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5-179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5〕1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重点项目审批全程分段代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7-23   15时01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重点项目审批全程分段代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三届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7月20

承德市重点项目审批全程分段代办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项目投资发展环境,大力提高项目审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代办原则

规范高效: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代办服务一条龙,承诺时限全办结的代办要求,充分发挥重点项目代办作用,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服务效能。

并联审批: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条件,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分别实施的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同步审批。

容缺办理:在缺少实质性要件以外的材料,项目单位做出书面补齐承诺的前提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出具审查意见,待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齐全、达到法定条件后,及时出具正式批文证照。

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履行代办职能,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代办模式

(一)一口受理,分工负责

重点项目审批实行1+3+1全程分段代办模式,1即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点项目总代办处(以下简称总代办处),3即全程代办分为项目生成、规划许可、建设验收三个阶段,分别由市发改、规划、住建三个部门为组长单位,各阶段涉及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1即建立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督查室和市监察局组成的联合督导检查机制,对重点项目代办工作进行全程监察、督办。

(二)全程督导,协调联动

总代办处负责重点项目全程代办的总协调,对各组长单位进行全程督导。各组长单位负责本阶段代办工作的协调督导,及时掌握本阶段项目办理情况。总代办处承接代办项目的同时,向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并将项目进展情况每天报市政府督查室,每周报市全程代办领导小组。对于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市重点项目全程代办领导小组负责协调。

(三)明确责任,限时办结

各组长单位、成员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阶段代办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代办员,负责具体代办工作。各组长单位负责本阶段代办工作的协调办理,各成员单位对各自承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结。

三、代办流程

重点项目代办工作由重点项目分包单位负责与总代办处衔接,提供项目清单,进入代办程序。总代办处与项目单位签订代办委托书,组长单位审查申报资料齐全,总代办处下达阶段代办通知书,阶段审批手续办结后,移交总代办处进入下一代办阶段,总代办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一)项目生成阶段

本阶段由项目生成代办组负责,发改委为组长单位,国土、规划、环保为成员单位。代办时限不超过11个工作日。

1.发改委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投资项目核准,3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5工作日内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发改委组织成员单位3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二)规划许可阶段

本阶段由规划许可代办组负责,规划局为组长单位,住建、发改、人防、气象、水务、文物、教育、国安、安监、林业、园林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代办时限为11个工作日。

1.规划局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国土局1个工作日内办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

3.规划局组织住建局、文物局1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结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审核、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4.规划局3个工作日内办结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

5.规划局组织成员单位3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结施工图联合审查;

6.规划局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验收阶段

本阶段由建设验收代办组负责,住建局为组长单位,规划、城管、园林、消防、人防、地震、环保、气象、质监、教育、文物、水务、安监、国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代办时限为8个工作日

1.住建局组织成员单位3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结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城市排水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住建局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住建局组织成员单位2个工作日内办结竣工联合验收;

4.住建局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住建局即时办结建设工程房屋产权登记。

各阶段审批办理完毕,相关资料、证照等,由代办组长单位移交总代办处,总代办处将所有资料、审批证照等一次性移交委托人,代办程序结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二)加强运转协调。进入代办程序后,组长单位要主动提示项目单位,统筹办理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提前做好下一步审批要件的准备工作,确保审批工作高效运行。

(三)严肃责任追究。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全程代办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审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对代办工作进行全程督办。市监察局对重点项目代办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代办过程中,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范围内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的省、市重点项目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适用于本实施方案。

附件:1.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重点项目全程分段代办流程图

附件1

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周仲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晋宇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员:李市政府副秘书长

耿鑫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王利华市编办主任

高中卫市规划局局长

刘宏伟市住建局局长

崔兴平市国土局局长

陈恩惠市环保局局长

李新华市水务局局长

李桂林市林业局局长

市城管局局长

高俊虎市商务局局长

王冰松市质监局局长

傅荣阁市国安局局长

曹金岗市安监局局长

张建文市文物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章文魁市人防办主任

李兴文市气象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李云腾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岳方勇市消防支队队长

万忠然市园林局局长

战秀河承德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爱民市发改委副主任

颜振乾市住建局副局长

焦永林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王树勤双桥区环卫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云腾、刘爱民、颜振乾、焦永林同志兼任。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0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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