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5-179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5〕6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区上板城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2015-07-23   15时41分 浏览次数:


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申请调整上板城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承高管呈[2015]12号)和《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区上板城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规划》自2012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指导上板城区域城乡规划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高新区现阶段发展实际以及上板城片区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落位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等新情况,依法对《规划》进行修改是必要的。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市城乡规划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做好《规划》修改的组织编制工作。

三、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2015年7月8日

抄送: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8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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