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管陈子,通讯员辛德艳)记者从双桥区城管局获悉,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要求,我市对于在市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将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进入夏季,我市烧烤摊越来越多,为了提升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减少露天烧烤、店外烧烤对空气造成的污染,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双桥区城管局加强了对露天烧烤、店外烧烤的整治力度。针对露天烧烤、烧烤店外经营,双桥区城管局加强打击力度,采取入户宣传的方式,动员经营者停止违规经营行为;该局成立了烧烤整治组和应急处置组,加强了巡查监管力度,形成日间执法与夜间巡查不断档;对店外烧烤,加强监管力度,清理店外进行烧烤和摆放桌椅等行为,使其入店经营;对店内烧烤,组织烧烤商户进行座谈,动员经营商户安装、使用除烟设施,加强对露天烧烤、烧烤店外经营、流动烧烤摊位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同时,双桥区城管局联合公安、环保、工商、各镇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取缔露天烧烤50余处,烧烤店外经营60余处,流动烧烤摊240余处。
(编辑:李岩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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