4.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或不健全的,扣2分;虽制定但照抄照搬不符合单位实际的,扣2分;没有进行认真落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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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未制定的,扣2分;未组织实施的,扣2分;未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的,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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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2分;未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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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未组织进行演练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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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每发现一人未落实的,扣2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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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60分 |
9.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每发现一个企业(生产系统)应达标未达标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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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未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5分;排查治理记录和台账不健全的,扣5分;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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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照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带式输送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组织开展的,扣5分;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实施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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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5年度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部门 层面 500分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职责履行情况 120分 |
1. 部门内部建立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部门内部各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职责。未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 部门层面至少每季度对主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每少落实1次,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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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部门主要领导和其他副职领导每半年至少带队督导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少1人1次,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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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未组织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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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省安委会提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未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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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70分 |
6. 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未制定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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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未做到三个同时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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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每半年至少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或执法活动。每少组织开展1次,扣15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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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及大检查、六打六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组织开展落实情况 160分 |
9. 按照全市开展的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六打六治、带式输送机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本系统和分管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六打六治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未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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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本系统、分管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及带式输送机等专项整治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亲自研究部署,要亲自督促检查。未落实上述有关要求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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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分管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带式输送机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未制定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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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织人员对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及带式输送机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未组织开展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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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分管行业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并跟踪督办。未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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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按照规定要求向市安委办报送有关方案、总结及其他有关情况。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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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部门 层面 500分 |
安全生产承诺制和诚信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150分 |
15. 按照市安委会转发省安委会印发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对分管行业领域诚信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未研究部署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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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16. 制定安全生产诚信工作推进计划(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和工作内容等,并印发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业管理部门实施。未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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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行业(领域),组织制定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定标准。未制定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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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对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企业负有激励和限制措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出台激励和限制措施的具体落实意见或办法。未制定出台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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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行业(领域),完成标准化达标企业的诚信评定和分级。完成率达不到50%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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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对分管行业领域第三轮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进行总结。未落实的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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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事业单位层面 200分 |
建立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0分 |
21. 未明确单位内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每有1个层面或方面扣5分;未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每有1个岗位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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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直属企事业单位,现场检查 |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的,扣5分;未建立相应机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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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每有1个方面未落实,扣10分。最高可扣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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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实得分 |
考核方式 |
直属企事业单位层面 200分 |
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要求 70分 |
24.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的,扣4分;虽制定但照抄照搬不符合单位实际的,扣3分;没有进行认真严格落实的,扣3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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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直属企事业单位,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 |
25.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未制定的,扣5分;未组织实施的,扣5分;未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的,扣5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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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5分;未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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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未制定预案的,扣10分;未组织进行演练的,扣10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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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未落实的,扣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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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60分 |
29.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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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未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5分;排查治理记录和台账不健全的,扣5分;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扣5分。最高可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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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按照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及带式输送机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开展落实的,扣2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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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诚信管理工作涉及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激励和限制措施涉及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省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4.
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
序号 |
抽查 单位 |
扣分项目及扣分情况 |
得分情况 |
|
1 |
党委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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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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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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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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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长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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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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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此表不够可加附页;
2、总分为四个层面得分之和;
3、在考核时,一经发现造假行为,该项分值记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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