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5-1767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5〕77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6-16   10时59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2

承德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开展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承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施治、依法依规、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彻底解决砖瓦窑燃煤低空直排、污染环境问题。对能够转型的,要引导鼓励企业利用尾矿等工业固废投资建设新型建材产品;对不能转型的,要对拆除后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促进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2015年6月10日前)

各县区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实心粘土砖瓦窑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逐一进行梳理。要按照相关政策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制定拆除方案,并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深入工作,全面拆除(2015年6月11日--6月30日)

1.对无任何合法手续,或者证照不全,或者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实心粘土砖瓦窑,依法责令停产关闭。此项工作于6月15日前完成。

2.对有合法手续的实心粘土砖瓦窑,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一窑一策,解决好拆除前的所有问题,做好拆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此项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3.统一集中拆除。2015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全市统一行动,集中组织开展拆除砖瓦窑歼灭战。6月28日前,市政府市长、主管副市长到现场亲自指挥全市最后一个粘土砖瓦窑的拆除取缔,各县区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向市长、主管副市长报告本县(区)实心粘土砖瓦窑全部拆除完成后,市长现场宣布承德市实心粘土砖瓦窑全部拆除完毕。

(三)坚持标准,严格验收(2015年7月1日--7月7日)

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照各县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对实心粘土砖瓦窑拆除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土地整治,分类实施(2015年7月8日--2016年底前)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引导鼓励原企业进行转型升级,组建尾矿等工业固废开发利用企业。对不能够转型升级的由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已拆除的实心粘土砖瓦窑进行土地整治。能够复垦为耕地的要积极复垦,并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工作;对不适宜复垦的土地,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审批管理。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律停止新办或续办砖瓦窑生产建设的相关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新设砖瓦用粘土采矿权,不得为实心粘土砖瓦窑企业供地;环保部门不得对实心粘土砖瓦窑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工商部门不得为设立实心粘土砖瓦窑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水务、电力部门一律不得为实心粘土砖瓦窑企业供水供电。

(二)明确关停取缔标准。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将生产设备、烟囱、窑体和水电供应设施全部拆除。对能够转型的,要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转型,对不能转型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拆除后土地复垦或生态恢复工作。

(三)明确奖补政策。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专项用于粘土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对具有合法手续、主动关停取缔的实心粘土砖瓦窑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助。省、市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项用于全市实心粘土砖瓦窑拆除工作的奖补。奖补资金将根据各县区拆除砖瓦窑的规模和进度,由市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对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的实心粘土砖瓦窑企业,提前提出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并已缴纳矿业权价款的,按照规定退还矿业权人剩余资源储量矿业权价款。

(四)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拆除复耕的实心粘土砖瓦窑用地,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将废弃砖瓦窑用地等农村废弃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3]40号),198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形成的砖瓦窑用地,且产权清晰、无争议的,可直接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1987年1月至199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形成的砖瓦窑用地,依据《关于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如何适用

(五)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适时修订新型墙材结构调整导向目录,明确以乡镇、农村建房需求为重点的替代产品目录,引导鼓励企业综合利用尾矿等工业固废,投资建设适销对路的新型墙材产品。符合新型墙材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要求的新型墙材企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新型墙材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已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实心粘土砖瓦窑企业,鼓励在拆除窑体等相关建筑后,组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或因地制宜综合利用。优化新型墙材产业布局,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实心粘土砖与新型墙材产能对接转换,将淘汰产量转化为新型墙材供应量,保障拆除实心粘土砖瓦窑后新型墙材的市场供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工作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市国土、工信、环保、发改、住建、宣传、公安、人社、财政、水务、工商、文广新局、电力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组织推进全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实心粘土砖瓦窑的关停取缔和拆除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分别包保一个县区,直至任务完成。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关停取缔拆除实心粘土砖瓦窑实施方案,明确关停取缔的时间表和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关停取缔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安排部署和推进实施,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和标准关停取缔并拆除本辖区内的实心粘土砖瓦窑。各级国土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心粘土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尾矿等新型建材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管理,加快粘土砖产品替代项目的布局,促进新型建材规范发展;住建部门负责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依法禁止实心粘土砖和粘土制品的使用;水务、电力部门负责对关停取缔的实心粘土砖瓦窑,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社部门负责对务工人员及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清查监管,依法保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的筹措,对专项行动涉及的拆除及正常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工商部门负责对列入取缔的实心粘土砖瓦窑企业,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确保安全稳定。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做好实心粘土砖瓦窑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分类、稳妥、依法推进,要做好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分流等善后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要针对砖瓦窑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设备特点,逐企业制定拆除方案,研究制定科学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认真监督落实,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严防引发各类事故。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日报工作制度,及时跟踪粘土砖瓦窑关停取缔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关停取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月初,市指挥部将组织验收组,对各县区的关停取缔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在全市予以表扬;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

附件:1.承德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市直部门分包县区情况表

附件1:

承德市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工作

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周仲明市长

副总指挥:李维副市长

成员:刘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崔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清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恩惠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毅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宏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关继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宇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华市水务局局长

姜昆市工商局局长

杨铭市文广新局局长

战秀河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正义承德电视台总编辑

杨宝林承德日报社社长

马占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希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崔兴平同志兼任。

附件2:

市直部门分包县区情况表

序号

县区

责任部门

1

双桥区

市人社局

2

双滦区

市住建局

3

营子区

市国土局

4

高新区

市发改委

5

承德县

市工商局

6

宽城满族自治县

市国土局

7

隆化县

市工信局

8

滦平县

市财政局

9

丰宁满族自治县

市水务局

1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市环保局

11

兴隆县

市供电公司

12

平泉县

市公安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2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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