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2/2015-18178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5〕13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7月30日、8月10日市政府与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双峰寺水库建设及周边土地开发合作项目座谈会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我市与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在双峰寺水库周边土地开发、城建交通、城市配套管网设施、承德县大数据产业园区、兴隆县汽车拆解再制造等领域战略合作,加快项目合作进程,市政府决定与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成立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现就组成人员名单、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长:周仲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维市政府副市长
丁伟市政府副市长
吴清海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信祥市政府秘书长
刘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柳海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立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毅市发改委主任
刘宏伟市住建局局长
陈恩慧市环保局局长
张富民市交运局局长
崔兴平市国土局局长
高中卫市规划局局长
钱绍福市地震局局长
潘玉辉市供销社主任
宋成立双桥区政府区长
齐建文承德县政府县长
焦军兴隆县政府县长
战秀河市供电公司经理
市政府副市长吴清海同志牵头负责领导小组的总体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四个工作单元对接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李新华同志兼任。
二、工作推进组成员及近期推进项目职责分工
(一)项目编制规划对接推进组
组长:丁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牛立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中卫市规划局局长
成员:刘东达市规划局副局长
项目编制规划对接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双峰寺水库周边土地开发控规编制,联系北京市供销总社、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人:高中卫。
(二)项目用地开发对接推进组
组长:李维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兴平市国土局局长
宋成立双桥区政府区长
成员:王鹤松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胜勇市水务局副局长
项目用地开发对接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负责对接推进双峰寺水库周边总体土地利用规划报批工作,根据项目土地利用计划切块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牵头人:崔兴平。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推进组
组长:丁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牛立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宏伟市住建局局长
张富民市交运局局长
陈恩慧市环保局局长
钱绍福市地震局局长
战秀河市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常庆新市规划局副局长
辛奇云市热力集团总经理
郑德存市政总公司经理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推进双峰寺水库周边第一分水岭以内50平方公里及水库坝下1000亩可利用开发土地整体规划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作为养老养生地产及高档小区等项目;负责对接城市天然气、城市供热、城市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合作项目。
牵头人:刘宏伟。
(四)项目开发模式、农业板块合作对接、大数据、汽车拆解再制造对接推进组
组长:吴清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柳海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新华市水务局局长
潘玉辉市供销社主任
齐建文承德县政府县长
焦军兴隆县政府县长
成员:刘玉铁市供销社副主任
王贺民承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强占坡兴隆县政府副县长
冯洪亮市水务集团代总经理
白晓峰市供水集团总经理
项目开发模式、农业板块合作对接、大数据、汽车拆解再制造对接推进组下设办公室,项目开发模式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具体负责推进北京市供销总社在承德全资注册10亿元的投资开发公司和按照PPP合作模式规范组建双峰寺水库建设项目合资公司,采取多种商业模式,对双峰寺水库周边土地分期实施项目开发建设;农业板块合作对接、大数据、汽车拆解再制造对接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负责与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对接协调,在现代农业4.0版本-智慧农业、城市菜篮子工程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合作;负责协调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和承德县、兴隆县将大数据产业园区项目、兴隆县汽车拆解再制造项目加快落地与具体实施服务工作。
牵头人:柳海东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下大力量推动与北京供销合作总社的各项合作事宜,各对接单元具体负责人要切实发挥联络员作用,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对本组项目一盯到底,力争尽快将合作项目落地。
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半月报制度,每月15日、30日12:00前分别汇总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人:王磊,0314—2050045。
2015年8月18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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